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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的活动

2,什么是刑事诉讼名词解释

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其中,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

3,如何进行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因诉讼主体的不同而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诉,一种是公诉。自诉案件因情节较轻采取不诉不理原则,而公诉则由检察院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权利不在被害人。公诉案件的刑事诉讼有五个阶段:立案.侦察.起诉.审判.执行。建议买本《刑事诉讼法》里面具体告诉你全部。
民事诉讼要依据刑事诉讼的裁决来进行。如果刑事诉讼裁决被告并没有被指控的行为,那么被告不需要对民事部分的请求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刑事诉讼裁决被告有被指控的行为但不构成犯罪或者被告已构成犯罪,则应对民事部分的请求承担民事责任

4,民诉和刑诉的区别最好全面些

很简单,用最通俗的话说:案件触犯刑法就适用刑事诉讼,触犯民法就适用民事诉讼;触犯刑法就要接受刑罚,触犯民法只用赔偿或较轻的处罚等等!刑法要提起公诉,而民法可用私诉!民诉一般涉及的都是财产问题,很多人都会私了(和“私诉”意义不同);而刑诉就不一样了,他涉及的是生命和自由,所以不管怎样都会跟着程序走的!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人民*,人民检察院,诉讼参加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其中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当事人又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表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参加人以外的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他们同诉讼结果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注意哦,民诉里一般没有诉讼参与人这个概念哦,只有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个概念】 刑诉法律关系主体包括:人民*,人民检察院,诉讼参与人。 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并在诉讼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参与人,主要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注意哦,刑诉里一般没有诉讼参加人这个概念哦,只有诉讼参与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5,刑诉 公诉与自诉的划分是什么呢

.自诉案复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依法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它是制“公诉案件”的对称。 *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2113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提起诉讼。 不告不理”是人民*处理自诉案件的一条基本原则。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5261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4102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1653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公诉案件是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由来人民检察院立案公诉的案件,公诉案件是不允许和解、撤诉的。自诉案件是由*直接立案审理,不需要经过源*机关立案侦查,不需要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案件。在自诉知案件中,被害人不告不理,告了*才受理。当事人双方道如果和解了,是可以撤诉的。
首先,自诉作为刑诉中的说法,是指被害人自己提起的诉讼。然后,刑事案件中,检察院都会介入,一般由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提起公诉。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当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才有权向人民*提起自诉。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判决不服的,被害人没有自诉权,只有申请抗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

6,刑事诉讼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宣布开庭阶段 1、由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逐一核实被告人姓名、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犯罪史,是否收到起诉书、收到起诉书是时间。如果被告人是少数民族不通晓汉语的,应当为其配备翻译,如果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庭,并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如果被告人未收到起诉书或者收到起诉书尚不满十日的,则需要延期审理。 2.宣布案件来源。告知当事人今天*审理的是某某检察院起诉的某某人涉嫌的某某罪名。 3.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3.告知被告人享有的权利。包括申请回避权、为自己辩护权、提交证据权、申请新的证人出庭权、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权、申请重新鉴定、重新勘验权、最后陈述权。 4.讯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申请回避的理由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宣布休庭。报*院长或者检察长决定。申请理由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审判长当庭驳回。 6.宣布本案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及其理由。 7.宣布法庭纪律。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宣读起诉书,公诉人宣读刑事起诉书。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宣读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 2.分别讯问被告人,多名被告人的,法庭只留一名被告人接受讯问,其他被告人退出法庭。 先由被告人自己陈述对起诉书的意见。控辩双方交叉讯问被告人。讯问顺序是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审判人员也可以讯问被告人。 3.询问证人、鉴定人、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证人、鉴定人不得旁听审理。 4.出示证据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5.申请新证审判长问被告人:“是否有新的证据要求出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6.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这是今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中增加的一项程序。 三、法庭辩论阶段 1.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开始。2.公诉人发表公诉词。3.被害人发表控诉意见。 4,被告人陈述和辩解。5.辩护人发表辩护词。6.互相辩论。7.辩论中发现可能影响判决的新的事实,审判长宣布停止辩论,重新进行法庭调查。8.刑事部分辩论结束后,控辩双方对民事部分进行辩论。9.被告人做最后陈述。 四、法庭调解阶段 审判长询问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如果双方都要求调解的,法庭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调解。没有附带刑事诉讼或者一方不愿意接受调解的则不予调解。 五、评议、宣判 1.审判长宣布休庭。2.控辩双方向法庭移交证据。3.当事人核对笔录、签字。4.合议庭成员对对控辩双方的意见进行评议。评议秘密进行。5.合议庭成员有重大分歧或者不同意合议庭意见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6.制作判决书。7.继续开庭,宣读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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