1,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钻诚担保》北京房产抵押贷款申请材料及流程: 1、前期准备房产抵押贷款担保所需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户口本、居住地址证明、婚姻状况证明;(2)个人收入证明或资产状况证明;(3)抵押房屋的产权证明;(4)若申请人以他人房产作抵押,还需提供房产权属人(含共有人)身份 证、婚姻状况证明、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等;(5)若指定银行,还需要满足该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 2、房产抵押贷款担保具体流程:(1) 客户名下的房产首先是可以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大产权房屋;(2) 找到我们钻诚担保抵押贷款担保经办部门办理抵押贷款担保申请;(3) 我们为客户选出最优银行和最优房产评估机构对客户提供有自有房产进行评估,并提交房产评估报告。(4) 我们协助客户办理房产保险手续及相应的贷款担保审批手续,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达评估价值的80%。(5) 我们协助客户持房产证、借款合同到房产所在区县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6) 抵押登记办妥后,银行方可发放贷款担保。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2,房产抵押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 1、前期准备房产抵押贷款担保所需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户口本、居住地址证明、婚姻状况证明;(2)个人收入证明或资产状况证明;(3)抵押房屋的产权证明;(4)若申请人以他人房产作抵押,还需提供房产权属人(含共有人)身份 证、婚姻状况证明、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等;(5)若指定银行,还需要满足该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 2、房产抵押贷款担保具体流程: (1) 客户名下的房产首先是可以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大产权房屋;(2) 找到 钻诚担保 抵押贷款担保经办部门办理抵押贷款申请; (3) 钻诚为客户选出最优银行和最优房产评估机构对客户提供有自有房产进行评估,并提交房产评估报告。 (4) 钻诚手续部门协助客户办理房产保险手续及相应的贷款审批手续,贷款额度最高可达评估价值的80%。 (5) 手续部门协助客户持房产证、借款合同到房产所在区县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 抵押登记办妥后,银行方可发放贷款。 钻诚担保贷款担保专家提醒你:在寻找贷款机构时,您不要轻信一些贷款小广告、小公司,而是应该在正规的贷款担保公司办理贷款。

房产抵押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3,拿房子做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首付房价最低20-30%,然后凭收入证明等到银行申请按揭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首先应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同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借款人资料:(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3)有配偶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4)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5)有保证人的,必须提供保证人的有关资料。 2、所购房屋资料:(1)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2)首期付款的银行存款凭条和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收据复印件;(3)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贷款批准后,购房人应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持下列资料到房屋产权所辖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1)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各一份;(3)房地产抵押申请审核登记表;(4)全部购房合同;(5)房地产部门所需的其他资料。 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抵押人应将房产管理部门签发的《期房抵押证明书》或《房屋他项权证》交由贷款银行保管。

拿房子做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4,房屋抵押应办理哪些手续呢

房屋抵押应办理哪些手续呢? 我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建设部1997 年5月9日发布)第三条规定: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可见,房地产抵押涉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的重大经济利益,不可草率从事。房屋抵押,抵押当事人应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房屋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3)抵押房屋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等;(4)抵押房屋的价值;(5)抵押房屋的占有管理人、占有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6)抵押期限;(7)抵押灭失的条件;(8)违约责任;(9)争议解决方式;(10)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屋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天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2)抵押登记申请书;(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审核后,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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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房产抵押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房产抵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一)作为抵押人的条件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金融机构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二)作为抵押物的条件房地产抵押随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不同,对抵押物的要求也不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房地产抵押中可以作为抵押物的条件包括两个基本点:1、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设定抵押权。对于这类抵押,无论土地使用权来源于出让还是划拨,只要房地产权属合法,即可将房地产作为统一的抵押物同时设定抵押权。2、以单纯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也就是在地面上尚未建成建筑物或其他地上定着物时,以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对于这类抵押,设定抵押的前提条件是,要求土地必须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可以将几宗房地产一并抵押,也可以将一宗房地产分割抵押。以两宗以上房地产设定同一抵押权的,视为同一抵押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其承担的共同担保义务不可分割,但抵押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以一宗房地产分割抵押的,首次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房地产已抵押的,再次抵押前,抵押人应将抵押事实明示拟接受抵押者。
有下列条件之一,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房地产:(1)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达成推后履行协议;(2)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履发行到期债务;或者抵押人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推辞履行到期债务;(3)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4)抵押人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5)抵押合同约定其它条件。有上述条件之一,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允许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协议不成,抵押权人允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应当事先书面通告抵押人;抵押房地产为共有或者出租,还应当同时书面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时,以抵押登记先后顺序受偿。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允许依法将土地上新增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处分,但对处分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设定房地产抵押进行处分时,应当从处分所得价款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依照其规定。抵押权人对抵押房地产处分,加下列条件而上止:1.抵押权人请示中止;2.抵押人申请赞美并证明能够及时履行债务。并经抵押权人同意; 3.发现被拍卖抵押物有权属争议;4.诉讼或仲裁中抵押房地产;5.其他应中止条件。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依下列顺序分配:1.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应缴纳税款;2.扣除抵押权人债权本息及支付违约金;3.偿还抵押权人全权本息及支付违约金;4.补偿由债务人违反合同而对抵押权人造成伤害;5.余下金额交还抵押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金额不足以支付债务跟违约金、补偿金时,抵押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索不足部分。

6,房产抵押需要哪些手续

(一)房地产抵押的基本条件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房地产可以设定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3)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使用权。 同时,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除外; (3)用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的房地产;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地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房地产; (6)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房地产。 房地产可以重复设定抵押。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房地产抵押后,该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也就是说重复抵押是允许的,但该房地产的价值要大于(或等于)它所担保的债权的总和。 (二)银行发放抵押贷款时要对房地产进行重新估价 抵押贷款申请人买进房地产时的价格,称为房地产成交价格。但是,金融机构并不把房地产成交价格作为确定抵押房地产价值的依据,而必须由发放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对该房地产重新估价。因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即金融机构)需要将该房地产予以变卖来实现它的债权,所以金融机构必须了解该房地产的实际价值是多少,这样才能确定其贷款额度(按房地产价值的一定比率确定),以确保贷款的安全。 (三)如何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借款人与银行需签订书面的《住房抵押借款合同》,该合同主要包括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两部分。 借款合同应包括: (1)贷款种类和用途。贷款的种类为住房抵押贷款,贷款只能用于购、建、修自住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2)贷款的金额和利率。贷款金额最多只能为购房款或修建住房投资额的7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3)贷款的期限和还款方式。贷款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十年。还款方式一般有两种:月均还款法和累进还款法。月均还款法指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偿还额足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累进还款法是指贷款期限内,逐年或每隔几年递增偿还额,但每年或某几年内各月均以相等的偿还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借款合同需要变更和解除的必须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5)违约责任。对于贷款方来说,其违约行为主要指贷款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按时将款项交付借款方;对于借款方来说,其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就比较多,主要有以下行为: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息;②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文件;⑧借款人未经贷款人同意,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④借款人未经贷款人同意将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出租、出售、转让、馈赠或再抵押的;⑤借款人使用贷款从事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活动的;⑥在同一贷款人的两个以上(含两个)分支机构取得贷款的。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住房抵贷款数额即为贷款金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实际上就是贷款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抵押的费用。 (5)抵押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在一般情况下,借款方和贷款方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为一个统一的《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最后想指出的是,房屋一经设定抵押权,原房屋业主仍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只是这种权利受到限制,所以仍然可以买卖、出租。实际上,抵押房屋的转让、出租并不影响抵押权人的权利,该房仍然是抵押权的标的物,抵押权人的任何权利都未受到侵犯。
1,房本原件 2,抵押权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提供单身证明

7,房产抵押登记所需材料和程序分别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什么是房产抵押登记?一方面,抵押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交易安全。设立抵押权的本身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安全,经过登记这一法定程序,能起到对抵押物是否有瑕疵的把关作用,有利于抵押权人的保护。另一方面,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抵押登记是法定要式行为,抵押权是一种在抵押物上所设定的他项权利,履行抵押登记手续是抵押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我国《担保法》规定,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以及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1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房地产抵押登记包括哪些类型?房地产抵押登记包括房地产抵押设定登记、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和处分抵押房地产后的过户登记。(1)房地产抵押设定登记。房地产抵押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否则即使签订了抵押合同,经过了抵押合同公证,也起不到担保作用。所以房地产抵押合同当事人应在签订抵押合同后即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领取《房地产他项权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1条第1款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以上地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2)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在抵押权所担保的主债权因受偿、抵销、免除等原因而消灭之后,房地产抵押合同当事人应及时地向房地产抵押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后,房地产抵押权在形式上消灭。(3)处分房地产后的过户登记。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全部债务,抵押权人即可根据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房地产抵押合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抵押的房地产。抵押房地产一经拍卖,即发生房地产权属变更,新的房地产权利人和抵押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登记材料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抵押合同;(5)主债权合同;(6)其他必要材料。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抵押物是否符合准许进入抵押交易市场的条件;抵押人提供的房地产权利证明文件与权属档案记录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权属证书的真伪等,并由审核人签字在案。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在法定期限内核准登记记入登记簿并颁发他项权利证书。登记程序房地产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1.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2.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3.审核(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A.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B.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C.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D.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E.权属有争议的;F.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A.身份证明;B.《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书;C.抵押登记申请书是否按要求填写;D.抵押合同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4.登记(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5.收费发证(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6.立卷归档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0-3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搜狐焦点为您提供全面的新房、二手房、租房、家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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