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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想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却不同意我怎么办

找当地劳动仲裁部门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我想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却不同意我怎么办

2,用人单位不给终止合同怎么办啊

这一问题,《劳动合同法》在第七章法律责任中并没有具体规定,本人认为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而失去了一时的劳动力市场的准入权(就业权)。但是,将这种准入权转化为间接利益的损失,还需要具备实现的其他外部条件,如另外的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劳动者等,所以,如果劳动者能够提供可能再次就业的相关证据时,劳动者的请求应当予以支持,劳动者的损失应该以另外用人单位同意录用之日及双方议定的工资为标准计算;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可能再次就业的相关证据的,不予支持。
自动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工作满一年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那么认定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所你放心没事的,只有用人单位吃亏。

用人单位不给终止合同怎么办啊

3,公司不肯解除合同怎么办

提前一个月以挂号信的形式通知单位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因为公司的搬迁,员工的工作地点变更了,而法律上规定,未经劳动者同意不得变更工作地点,否则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是的,按照劳动法规定是要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的。
首先可以找仲裁机构说明情况 强制加班是不对的 但是提前一个月告知确实不算过分 因为现在基本都是这样的 我之前的外企也是要提前15天 不过我走的时候只用了两天 嘿嘿 没关系的 把心态放平和 不差一个月了

公司不肯解除合同怎么办

4,公司不给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你移交工作是应该的。至于你当前的状况,先解释清楚账目为什么不对再说吧。
劳动者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到期以后,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劳动者所有的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看不太懂,不给你劳动合同是指,你们签了合同但你手里一直都没有一份原件,老板不给你?还是,签了合同,你也有一份,现在他不肯给你开退工单?你没法在新单位入职交社保。 两者的处理办法都是去当地劳动仲裁或监察,申请仲裁或举报。到那请人帮你看看吧,如果当地法制环境好,你肯定吃不了亏。

5,如果公司不愿意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如果是工伤,你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可以赔偿以下费用及工资: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级的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1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如果你申请辞职,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30天到了不管单位同意不同意都可以离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了解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2、对于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企业如果继续用工,应及时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告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劳动者拒绝签订,用人单位只能解除劳动关系;3、对于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已经入职的员工,企业如果不想用工,可以发一个书面的要求限期签订书面合同的通知,让劳动者签收并保留证据,并且企业有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罚则,如果他还是拒绝签订,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二)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公司不给我解除劳务和同怎么办

你应该先办理好内部移交,或者交接再完成跳草!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事实,尝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如下,供参考:第一: 单位报销手机费,午餐费,应当属于劳动者在单位的津贴或者补贴,津贴或者补贴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于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有详细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其中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与生产有关的各种经常性奖金以及根据法令规定的各种工资性质的津贴等。第二: 也可以看一下你们劳动合同的约定,工资的构成是不是包含上述费用。或者看单位给你发放工资的情况以及书面工资表或者报销的书面证据,可以证明该报销为工资。第三: 对于工资,法律明确规定应当按时支付。《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你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申请支付令。第三: 如果申请支付令有困难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予以解决,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以上意见是根据您的描述和提问做出的简单回答,是律师的个人观点,供参考!
你们签订的合同有规定的么?有没有说你可以随时解除劳务合同呢?

7,请问单位不给我解除就业协议怎么办

一、三方协议接收单位意见栏不应为实习单位盖章,如果您盖了章并递交到学校,那么派遣证上的报到单位就是此单位了。二、单位不接收您的档案的话,应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办理接收手续(人才中心在三方协议上级单位意见栏盖章)。三、如果您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工作的话,档案又在实习单位,那么就要办理“改派”手续了,如下: 1、实习单位开具同意调离的介绍信; 2、现工作单位开具同意接收介绍信; 3、报到证(派遣证)一式二联原件; 4、到区县人社局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办理改派;
问题1:签了就业协议 公司不签合同算违约不根据《劳动合同法》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就会跟您签定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签定期限不满6个月,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满一年不满3年。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超过3年期限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而一般须在入职30天签定,在您毕业时,会和单位签定就业协议,这个您不必担心,就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同时就业协议的效力终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如果相抵触,以劳动合同为准,就业协议只是确立你和单位的就业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如果签定了就业协议,在您入职后的30天内,如果用人单位不和你签定劳动合同,那么这时还不能说是伪约,只能说是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业务,,,,,,假如你不想干了,您可以以此提出辞职,(如果你还在试用期内,您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任何理由)! 问题2:签了就业协议(未毕业),以后想和别的公司签合同行吗?可以。如果你先前签协议的公司(原公司)不需要缴纳违约金,你可以让他给你出具一个解约函,你拿着解约函可以从新到学校办手续,到省人事去领新的协议书,这样就可以重新签协议;如果原单位要缴纳违约金,你现单位不急需协议的话,你可以等到学校第二次发协议的时候签。一般学校里在每年的七月份有第二次三方协议给学生,以防这种违约现象和学生丢失三方协议;如果你现单位比较急,而且原单位又需要缴纳违约金,你可以作假三方协议,前条件是必须记得三方协议的编码。如果不记得,我建议你先不要找下一家单位,直接先把档案、相关关系转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这样你找到下一家单位的时候就可以直接从人才交流中心办走,比较方便。切记:如果不想去原单位,千万不要讲手中的三方协议交予学校,交上去之后你的档案就必须转到原单位,这样你必须缴纳违约金,而且手续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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