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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份有国家规定节假日吗

有啊,4月5.6.7.号都是法定假日!
今年9月22日即8月15中秋节

2,4月1日起有什么新交通法要实施

“四个一律”: 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 对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4月1日起有什么新交通法要实施

3,驾驶证4月1日新规定科目一要不要考

新规定的内容是: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第二十八条 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全国统一,根据不同准驾车型规定相应的考试项目。第二十九条 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所以,科目一还是要考的。如果你觉得难考,那么你可以认真地看两遍书,然后从网上找到模拟题,就在网上连续做题,只要能连续十次以上得分在96分以上的,你就可以在正式考试时通过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也可照此办理的。保证能通过!
你好!这次驾考改革没有涉及考试科目,因此考试内容基本不变。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不用的

4,4月1号考驾照有什么新规

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按照《意见》要求,*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监会等或修改原有相关规定,或发布新的公告和通知。这些新部令和公告将于今年4月1日同时施行。小编为大家介绍详情!  28个城市试点全国统一约考试:  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约考渠道,改变驾校集中包办约考,取消考试名额分配制,保障学员知情权、选择权。搭建便捷高效的互联网约考平台,实现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开通车管服务“直通车”,切实做到考试资源公平分配、考试机会公正获取。  *部部署在福建、广东等19个省的28个城市试点全国统一的约考平台。试点城市将于3月底前推广到位,其他地方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开通。  全面取消异地限制:  在原来放开小型汽车、摩托车驾驶证异地申请领证的基础上,全面放开所有车型驾驶证异地申请、异地考试,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  同时,全面放开驾驶证异地补领、换领、审验,驾驶人持身份证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补换证、审证业务,实现信息异地流转、业务就地办理,数据内部传递、群众一次办成。  进一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  上肢残疾人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允许驾驶安装有专门辅助装置的小型汽车。左手符合规定,右手手掌完整但手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单眼视障人员优眼视力达到5.0以上,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每年体检年龄调整为70周岁:  适应老年人身体条件改善的状况,新部令将每年体检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该项措施施行后,将惠及700多万60至70周岁的老龄驾驶人。  同时,对未按期体检驾驶证被注销的,给予救济恢复途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直接恢复驾驶资格。新部令实施前,因未体检被注销驾驶证,且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一并享受救济政策。  公告明确,自学直考用车应为非营运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加装供随车指导人员使用的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按规定投保交强险;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记录,未发生死亡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重伤负主责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按照*交管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学校和医院周边道路不得作为学习驾驶路线,0时至5时、道路交通高峰时段不得作为学习驾驶时间。  严格持境外驾驶证换证制度:  境外驾驶证换领我国驾驶证时,*机关将启动出入境记录核查程序。对长期在国外生活居住的我国内地居民和境外驾驶人,持境外驾驶证换领国内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我国内地居民取得境外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换领我国驾驶证时,需要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16个城市4月开始自学直考试点:  今年,先期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16个城市开展自学直考试点,试点工作从2016年4月1日正式开始。

5,4月份起考驾照有什么新规定

驾照考试新规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详解细则 *部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驾校学员的所有考试项目将全部按照新规进行。昨(17)日,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就新规的修改内容及考试的具体实施事宜,向本报记者作了详细解答。其中,在进行科目三考试(路考)时,很多种情况均会直接导致考试不合格。 >>>关键词·考试 起步停车和桩考合并路考新增13项内容 新规定将原来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桩考)”与原科目三中的“场内道路驾驶考试”合并,形成新的科目二考试,并将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从原科目三中分离出来,单列为独立的科目三考试。 科目二考试项目由“桩考”一项和原科目三中坡道定点停车、起步等9项合并成了10项;科目三考试(路考)项目为新增加的内容,包括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等13个项目。 科目一 增考临危处置、自救知识 新规对科目一的考试内容进行了多处修改和调整,除了增加“交通信号及其含义”、“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知识”外,还要求学员掌握在山区道路、桥梁、隧道、夜间等情况下的安全驾驶知识,并了解在出现爆胎、转向失控、制动失灵等紧急情况时的临危处置知识,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自救、急救等基本知识。 对于科目一(理论)考试的内容及题库,新规压缩了机械常识方面的题量,增加了“安全驾驶综合知识”的内容。 科目二 至少考4项桩考仍为必考 据了解,新规中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采取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考项目可根据不同车型随机选取。在科目二的考试中,任何车型仍然必须首先进行桩考,桩考未被扣分的,学员在补考或重新预约考试时可以不再进行桩考。 基本考试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 小型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的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 小型自动挡汽车的必考项目:桩考和侧方停车。 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的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通过单边桥、通过连续障碍。 除了这些必考项目外,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牵引车准驾车型在基本考试项目中不得少于6项;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及低速载货汽车等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不得少于4项,必考项目外的其它考试项目将随机选取。 科目三 至少考10项抽考“开夜车” 新规科目三将“正确观察、判断道路交通情况的能力”和“安全驾驶行为、文明驾驶意识”纳入了考试内容。 基本考试项目: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等13个项目。 各车型必考内容: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 此外,学员还应随机选取不少于4个项目进行考试。大、中型客车及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牵引车准驾车型还应进行夜间或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其它汽车准驾车型将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或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 可在隧道中考试 新规定明确指出,科目三考试的道路应是用于通行社会车辆的混合交通道路,汽车单向流量每小时不少于60辆,应具有平面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以及人行横道、注意行人、注意儿童、减速让行、停车让行等标志、标线,在考试路段的起点和终点,将设置明显的标志,每公里还将设置里程标志。 此外,交管部门还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山、涵洞、隧道等特点的科目三考试道路条件。 >>>关键词·记分 “满分”行为减少3项 新规定重点突出了对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主观故意或恶意违法行为的记分管理,并根据危害程度确定记分分值。 在一次记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中,新增加了“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在一次记6分的交通违法行为中,增加了“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伪造、变造或不按规定使用机动车号牌”、“驾驶运送危险物品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5种情形。并对一次记3分、2分和1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个别调整。 调整后予以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原来的51项减为47项。其中,一次记12分的由7项减为4项;记6分的由7项增加为12项;记3分的由16项减为14项;记2分的由13项减为12项、记1分的由8项减为5项。 >>>关键词·评分 新规将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满分设为100分,评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90分为合格;报考其它准驾车型成绩须达80分。 单手“玩不转”不及格 ●考试全程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民警指挥信号行驶;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车道边缘实线;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 车辆行驶方向控制差;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方向盘; 单手控制方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 争道抢行,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员认为影响安全驾驶的。 ●科目二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时,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出50厘米;侧方停车时,碰擦桩杆;曲线行驶时,车轮驶出边缘线; 限速通过限宽门时,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 通过连续障碍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或车轮驶出边缘线; 起伏路面驾驶时,车速控制不当,车辆严重跳跃; ●科目三 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或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 起步时,车门未关闭起步,以及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遇前方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 通过路口时,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左转弯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通过人行横道、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时,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按规定减速慢行;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 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等; 靠边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人行道边缘;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夜间行驶时,不能正确开启灯光;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 车停人行道扣20分 ●考试全程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 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 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对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科目二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时,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出50厘米;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30厘米以上;通过连续障碍时,车轮轧路边缘线。 ●科目三 靠边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手刹)。 积水路不减速扣10分 ●考试全程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或行驶速度;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科目二 百米加减挡时,越级换挡;通过起伏路面不减速。 ●科目三 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P挡);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 超车时,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 靠边停车时,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下车后不关车门等。 >>>背景 据了解,由于现行驾驶证考试内容针对性不够强、难易程度不均衡、考试项目和评判标准不够明确、可操作性不强,导致一些驾驶人在考试合格后仍不能或不敢独立驾车上道路行驶,去年5月,*部先后到四川等8个省就加强驾驶人考试工作、提高考试难度问题进行了调研,并起草了最初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根据各地意见和试点情况,*部再次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
1、与去年一样,交管部门没有出台新的规定。2、时间大约在2个月左右;费用要根据车型确定,如果考c1驾驶证大约在2200元左右,如果考b2驾驶证费用在2600元左右;补考是要交钱的,理论大约120元,场地考试大约在200元左右,路考大约在250元左右。

6,4月1号驾驶证新规定

最新驾驶证扣分新规出炉了,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相关扣分情况,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②车辆未张贴年检;  ③车辆未张贴交织险标志;  ④违反规定使用灯光和双闪。  ⑤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修改)。  以下3种违规 扣2分①堵车时乱插队、强占对向车道;  ②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练红绿灯;  ③超载小于20%;  以下10种违规 扣3分①经人行道未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②行驶中拨打手机,由记2分改为记3分,罚100元。  ③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  ⑤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  ⑥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⑦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  ⑧未给特殊车辆让行;  ⑨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⑩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修改)!  以下5种违规 扣6分①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  ②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③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新增);  ④闯红灯(修改):闯红灯的处罚也更加严厉了,由以往的扣3分改为扣6分。  ⑤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新增)。  以下5种违规 扣12分①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  ②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修改):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由原来扣6分改为扣12分;  ③酒驾醉驾;  ④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  ⑤未悬挂、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修改):车牌安装不符合规范,也会处扣12分处罚。  这些交通新规2015年4月1日已经开始实行  1 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 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 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 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 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 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 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 超速驾驶,记6分。  9 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  10 小孩坐副驾,六分三百元!
驾照考试新规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详解细则 *部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驾校学员的所有考试项目将全部按照新规进行。昨(17)日,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就新规的修改内容及考试的具体实施事宜,向本报记者作了详细解答。其中,在进行科目三考试(路考)时,很多种情况均会直接导致考试不合格。 >>>关键词·考试 起步停车和桩考合并路考新增13项内容 新规定将原来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桩考)”与原科目三中的“场内道路驾驶考试”合并,形成新的科目二考试,并将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从原科目三中分离出来,单列为独立的科目三考试。 科目二考试项目由“桩考”一项和原科目三中坡道定点停车、起步等9项合并成了10项;科目三考试(路考)项目为新增加的内容,包括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等13个项目。 科目一 增考临危处置、自救知识 新规对科目一的考试内容进行了多处修改和调整,除了增加“交通信号及其含义”、“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知识”外,还要求学员掌握在山区道路、桥梁、隧道、夜间等情况下的安全驾驶知识,并了解在出现爆胎、转向失控、制动失灵等紧急情况时的临危处置知识,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自救、急救等基本知识。 对于科目一(理论)考试的内容及题库,新规压缩了机械常识方面的题量,增加了“安全驾驶综合知识”的内容。 科目二 至少考4项桩考仍为必考 据了解,新规中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采取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考项目可根据不同车型随机选取。在科目二的考试中,任何车型仍然必须首先进行桩考,桩考未被扣分的,学员在补考或重新预约考试时可以不再进行桩考。 基本考试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 小型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的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 小型自动挡汽车的必考项目:桩考和侧方停车。 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的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通过单边桥、通过连续障碍。 除了这些必考项目外,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牵引车准驾车型在基本考试项目中不得少于6项;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及低速载货汽车等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不得少于4项,必考项目外的其它考试项目将随机选取。 科目三 至少考10项抽考“开夜车” 新规科目三将“正确观察、判断道路交通情况的能力”和“安全驾驶行为、文明驾驶意识”纳入了考试内容。 基本考试项目: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等13个项目。 各车型必考内容: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 此外,学员还应随机选取不少于4个项目进行考试。大、中型客车及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牵引车准驾车型还应进行夜间或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其它汽车准驾车型将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或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 可在隧道中考试 新规定明确指出,科目三考试的道路应是用于通行社会车辆的混合交通道路,汽车单向流量每小时不少于60辆,应具有平面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以及人行横道、注意行人、注意儿童、减速让行、停车让行等标志、标线,在考试路段的起点和终点,将设置明显的标志,每公里还将设置里程标志。 此外,交管部门还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山、涵洞、隧道等特点的科目三考试道路条件。 >>>关键词·记分 “满分”行为减少3项 新规定重点突出了对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主观故意或恶意违法行为的记分管理,并根据危害程度确定记分分值。 在一次记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中,新增加了“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在一次记6分的交通违法行为中,增加了“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伪造、变造或不按规定使用机动车号牌”、“驾驶运送危险物品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5种情形。并对一次记3分、2分和1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个别调整。 调整后予以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原来的51项减为47项。其中,一次记12分的由7项减为4项;记6分的由7项增加为12项;记3分的由16项减为14项;记2分的由13项减为12项、记1分的由8项减为5项。 >>>关键词·评分 新规将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满分设为100分,评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90分为合格;报考其它准驾车型成绩须达80分。 单手“玩不转”不及格 ●考试全程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民警指挥信号行驶;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车道边缘实线;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 车辆行驶方向控制差;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方向盘; 单手控制方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 争道抢行,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员认为影响安全驾驶的。 ●科目二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时,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出50厘米;侧方停车时,碰擦桩杆;曲线行驶时,车轮驶出边缘线; 限速通过限宽门时,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 通过连续障碍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或车轮驶出边缘线; 起伏路面驾驶时,车速控制不当,车辆严重跳跃; ●科目三 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或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 起步时,车门未关闭起步,以及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遇前方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 通过路口时,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左转弯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通过人行横道、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时,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按规定减速慢行;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 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等; 靠边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人行道边缘;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夜间行驶时,不能正确开启灯光;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 车停人行道扣20分 ●考试全程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 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 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对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科目二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时,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出50厘米;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30厘米以上;通过连续障碍时,车轮轧路边缘线。 ●科目三 靠边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手刹)。 积水路不减速扣10分 ●考试全程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或行驶速度;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科目二 百米加减挡时,越级换挡;通过起伏路面不减速。 ●科目三 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p挡);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 超车时,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 靠边停车时,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下车后不关车门等。 >>>背景 据了解,由于现行驾驶证考试内容针对性不够强、难易程度不均衡、考试项目和评判标准不够明确、可操作性不强,导致一些驾驶人在考试合格后仍不能或不敢独立驾车上道路行驶,去年5月,*部先后到四川等8个省就加强驾驶人考试工作、提高考试难度问题进行了调研,并起草了最初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根据各地意见和试点情况,*部再次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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