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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察夜间在值班室备勤算工作时间吗

一般警察属于特种行业备勤也属于工作时间都是倒班,属于工作时间
因该算的,但是工资不知道有没有,完全可以理解为“为人民服务”,你懂的呀!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警察夜间在值班室备勤算工作时间吗

2,如何做好值班备勤工作

简单地说,值勤就是工作,备勤就是准备工作的意思,但如果不发生突发状况,备勤的人就是待命状态。多存在于*局正式职工这是工作性质决定的,如果没人值班,发生案件没人处理,社会安定无法保障,犯罪分子也在*人员下班时间作案。社会就乱了。

如何做好值班备勤工作

3,政府新闻办 有没有值班备勤的需要

要分你户籍所在地位于什么地方?一般来说,五一假*派出所都是2-3班,也就是分1/2或1/3的警力需要值班备勤。但是多数地方*派出所在节假日不会户籍业务,特殊情况除外。现在的放假时间还没有公布,因为5月1日在星期六,一般在在星期六、星期日、星期一放假,星期二恢复正常上班。
有的

4,请问现在执行的24小时值班制服中央有没有出台文件文件如何规定

24小时不间断值班备勤和轮休制度是指:常年无节假日值班,实行集中整体轮休。比如:现在国家实行双休日制度,1周休息2天,一个月8天,一年大约:8×12=96天。不含节假日。24小时不间断值班备勤轮休——就是常年值班,无休息日。根据工作人员的人数情况,每人每年给3个月时间集中轮休一次的制度。(工资待遇按合同规定)
不明白啊 = =!

5,消防支队备勤楼是支队办公场所吗

备勤其实就是值班,有的地方叫做值班备勤。用于*、*,有些保安也用此名词。一般要求是以办公值班的形式待命,并且要求正装,即穿制服备勤值班,随时可以出岗。但也有一部分人晚上可以睡觉值班备勤的,目的是临时有事找得到人。
消防支队,是部队内部的称呼。 消防部队需要对社会执法,不能以武警消防支队的名义,所以对社会称作消防局。其实就是一伙人两个牌子。 你到你所在城市的消防支队去看看,门口一般挂着2个牌子“****市消防支队”“****市消防局”。其实都是那一伙人。消防支队是地市级所属的单位,正团值。消防大队是县区级所属单位,正营值。消防中队,就是纯粹救火的,没有执法职能。不过一般的中队和大队都在一起。

6,在单位值班备勤时意外受伤是否工伤

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2.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即使伤情极其轻微,也可以认定为工伤。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属于工伤。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上海律师孙学龙希望能够帮到你。
属于工伤。
是,按照民法通则是要算作工商处理
在本案中,你受伤地点是工作场所,这点单位是没有异议的。接下来的问题是工作时间和工作性质的界线如何划分的。你受伤时间虽然为建筑公司休息时间,但是建筑公司没有确定具体的上班时间,你身为工头负有向员工提前通知上班时间的职责,能不能上班只有在看了工地情形后才能确定,所以其在工地视查的行为,可认定为其在履行本职工作。另一方面就是时间的界定。由于上班时间没有确定,作为建筑公司工头,根据其从事工作要负责向员工提前通知上班时间,也为了提前完工等原因去工地查看工地情况,也只有在视查后才能决定能不能在第二天上班,以便能随时通知员工上班,所以其视查的行为可认为是为了完成其本职工作而自愿加班行为,此时间也可认定为合理的工作时间。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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