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属于哪个法律,劳务合同法是不是就是劳动合同法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2-12-04 00:32:31
1,劳务合同法是不是就是劳动合同法
也就是说你们用的是劳务派遣人员对吗?但是他们与物业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如果你们在明知道不合法的情况下仍然用他们,到时起劳动纠纷的话你们是要负连带责任的。所以最好尽快解决,如果物业公司仍给不出满意的答复的话建议你们最好到劳动仲裁部门协调没有劳务合同法。劳务合同是雇佣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关系。
2,劳务合同是在我国那部法律里面有说明的呢
《 合同法》是一般法,《劳动合同法》是特殊法。特别法适用上由于一般法,就是你具体的问题一般是先找《劳动合同法》。特别法里没有规定的, 适用一般法,就是找不到具体规定就再找《合同法》。最一般的是《民法通则》。另外涉及仲裁的,还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涉讼的适用《民事诉讼法》。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的合同劳务合同是用工单位和劳务输出单位签的合同
3,劳动合同法律
1、第一次不算,因为只有从2008年1月1日起才算。
2、劳务派遣合同有严格限制,一般单位不能劳务派遣的,并且你合同没有到期呢。
3、什么样的人员适合进行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涉及专业极为广泛,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至一般劳务人员,均可采用派遣方式。目前主要劳务派遣人员类别有:
(1)国有企业改制后所使用的合同制员工。
(2)国家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员工;
(3)服务性行业员工(餐饮服务、客房酒店服务等);
(4)商业企业员工(销售人员等);
(5)物业管理员工(各类技术人员、保洁员、保安员、园艺师等);
(6)装潢、建筑行业各类人员。
4,什么是劳务合同
最通俗的说法:如果都是提供与接受劳动力的合同,那么劳务合同是单位和单位之间签定的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定的合同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体现的是劳务关系。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管理范畴。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从最广义的角度讲,以劳务为给付标的合同,例如承揽合同、委托合同、保管合同、雇佣合同。可以定义为:劳务合同是一种以劳务为标的合同类型,它包括承揽合同、基本建设承包合同、运输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居间合同等。
5,劳务合同是指哪方面
劳务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劳务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生产过程与交换过程的统一,消费过程可以独立于外,如服装加工,家具制作等等。还有一种是劳动者的劳动与购买者的消费同步,劳动者提供使用价值的过程,如饮食、理发等等,劳动行为以劳动成果的形式呈现。劳务合同是作为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就有关提供和使用劳动力问题而订立的协议劳务合同是一种以劳务为标的合同类型,它包括承揽合同、基本建设承包合同、运输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居间合同等。 第一层次的劳务合同又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债务人以自己的劳力、技术、智能等为债权人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最终工作成果向债权人提交的合同;第二类是以自己的一定行为供债权人消费的合同,这一类合同从一定的角度也可以称为劳务合同(本文称为第二层次的劳务合同),雇佣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可以归入这类。第二层次的劳务合同这一类劳务合同,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合同中的劳动提供者有较大的自由,可以根据自己得能力、判断,概括地为债权人提供劳动,例如委托合同、居间合同;另一类合同中,劳动提供者完全根据债务人的指示提供劳动,自己很少有选择的权利,这一类和同可以称为劳务合同(本文称为第三层次的劳务合同),例如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劳务输出合同。从最狭义的角度讲,劳务合同是以他人对自己负有的根据自己的指示提供一定劳务向他人提供劳务的合同,比较常见的是单位之间的借调合同、劳务输出合同等,本文讨论的就是这一类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实际上涉及到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一个合同是雇佣人(用人单位或自然人)与受雇人之间的雇佣合同或劳动合同,另一个是劳务提供者(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中的雇佣人)与与劳务接受者之间的劳务合同。一、什么是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第一、两者法律性质根本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范畴,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先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而劳务合同(如雇佣关系、承揽、运送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范畴,发生劳务争议可以直接诉诸法院。 第二、对合同主体的要求不同:一是用人一方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而在劳务合同中。 第四,而解除劳务合同关系的重要依据则是双方约定。 劳动关系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作任务完成后。 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的相关规定,劳务关系则不需要、合同的内容不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无论从用人单位内部看。 第九,应当先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属于劳动法范畴,还是从其外部看、社会团体或者个体工商户、承揽、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一,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义务、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劳动者都是以用人单位名义进行劳动,还可以是自然人或家庭;劳务合同的用人主体更广泛; 第八。而劳务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与质量给付劳动报酬,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经济法范畴、企事业单位。二是被雇用者的主体资格不同、两者法律性质根本不同,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第三。二,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双方的合同关系即终止,发生劳动争议时,是建立民事,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否必须交纳社会保险,贯彻按劳分配原则,除了上述单位外:劳动合同中发生纠纷。 第六,其法律人格在劳动过程中被用人单位吸收;而劳务合同(如雇佣关系,劳动合同的被雇用主体一方必须是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女55周岁或女工50周岁)的,劳务关系则不需要接受用人方的劳动管理、适用的法律条款不同 ;劳务合同的被雇用主体一方则只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就行,职工完成的工作是整个劳动过程中的一部分。 劳动合同关系的被雇用一方必须接受用人方的劳动管理,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另一方也仅仅是在一定时期内完成某项相对独立的具体工作、运送合同)。从法律适用看,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法律要求或约定的劳动者条件: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是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规定,发生劳务争议可以直接诉诸法院,劳动报酬一般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付酬。 第七。 第二:在劳动合同中、主体双方地位不同。 第五,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而劳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不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动条件:一是用人一方主体不同、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双方始终是互相独立的平等主体:劳动合同签订后。因此,他的劳动被看作是用人单位全部劳动的一部分,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过程的统一管理,属于民法,如果是承揽合同则是承揽人承担责任,雇佣关系适用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第一,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合同履行阶段、什么是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对合同主体的要求不同,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而劳务合同中运输合同主要是适合合同法给你一个劳务合同范本更加直观了。甲方:襄阳市名流文化用品公司法定代表人:柳斌住所:襄阳市前进路金隆小区一楼邮编:441000联系电话:3221722乙方: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电话: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2011年8月1日------2011年12月31日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乙方认真遵守卖场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负责完成公司销售目标和商品陈列标准,保证柜面商品的卫生及充足。第三条、劳务报酬支付甲方每月10号根据上月销售数据支付乙方应得报酬。第四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甲乙双方若提出辞职与被辞...给你一个劳务合同范本更加直观了。甲方:襄阳市名流文化用品公司法定代表人:柳斌住所:襄阳市前进路金隆小区一楼邮编:441000联系电话:3221722乙方: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电话: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2011年8月1日------2011年12月31日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乙方认真遵守卖场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负责完成公司销售目标和商品陈列标准,保证柜面商品的卫生及充足。第三条、劳务报酬支付甲方每月10号根据上月销售数据支付乙方应得报酬。第四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甲乙双方若提出辞职与被辞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并在一切手续交接清楚后办理。第五条、违约责任甲方每月对乙方提供100元商品免赔责任,超出短少按价格6折承担。第六条、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直至达到双方满意。第七条、文本及生效1. 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甲方:襄阳市名流文化用品公司 乙方:日期: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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