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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议是在重新审理案件

复议主要是行政机关解决行政异议的,不属于司法审理范畴。
复议是对纠纷事项重新进行审议,这类行动其实不影响已做出的决定履行,复议结果出来后,可以撤消原决定。复议1般是对行政决定采取的行动。

复议是在重新审理案件

2,复议上诉和申诉的区别是什么

上诉时对尚未生效的判决和裁定不服而向上一级*提起的诉讼; 申诉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不服而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理; 复议主要是行政程序,适用于对行政处理决定的不服而请求上级部门予以复核,看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3,复议 这个词怎么读什么意思

复(fu四声)议(yi四声)1、复议,在古代君主对某事进行再次的决定。例如:“......也不复议太原发兵之事。” 2、复议是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做出的具体决定不服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起的重新审查程序。
fu yi.重复,再一次 议论 谈论 讨论。

4,什么是复议呀法律问题

你说的复议是指行政复议吧。一般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有意见,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制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做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提请诉讼。除了行政复议外,还有其他复议的,如司法决定复议,*处分复议,人事复议。

5,复议属于什么法的范畴碰到什么情况才能复议

可以在行政复议法里面找到相关规定。 一般,只有在具体性行政行为以及附带抽象行政行为可以复议。
复议属于行政法的范畴,有专门的《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主要针对的是具体行政行为和部分抽象的行政行为
复议一般属于行政法的范畴之类 一般是指行政机关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后,当事人对这个决定命令不服 向有关的法定行政机关申请再议的法律概念 希望我的回答帮助了你!建议你马上到问法网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吧,baidu或google搜索“问法网”就可以找到,那里汇聚了全国各地数千名律师,提供在线法律咨询,还是即时沟通的,非常方便。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七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的对象只能是具体行政行为,虽然申请人在提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时,可以一并要求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但是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也就是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不属于行政复议活动,申请人如果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行政复议,行政机关是不会予以受理的,并且受理行政复议的机关也不一定就是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机关。 主要包括三种:一是,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比如,按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社会团体制定的文件就不能直接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二是,制定的内容不合乎法律规定。比如,属于下位的规范性文件与上位的法律规范相抵触。三是,制定程序不合乎法律规定。比如,某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公示而未对外公示,即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
举个例子说,工商局找借口把你的营业执照吊销,并罚款,对这个决定不服的,就要提请上一级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仍不服的,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6,行政复议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一、复议申请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二、复议受理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三、 行政复议1、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2、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3、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4、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提出复议意见,报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5、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要求撤回复议申请,复议同时终止。6、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7、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8、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四、执行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2、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扩展资料:行政复议决定书应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者,则为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3)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请求和理由。(4)行政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理由,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5)行政复议结论。(6)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向*起诉的期限(如为终局行政复议决定,则为当事人履行的期限);(7)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年、月、日。(8)行政复议决定书由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定代表人署名,加盖行政复议机关的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行政复议决定外,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于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被申请人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对于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强制执行。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参考资料:行政复议程序-百度百科
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各项步骤、形式、顺序和时限的总和。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行为的重要环节,也是行政复议合法、高效进行的重要保证。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  一、复议申请  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复议受理  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 行政复议  1、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2、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4、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提出复议意见,报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  5、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要求撤回复议申请,复议同时终止。  6、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7、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8、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执行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2、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反映 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行政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方发生争议,根据行政 相对方申请,由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依法对引起争议的具体
一、申请行政复议是依申请行为。它以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和第16条的规定,申请复议还须符合下列程序条件:(1)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2)申请人向人民*起诉,人民*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复议。二、受理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项:1、申请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2、申请是否属于重复申请。3、案件是否已由人民*受理。4、申请手续是否完备。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参考资料:搜狗百科: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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