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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药店需要什么

需要合格的药品、GMP认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经营许可证、药师证、铺面的房产证、铺面的面积、身份证、还有货柜…………基本上了,但是就算你都拿了,也可以批准的那个人也会延迟一两天的。

2,自己开药店需要的条件

一、开药店需要的条件是什么1、开药店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二、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开药店要的手续是:1、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2、选定经营场所后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3、办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4、办理税务登记。

自己开药店需要的条件

3,开一个药店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呀

你好!开药店首先要找好店面,做好平面图什么的,再去药检局申请(我们这里要达到一定的面积)具体的先去咨询一下你们那里的药检局.还要找2个职业药师.进货的话等到你正式批下来,还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呀,药品经营许可证呀都齐了就可以和你们那里的医药公司签定供货合同了. 还有等到你开张2个月左右后,药监局要来验收的.通过的话就可以继续营业了.

4,开药店需要什么条件

一、开药店需要什么条件1、开药店需要的条件如下:(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二、开店的流程是什么1、选择经营场地,选择合适的经营场地并具有该场地的房产证或经租赁所登记的租赁合同书;2、办理营业执照,到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营业执照时,需带场所证明、身份证等材料;3、刻章,公章审批通过后到当地*局批准的印章公司,制作公章、财务章等;4、立基本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公章等,到银行办理公司的基本户。

5,想开间药店应该具备怎么条件如何操作

你好!开药店很复杂。首先要有开药店的条件:场地不少于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或执业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其次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然后还要去办营业执照。要交国税、地税、个人所得税,一年要1000多元。新开的药店也要施行GSP认证,一切都要按GSP模式动作。 药店经营许可证不好办 ,要你去申请(花钱送红包)。剩下就好办了,拿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啊,然后准备好, 一个月后通知药监部门来进行GSP检查(还要送红包),检查通过了就可以开张大吉了 1、要有一名药学技术人员,要求在县级以上地区的为执业药师资格, 2、一个合适的营业场所,面积为40平米以上。县以下原则上为40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仓库为20平米,(不过这个钱都能摆平了实际的都没有这么大)

6,想开个药店需要那些条件

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有些地方可以不要仓库).至少要有两个驻店药师(有些地方一定要有一个职业药师),然后租好房子去工商局拿药店名称审核单,接着装修好药店,填写药店验收申请,就可以
应具备条件: 1.营业场地不少于20平方米,(乡下的药店不要求要有仓库).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 2.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然后还要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如果是在城里开的药店就要具备这些条件: 1.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 2.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然后还要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新开的药店也要施行GSP认证,GSP就是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一切都要按GSP模式运作。

7,我想开家药店需要什么证件

开药店要具备这些条件: 1.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 2.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还要办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药店工作人员还要有健康证。新开的药店要施行GSP认证,GSP就是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一切都要按GSP模式运作。 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   2.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3.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   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五)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一 你的营业厅 和仓库 必须面积够 其中包括 空调了 防老鼠的东西 防潮的 灭火器 地脚架(就是把药品放在地脚架上 防止受潮) 仓库的货架 门要有门帘 窗户要有窗帘 而且要有冰箱(来储存 那些特殊药品) 营业厅 和仓库不能有水源 电脑 (电脑里面必须有那种药品购进与销售 还有内存的软件) 硬件都准备好了 之后你就带着书面申请材料 包括很多 例如为什么要开药店啊 (大概的意思就是服务一方百姓) 房屋证明 (包括房照的复印件 地址 多少面积 还有平面图 还有营业室 柜台所销售药品的平面图 什么柜台卖什么药 例如:这柜台粘贴的是心脑血管的药品 图上所表明的也是心脑血管类 另外主要分4大类 1处方药 2非处方药 3保健品 4医疗器械 ) 这些材料最关键 你可以问问当地的其他药店 毕竟地区差异较大 人员方面 : 经理----------------------也就是法人代表 职业药师 或者职业医师-----就是质量负责人 营业员6名-----------其中包括 验收员 保养员 采购员 收银员 这些人必须有当地药监局 培训的上岗证 卫生*站 的身体健康证书

8,办药店需要什么

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特殊商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零售企业设置的条件和申办程序为: 一、药品零售企业设置的条件 (一)人员 1、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的情形。 2、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中型药品零售企业应是执业药师或药师(中药师)以上的技术职称,小型药品零售企业应是药士(中药士)以上职称,并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3、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应是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中药师)以上的技术职称,或具有中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并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4、经营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在营业时间内应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 5、药品零售企业从事验收工作人员和营业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若为初中文化,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的经历。 (二)房屋 1、零售企业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仓库不低于面积30平方米;中型企业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小型企业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 2、营业场所、仓库与办公、生活区域分开或分隔。 (三)设施必须配备所经营药品品种相适应的设施。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应配备能安全储存特殊管理药品的专用设施。 (四)制度 1、有关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质量责任制; 2、药品购进、验收、储存、陈列、养护等环节的管理规定; 3、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的规定; 4、药品销售及处方管理的规定; 5、拆零药品的管理规定; 6、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和销售的规定; 7、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的规定; 8、质量信息的管理规定; 9、服务质量管理的规定; 10、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11、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规定; 12、经营中药饮片的应有中药饮片购、销、存管理的规定。 二、药品零售企业申办程序 (一)筹建审批程序 1、申请者到市(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设置药品零售企业的报告;(2)申请者的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3)拟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5)拟经营药品的范围;(6)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7)拟设置药品零售企业位置示意图,房屋租赁意向协议。 2、市(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办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查登记,退还证明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决定(1)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错误。(2)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起即为受理。(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3、市或各市(县)药品监督管理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 (二)验收程序 1、申请者完成筹建后,向市(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现场验收申请,现场验收申请应包括下列材料:(1)现场验收申请;(2)《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3)拟设置药品零售企业准确地址及示意图,店内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剂型或用途分类区位图;(4)仓库平面布置图;(5)房屋产权证和租赁合同的复印件;(6)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经有关部门鉴证的劳动用工合同以及药监部门指定体检单位的体检表;(7)药品储存设施、设备目录;(8)质量管理制度,各类台帐、表格、单据;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经审核后留存复印件。 2、市(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现场验收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验收,经现场验收合格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场验收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
需要到卫生局和药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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