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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预谋的让别人犯法属于什么犯罪

预谋犯罪~不过范围仅限于在实施犯罪行为前进行了组织、策划、准备。
属于

有预谋的让别人犯法属于什么犯罪

2,预谋抢劫怎么判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22条规定: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预谋抢劫被抓到刑法上应是按犯罪预备来定罪量刑,能否取保要办案人员根据实际案情来定,如果被移诉应根据其实际可能造成的后果来考虑量刑幅度,此种情况一般不会被判很长的时间.

预谋抢劫怎么判刑

3,14岁少年预谋杀人犯什么罪

预谋的话,不犯罪。已经砍残了,是故意伤害罪,且已致人重伤,肯定是要负责任的。真的杀了的话,是故意杀人罪。没杀成的话,是故意杀人未遂罪。只要已满十四周岁,犯上述罪行便要负刑事责任,量刑后会进少管所吧,不过是小地方的话,家里有钱托关系,最后安然无恙的案例也是有的,如果不到十四周岁,制裁就会有点麻烦,保护未成年人。(你可以咨询一下法律方面的学者,我业余)

14岁少年预谋杀人犯什么罪

4,预谋犯案与故意犯案有什么区别

预谋犯案就是法律上说的犯罪预备阶段,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刑法》第22条第1款)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而故意犯罪就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简单来说:故意犯罪是犯罪嫌疑人犯罪时主观心理方面的体现。而犯罪预备只是犯罪行为的一个阶段。
这两个是从不同角度来分的,我觉得没有可比性,但有一定的联系
预谋犯案也即是预备犯,是故意犯罪的外在行为表现,是故意犯罪的未完成的形态。 故意犯案也即是故意犯罪,是犯罪的主观心理状态。 一旦预谋犯案成功就是故意犯罪。

5,预谋抢劫是否犯罪是的话会判多久可以取保候审吗

1、预谋抢劫也是犯罪;2、犯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抢劫罪,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预谋犯罪比照实行犯从轻、减轻处罚。
抢劫是行为犯,如果只有意图,没有行为的实施,不作犯罪处理.
要看是否开始付诸行动了,犯意表示不能入罪。如果是开始制定计划、准备工具、筹措人员等,那就是预备犯了,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预谋抢劫属于犯罪预备,也是犯罪。看情节来量刑,一般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抢劫罪,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罪预备会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这要根据预谋抢劫的情节来判断,如果只是在头脑中构想,没有着手实施犯罪的行为,不是犯罪。如果预谋抢劫已经开始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即是犯罪准备阶段,这就是犯罪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或免予处罚。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6,什么是预备犯既遂犯中止犯胁从犯请举例说明

中止犯与预备犯、犯罪未遂区别 作者:指南针丛书作者 来源:指南针丛书 浏览量:856次 中止的自动性是犯罪中止的本质特征,也是它与预备犯、犯罪未遂区别的标志。预备犯、未遂犯也属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但是它们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由而未得逞的。即不是出于犯罪分子本人意愿,而是由难以克服的外部障碍造成的。所以,犯罪未遂也可称为障碍的未遂。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主要有:(1)被害人的反抗;(2)第三者的阻止;(3)自然力的阻碍;(4)物质的阻碍;(5)犯罪人能力不足;(6)认识发生错误等等。例如,张三意图强奸而使用暴力将被害妇女按倒,未能性交即被赶来的警察抓获,就属于因第三者的阻止而犯罪(强奸)未得逞;再如李四进入银行却打不开保险柜以致一无所获,就属于物质障碍及自身能力不足的原因而未得逞。特别需要注意的是: 1.在进行了犯罪准备,而后放弃了着手实行的,应当认定为中止犯。例如,甲某准备了毒药杀害其夫,因为害怕而没有敢下毒,后来放弃杀人念头,把毒药扔掉。因为尚未着手就自动放弃犯罪,属于在预备过程的中止。 2.犯罪撤退不是犯罪中止。在进行了犯罪准备,没有着手实行的情况下,因为情况有变,主动撤退,但未放弃犯罪意图的,不是中止。例如甲乙二人预谋盗窃某银行,在白天“踩点”之后,晚上前来行动。发现银行有很多人在加班,不便下手,便撤走打算改日再来行窃。这属于犯罪撤退,不是犯罪中止。因为犯罪人遭遇到意志以外的原因,并未放弃犯罪意图。应当认定为犯罪预备。再例如,律考试题:甲某携匕首赴乙家杀乙途中,因肚子疼痛难忍而回家,属于犯罪撤退,成立预备犯。 3.即使客观上不能完成犯罪,但自认为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停止的,也是自动中止。例如甲某使用过期失效的农药(本人不知过期失效)投放到乙某杯中,意图杀乙。后改主意,在乙某喝水之前将杯中水倒掉。虽然因为农药已经失效,客观上不可能完成犯罪(杀害乙某),但甲某并不知道,在自认为能完成犯罪的情况下放弃犯罪的,可成立犯罪中止。 4.在客观上能够完成犯罪,但行为人自认为出现意志以外的原因,不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而撤离的,属于犯罪撤退,不成立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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