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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突然离职公司是否有权扣其工资

不可以全部扣除,员工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可以按比例扣除相应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那得看你们有没有签合同 如果签了合同 那么一切都按照合同来 如果没签合同 你还是乖乖的给人家工资吧 没签合同 本身就是用人单位违规在先 员工随时可以走人 你一分钱都少不了

员工突然离职公司是否有权扣其工资

2,员工自动离职厂方扣押工资是否合法

一切按合同行事,要是合同中写着离职要扣工资的话,那么就只有这样了
签了合同了没有啊,如果没签那就没办法,要是签了合同,那就好解决了的啊。
那要看厂方是否批准了,? 而且如果你们双方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就不存在合法不合法的问题了。 因为他完全可以不承认你曾经在哪里工作过。
可是他<她>有他<她>的苦衷的啊 也要理解他<她>的苦衷啊
不是

员工自动离职厂方扣押工资是否合法

3,辞职扣工资合法吗

万恶的资本家及其走狗
法律规定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否则公司有权利扣除你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签订劳动合同的话,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不然确实有可能扣除部分工资
合同还是得遵守的。不过就算是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你的工资也不能克扣。
按道理来说,做了半个月也是有工资的。你过了试用期没有。一般来说,若没有按照合同上提前多少天辞职的话,公司有权扣工资。但是要看你过没过试用期。
如果没过试用期,提前一天跟公司说就可以离职结算工资。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4,离职还要扣钱合理吗

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zhi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不合理,因为是自己的选择

5,单位协议上说辞职扣本月和上月工资属于合法吗

1、单位在协议中做这样的约定是违法的,属于无理克扣员工工资的严重违法行为。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当属无效合同或无效条款,你完全可以不予理会。如果单位坚持要扣,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拖欠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要索回上述费用最简单的办法是: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3、还可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4、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不收费,不用律师),仲裁时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按克扣金额和应付赔偿金的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5、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不合法,不要去签这样的协议,绝对是陷阱,等你差不多有两个月工资时,你故意刁难你,让你觉得呆不下去要辞职,就上当了。
不合法 根据劳动法规定 请辞要清工资、

6,辞职公司扣工资合法吗

对照下面的回答,看一下就知道了。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不合法 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的辞职申请,公司受理之后达到一个月交接期后就可以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扣除员工工资,除非员工严重违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是需要赔偿的。
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可以尝试收集工作往来的记录,比如工作邮件、工作记录、单位规章制度、排班表、考勤表、其他员工证人证言、客户证言、你拍摄的工作场景、录音、录像等。没有和你签定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 双倍工资 户口本 就可以
你好,这个明显不合法,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如果协商后还是不给,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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