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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告原告是什么意思

原告,是指由于自己或者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了争执,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提起诉讼,经人民*受理,从而导致诉讼程序开始的人。被告,是指原告声称侵害了他的权益,或者与其发生了民事权益争议,依法被人民*传唤应诉的人。原告与被告是相对称而言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

2,被告人和被告有什么区别

“被告人”与“被告”虽只有一字之差,且同样是案件的一方当事人,但两者的法律含意完全不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中,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称作“被告人”,而在民商事、行政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称作“被告”(与原告相对应)。也就是说,刑事案件中是没有“被告”这一称谓的;民商事、行政案件中也是没有“被告人”这一称谓的。案件性质的不同,当事人的称谓也就不同,这是不可混淆的。

被告人和被告有什么区别

3,做为被告如何应诉

作为被告出庭需要准备如下材料:第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委托他人还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第二,提交书面的答辩意见;第三,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作为借贷的被告方,通常也就是债务人,如果对方起诉,可以注意以下两点:  一、查看债务是否过了二年的诉讼时效,如果过了,在诉讼中可以以过了时效作为抗辩而免除此债务;但如果债务真实合法,作为债务人应当诚信,即时过了诉讼时效也应偿还债务。  二、查看债务的利息是否超过了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有超过,可以向*请求认定超过部分无效。

4,开庭做为被告我应该做些什么

根据原告判决中的内容和诉求来确定自己该做什么。收到*传票后,被告首要是研究诉状的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等,确定相应的对策和抗辨意见。并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如果被告认可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就正常应诉,尽量和解以达成对自己更有利的结果。2、如果不认可的,应该积极收集、准备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庭举证。3 、如果自已感觉完成有困难或有不明白之处的,则可以请诉讼代理人,或者请教相关专业人士。
按照法律规定,原告被告有特殊情况,均可以申请延期开庭。被告延期开庭,原告按正常开庭做好准备即可,不需要特别做什么!
首先,得看你是件什么样的案子啊。如果你觉得自己有相对有利自己的证据,并且对法律方面的知识懂得的也可以,你就可以自己去而不需要去找代理人或律师。如果案件复杂或自己懂的法律知识不多,你最好在开庭前请诉讼代理人,最好是律师,因为他们有职业执照可以去收集相关的证据,有他们的便利之处。

5,民事诉讼被告应该怎么做提出什么证据

律师解答: 您复述的有点乱,最好不要用原被告的字眼。我看您也搞混了!大体意思我看明白了,您作为被告的话,需要去应诉,但是建议在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不要提交答辩状。再就是准备证据证明您所说的事实与被告所说的事实是相反的。找证人证明当天写条子的情形就可以。希望帮到您,希望采纳答案!
一、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被告,主要应该做的工作有:  1、仔细研究原告的诉状中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确定原告的诉讼是否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2、审查受理*是否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如果认为无管辖权的,被告可以在收到诉状之日起15日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3、针对原告的诉请,在答辩期内向*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二、至于被告应该提出什么证据,要根据案件的实际需要来定,总之是应该提交对自己有利的、或能反驳对方诉请的相关证据。  另外,如果被告无相应法律知识或案件处理经验的,建议可以去咨询当地律师,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律师会协助被告采取相应诉讼对策、收集并向*提交证据、出庭应诉等,可以更好地保护被告的权益。
发过你的天
原告在被告这买了一套房,并没有付全款,只付了8万!那被告怎么会欠原告126000元?还有就是欠条是什么回事?
楼上已经说了,干扰阻碍民事诉讼程序都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如果证据还具有证明价值,可以申请*保全证据或者请公证处对证据进行公证,这样即便今后证据灭失,但证明的事实依然不会受影响。

6,刑事法律文书中有被告人的称谓吗

有被告人的称谓的。对于刑事案件,在刑事侦查阶段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涉嫌犯罪的人称为犯罪嫌疑人的;在检察院向*起诉时,用在*审理阶段,涉嫌犯罪的人就称为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就可称为罪犯或犯罪分子。所以,在检察院的起诉书、及*的法律文书中,都是将被提起公诉的当事人列为“被告人”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 人民*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第十四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人民检察院和*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第一百八十二条 人民*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在*机关侦查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行为人一般称之为犯罪嫌疑人(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经人民*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在*开庭审理阶段,行为人称之为被告人。在刑事判决书中也会注明是被告人。
有被告人的称谓的。在刑事诉讼中,在刑事侦查期间和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涉嫌犯罪的当事人被称为“犯罪嫌疑人”,在相应的刑事法律文书中就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称谓。在检察院向提起公诉后,在检察院的起诉书及*诉讼的相关法律文书中,就称当事人为“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被*判刑的当事人就可称为“罪犯”或“犯罪分子”。
叫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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