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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交易的合同主体包括哪些

房产交易的合同是指转移房产所有权的买卖合同。合同的主体包括合格的买受人及合格的出卖人。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合格的出卖人,合格的出卖人是指能够将房产所有权合法地转移给买受人。从我国适用的法律上看,能够合法转移房产的主体除了房产所有权人外,还包括特殊的五种,分别为享有法人财产权的主体;经所有权人或法人财产权主体授权的人,如行纪人、代销人等;质权人或留置权人;人民法院;能够适用善意取得效果的无权处分人。在进行房产交易时,尤其要注意房产的租赁情况。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如果在房屋买卖前订立有租赁合同,即使房屋已经过户,也不得侵害承租人的租赁权。因此买方最好实地观察,并对租赁情况进行详细的询问和调查。

房产交易的合同主体包括哪些

2,合同的主体有哪些

合同关系的主体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范畴,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某些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仅负有义务,所以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容易确立定的。但在另一些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务,即一方享受的权利是另一方所应尽的义务,另一方承担的义务则是一方所享受的权利,因此,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扩展资料:主体的特定化是合同关系与物权关系、人身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等的重要区别。不过,合同关系的主体或者当事人是特定的,但并非是固定不变的。债权人可以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可以将其债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这样,第三人可以取代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地位或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

合同的主体有哪些

3,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主要有: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法。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定的成立要件。

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4,合同合同中需要约定合同主体吗

合同中是有必要约定合同主体的。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且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标的、数量、价格、违约责任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所有施工主体包括哪些

合同主体资格要件有有别于其它合同的特殊规定,研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资格要件对于我们认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及处理合同纠纷有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所有施工主体包括:  施工人主体资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第26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建筑法》在“从业资格”章节中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资格进行了严格设定,该法第26条、第27条、第28条、第29条对不具备资质、超越资质、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设置了强制性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第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涉及两方当事人:发包人和承包人。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区别于一般合同的在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特殊性,我国的法律对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还有不同的特殊要求,这些特殊要求也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认定的重要依据。
双方协商一致应该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变更的,不然,你可找律伴这其中 的律师免费的询问看下

6,关于合同成立

1合同成立,但是可撤销2合同成立,但是可撤销3成立,无效2.1合同成立,但是可撤销2.2合同成立,但是可撤销2.3成立,无效
首先,刑事案件不适用合同法的,我国是先刑事后民事的立法精神的。所以你对赔偿不满意,在不超过立案时间的前提下,可以对以前的在公安机关达成的协议撤销的。自诉案件是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事实清楚,不需要侦察的案件。如果构成自诉案件的条件,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的,撤销其在公安机关的协议,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
合同都是成立的;合同效力具有不确定性。第1组是明确的“胁迫”,从给出条件上看未损害国家权益、未明确违反强制性,可变、可撤。第2组是行为受限,但实质也属“胁迫”性质,可变、可撤。看上去都非法行为或者瑕疵行为,全部未说合同内容违法,所以认定为可变、可撤更有利于保护交易安全,合同法留给受胁迫人一年的时间来变撤。
合同成立与生效是不同的概念,合同何时成立?当具备合同成立的要素是合同即成立,该要素是主体,标的和双方具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合同成立后要想生效还需要具备合同生效要件,就是主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标的合法确定和意思表示真实、一致。 因此,答案是: 1.1合同成立但是属于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但是该撤销权收一年除斥期间的限制,超过期限合同有效。 1.2合同已经成立但是效力属于可撤销,虽然不知道要约的内容,但是知道属于合同书,可以推定含有具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虽然是被强迫的,但是同时给与其撤销权。 1.3合同不成立,因为甲签字时并不具备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并不知道有合同的存在,因此合同成立的要件不具备,因此,合同不成立 2.1要看情况而定,如果甲被乙抓住手而完全丧失了反抗的可能,只是成为了无意识的工具,虽然知道要约内容,但是其实只是乙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不是双方,可以视为不具备合同成立要件,合同不成立。但是如果甲能反抗而不反抗,可以与1.1类似解释。 2.2同上 2.3不成立,解释类似1.3 个人根据学习内容而做出的解释,正确与否不敢确定,仅供参考,可以一起探讨。。。
1.1合同不成立1.2 合同不成立1.3合同不成立2.1 合同不成立2.2合同不成立2.3合同不成立只要是被胁迫的合同不成立无法律效力
1.11.2合同成立,但可撤销1.3合同不成立2.123合同不成立

7,请问合同的签订必须是法定代表人吗

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民法通则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签订,只要有单位的法定通用公章即可。扩展资料:订立过程:1、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合同为各方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因此,订立合同须由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仅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订立合同问题。订约当事人是否为双方或多方,决定于参与订约的人是否为相互独立的意思主体。在一般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的经济目的是相反的,但在某些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也可有相同的经济目的,但须能为相互独立的意思表示。2、须有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互动合同订立是由独立的主体相互接触,互为意思表示,直到达成协议的过程。因此,合同的订立须有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从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3、须为特定当事人之间为缔约而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只能是在特定的人或者特定范围内的人之间进行,并且当事人须以缔约为目的进行接触,当事人之间相互所为的意思表示是为订约发出的。若不特定的人之间或者虽为特定人之间相互接触,进行协商,但并不是以订约为目的,则不属于合同订立问题。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订立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根据该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均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 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民法通则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签订,只要有单位的法定通用公章即可。
合同法规定,不仅可以是法定代表人可以签定,而且委托人也可以签定,但是其必须是有委托授权书,书中明确委托事项的范围时间等问题。可以参见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发条
法定代表人是否应由最大股东担认如果公司最大股东没有担认公司法定代表人,那么如果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了法律纠纷,应由法定代表人来承担还是由最大股东承担
所列的在下列情况下有法律效用:有委托授权的情况下.签字人员具有实际的相应权利.这样按照惯例就有理由相信其签定的合同有效.(比如财政经理签定的财政方面的合同,虽然他并不是法定代表人)

8,什么是合同主体资格

合同的主体资格则是对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而言的,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与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从而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所谓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实践中以户为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个人合伙组织体或非法人组织被视为民事主体。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合同的主体资格则是对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而言的,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与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能否作为经济合同的主体,关键是看它是否取得合法经营的资格。  凡是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就有进行民事活动、自主经营的权利,从而也就取得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资格,自然能够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出现,签订经济合同,从某个角度上讲,我国的经济体制与过去相比,已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合同签约对方为自然人时,法律要求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在与自然人签订合同时应当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劳动法 》第18条的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主体资格问题,非法人机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无效。法人单位也可以向所属非法人机构办理授权委托,然后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就可以避免用人单位出现主体不合法的问题。
合同的主体资格合格是指合同当事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  第九条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三十六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五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9,有效合同必须具有哪些要素

您好!一、订立的方式和过程通常订立合同的方式包括口头、书面、鉴证、公证等形式。但为避免发生纠纷,以及发生纠纷以后有据可依,订立合同主要以书面形式为主。口头形式虽然快捷,但无据可查,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它一般只适用于集市贸易、市场零售等小额交易。订立合同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即为发出缔结合同建议的行为,要约一经发出,提议人即受到自己建议的约束,表明提议人在对方的有效答复期内,负有和对方订立合同的义务,违反该项规定造成对方损失,有赔偿损失的责任。承诺是对提议人的建议予以答复的行为,答复应是对提议人的提议内容完全同意的答复,有新提议不算答复,只能构成答复人的新要约。答复一经向提议人表示,表明订立合同的阶段结束,合同成立,这时不按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即构成违约责任。二、委托律师起草、审查合同的注意事项(一)律师在起草、审查合同时,通常要进行三个方面的准备:1、要审阅当事人提供的背景材料;2、查阅合同所涉事项全部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国际惯例;3、研阅有关合同范本并决定是否参照。(二)起草合同是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的基础,也是律师的基本技能之一,律师起草合同有三个阶段:1、第一个阶段是一个自然的、按客户要求进行记录的过程,这种起草过程,律师起到的是一个秘书作用。这种律师作为秘书的合同起草方式显然不应提倡。2、 第二个阶段是利用合同文本的方式,也是目前律师们最常用的方式。但从起草的角度来讲,客户签订合同的目的是多样的,因此在理论上,没有一份格式化或标准化的合同是符合客户要求的。3、第三个阶段是一个理性化的合同起草方式。(三)审查合同订立程序是否合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审查合同是否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或备案,如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履行上述手续的,应审查是否履行了上述手续;2、如合同中约定经公证合同方能生效,应审查合同是否经公证机关公证;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应审查期限是否届至;4、如果合同约定第三人为保证人的,应审查是否有保证人的签字或盖章,采取抵押方式担保的,如法律规定或合同要求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应审查是否办理了登记手续;采取质押方式担保的,应按合同中约定的质物交付时间,审查当事人是否履行了质物交付的约定。5、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签名或印章上的企业名称是否和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一致;签字人是否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等等。三、合同的内容应当完备和详细合同的内容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描述,因此极为重要。合同的内容根据双方的交易需要而千变万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法》调整的主要是合同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但是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则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一般来讲,一份规范的合同需要包含如下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合同的有效要件 有效合同所不可缺少的条件。合同生效即合同发生了法律约束力。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定条件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这些条件常常被称为合同的有效要件。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以下条件为合同的有效要件:(1)主体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资格。作为公民个人,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年龄,且智力发育健全;作为法人,必须经过合法的登记注册,并且在自己的经营活动范围内,才能作为合格的当事人订立合同;一些非法人的组织、团体在一定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2)意思表示真实,即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提出的要约或承诺的内容,都是自己独立意志的表现,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在正常的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总是与其外在表现相符的。但是,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的原因,也可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情形。例如,当事人一方故意捏造假情况或隐瞒、掩盖真相,这就会使另一方当事人形成错误认识而订立合同;又如,一方当事人利用另一方的某种急迫要求而进行要挟或采用其他方法强迫其接受某些极不合理的条件而订立的合同,等等。上述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都是意思表示不真实,因而不受法律保护。(3)内容合法,形式合乎要求。内容合法,主要是指标的合法,即合同标的不属国家明令禁止买卖的物或法律、政策所不允许的行为,或者须特价但未经许可要经营的物或行为。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合同内容合法,还包括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合法、价格合法以及当事人的目的无规避法律之意,没有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等。形式并非所有合同的有效要件,但也有例外。例如,关于不动产的买卖,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须采取要式合同进行。这类合同,要式形式即其生效的法定条件。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法条链接:〈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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