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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生求职与法律试题

这个涉及到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而且你涉及到其中的非过失性辞退,首先我们了解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什么,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中非过失性辞退的经济补偿如何赔偿?   非过失性辞退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没有最高额限制,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或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个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没有最高额限制。若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大学生求职与法律试题

2,大学生就业问题

你应该未雨绸缪,现在开始就为以后求职积攒自己的力量,磨练自己的技能,锻炼自己的能力,告诉你求职就业所需的一些技能,相信对你为自己的求职准备会有所帮助的: 一个人掌握何种技能取决于他的兴趣、能力和聪明程度,也取决于他所能支配的资源以及制定的事业目标。但是,由于经济发展前景不确定,掌握对你的事业有所帮助的技能显得尤为重要。以下是最受雇主欢迎的九种技能。 一、解决问题的能力 每天,我们都要在生活和工作中解决一些综合性的问题。那些能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迅速作出有效决断的人行情将持续升温,在商业经营、管理咨询、公共管理、科学、医药和工程领域需求量骤增。 二、专业技能 现在,技术已经进入了人类活动的所有领域。工程、通讯、汽车、交通、航空航天领域需要大量能够对电力、电子和机械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和修理的专业人员。 三、沟通能力 所有的公司都不可避免地面临内部雇员如何相处的问题。一个公司的成功很多时候取决于全体职员能否团结协作。因此,人力资源经理、人事部门官员和管理决策部门必须尽量了解职员的需求并在允许的范围内尽量予以满足。 四、计算机编程技能 如果你能够利用计算机编程的方法满足某个公司的特定需要,那么你获得工作的机会将大大增加。因此,你需要掌握C++,Java,HTML,VisualBasic,Unix和SQLServer等计算机语言。 五、培训技能 现代社会一天产生和搜集到的数据比古代社会一年的还要多。因此,能够在教育、社区服务、管理协调和商业方面进行培训的人才的需求量逐年增加。 六、理财能力 随着平均寿命的延长,每个人都必须仔细审核自己的投资计划以保证舒适的生活以及退休后的生活来源。投资经纪人、证券交易员、退休规划者、会计等职业的需求量也将继续增加。 七、信息管理能力 信息是信息时代经济系统的基础,掌握信息管理能力在绝大多数行业来说都是必须的。系统分析员、信息技术员、数据库管理员以及通信工程师等掌握信息管理能力的人才将会非常吃香。 八、外语交际能力 我们需要从别国进口原材料和商品,我国的商品和服务也要出口到全球市场。掌握一门外语将有助于你得到工作的机会。现在热门的外语是英语、俄语、日语、汉语和德语。 九、商业管理能力 掌握成功运作一个公司的方法对企业至关重要。这方面最核心的技能一方面是人员管理、系统管理、资源管理和融资的能力;另一方面是要了解客户的需要并迅速将这些需要转化为商机

大学生就业问题

3,大学生毕业必须要了解的劳动合同法的哪些内容

知不知道劳动合同法的内容不重要,重要的是记得一定要一份劳动合同在自己手里,单位的公章不能是派遗单位的,如果你是劳务派遗,最好干粹不干。还有就是三险是必须有的,是不能放弃的权力,工资在合同中约定,尤其是要对你进行培训前,你一定要先签合同,明确工资,否则会出现,你培训时签订协议约定了服务期,而你接受培训后,用人单位用服务期来制约你,给你定很低的工资,你不干,那你退还培训费吧。说句最有用的话,用人单位一般是不会动的,而你是能动的,所以用人单位更多的是不好制约你,而你想走就走,想跳就跳,你只要注意劳动合同、工资、保险这三个方面就好了。但一定要注意服务期和竟业限制问题,毕竟我们不想欠别人的。记着:劳动合同(自己手里有一份)、工资(最好明确约定)、保险(这是不能放弃的权利),服务期(要想好再约定,从发展观角度看这个问题)、竟业限制(这个东西最好没有,如果有,短比长好,而且你如果真是头人才,会有人给你出这笔赔偿金的)
全部,重点是试用期,休假,辞职,以及经济赔偿的相关条例。尤其是要关注如何可以确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不长,建议你都看一下。重点了解试用期、工作时间、单位解除合同的救济等相关规定。
我也是刚毕业的,并且我就是干人力资源这块儿的,我谈谈我的想法 1.要注意试用期。 很多企业会规定很长的试用期,明明只签一两年,要试用5个月啊半年啊试用期内发试用工资(通常比较低)。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三年以下的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签三年以上的最多也只能试用半年。并且,试用期工资应该是原定工资的80%,有些单位只发一半。 2.五险一金 这个一定要落实,你的薪酬含不含五险一金(有些单位不买一金,有些只买三险或四险,都算合法的,但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一定要有) 3.加班工资 企业加班是经常的事,要明确一下哦是不是要算加班工资,平常200% 法定节假日300%,否则小心被当作廉价劳动力哦。 4.休息日 员工有休息的权利,但很多企业不休双休,每周休息一天,虽然也不算违法,但是签合同时还是要问清楚。另外,国家法定节假日是一定要休的哦,休不了也必须索要300%的加班工资。 5.生育(女同学要特别注意) 企业通常是很不愿意女职员生育的,怀孕了就直接开除或者降职降薪,如果女同学在合同期限内考虑要孩子的话就必须明确好了哦,有么有生育保险,公司要怎样安排产假等等。 6.带薪年休 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所有企业的职工,凡工作一年以上均可以享受每年一次的带薪休假,所以如果你签的是一年以上合同的话,要看看有没有这一项福利哦。 暂时这么多了,临时想起来了我再补充。

大学生毕业必须要了解的劳动合同法的哪些内容

4,大学毕业生和劳动法

高校学生毕业分配工作中,学校与用人单位和大学生签订《三方协议》,是高等院校对毕业生分配的一种办法。《三方协议》属于一种就业介绍性质,与高校的报到证、分配介绍信及就业意向书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高校学生就业应当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高校学生属于《劳动法》调整的主体范围,高校不具备劳动用工主体地位,也不是《劳动法》调整的当事人。《三方协议》中只能约定双方用工意向,高校不得代为约定任何违约金和违约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专项培训的服务期)和第二十三条(保密协议)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三方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无效。大学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该注意哪些问题?(1 )合同主体是否合格;企业作为一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该劳动合同的资格,这时需要劳动者考虑的。如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法定用工资格;合同主体与用工主体是否一致; (2 )合同内容是否合法;规定的工作条件/工作范围/等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工作环境是否符合劳动保护要求; (3 )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劳动法律规定;比如试用期制度/工时制度/加班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工资发放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等。 (4 )社会保险是否明确予以规定。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 (5 )对于劳动合同中的企业单独约定的条款应予以特别注意。如违约金条款/保密条款/竟业禁止条款/培训条款等。对于这些方面,除了考虑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外,更需要考虑到自己的工资收入与违约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比较,从公平角度予以必要的关注。切记一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6 )企业现存的各种规章制度,在签订合同前必须予以足够的关注。 (7 )充分注意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以及权利享受的可能性。 (8 )不能存在任何的侥幸心理,你的签字是有法律效力的,一定程度而言,你的签字对于你和企业而言就是法律。
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是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以及学校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的依据。   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教育部和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一式三份,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发放,人手一份,按编号发放使用。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就业协议要明确劳资双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违约,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这个就业协议书中的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都要符合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否则将无效。

5,我有道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题目不会做希望相关专业的朋友帮

1: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正当的裁决。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向管辖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除用人单位受部分限制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是前置程序,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是一裁二审〔也包括仲裁前的调解程序〕。2:企业要求支付违约金是不可能获得支持的。除开企业有单独对小王进行过专业的技能培训,并在合同中约定过服务期而小王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才能支付违约金。3:企业也无多大法律责任承担,立即与小王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工作交接,支付应得的劳动报酬,转移人事档案。
答:1、法院作出不受理的裁定符合法规定,因为劳动合同纠纷需红劳动仲裁这一前置程序,发生劳动纠纷应先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申请。2、小王不应该支付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提出辞职只需提前一月提出书面的辞职申请就行了。3、该企业应承担 入职后一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9个月的双倍工资,并承担劳动存续期内的社保费用。
【劳动争议 仲裁前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三方协议 不得约定 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专项培训的服务期)和第二十三条(保密协议)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高校学生毕业分配工作中,学校与用人单位和大学生签订《三方协议》,是高等院校对毕业生分配的一种办法。《三方协议》属于一种就业介绍性质,与高校的报到证、分配介绍信及就业意向书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高校学生就业应当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高校学生属于《劳动法》调整的主体范围,高校不具备劳动用工主体地位,也不是《劳动法》调整的当事人。《三方协议》中只能约定双方用工意向,高校不得在任何协议上代为学生约定违约金,《三方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无效。但企业为在校学生提供助学金、学费、生活补助费的除外。
1、法院的裁定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劳动争议应经过仲裁前置程序。2、小王不应该支付违约金,因为小王的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3、小王应聘的企业应承担支付小王的工资和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 仲裁前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三方协议 不得约定 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专项培训的服务期)和第二十三条(保密协议)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高校学生毕业分配工作中,学校与用人单位和大学生签订《三方协议》,是高等院校对毕业生分配的一种办法。《三方协议》属于一种就业介绍性质,与高校的报到证、分配介绍信及就业意向书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

6,大学生就业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大学生就业时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医药类大学生就业指导公益活动”劳动就业法律... 2.尚未实现就业的并轨人员。 3.本地确定的其他需帮助的就业困难人员。
有能力的人到哪里都不愁找不到好工作,相反欠缺工作经验的年轻人,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职业规划、良好的求职动机、成熟的求职技巧,可能到哪都会遇到不少困难和挫折,所以给你一些求职过程中的共性建议: 我个人强调不管是学习专业还是寻找工作,都有一个原则,就是热门的东西未必是适合你的东西,待遇好、工作轻松、环境好的岗位未必就是最有利于你发展的岗位,大可不必人家说什么好、拿钱多就往哪里钻,适合自己的发展,能学到东西是第一位的考虑因素!等到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待遇自然会好起来的。没学历可能只是暂时没有了做白领的敲门砖,并不代表就没有前途,学好一门技术,凭本事吃饭,日子过得并不比白领差啊! 以于现在新时代的年轻人而言,找到工作其实并不难的,难的是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当今的年轻人,往往大多喜欢“钱多、活少、离家近、坐坐办公室”的工作,但其实在现实中是不太可能的,所以我给出的建议是,先找一份更适合自己发展,能累积到很多实践经验的基层工作,有了这些宝贵的经验,再去寻找更理想的工作,或是在原有岗位往更高的岗位发展就不难了,那么如何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呢? 首先是要了解下自己的综合实力,再次就要密切留意下社会上的岗位需求,总结起来说,就是要回答三个问题: 1、我想做什么?----也就是自己的兴趣爱好,目前自己所了解到的所有职业中,哪些是自己非常乐意去从事的。 2、我能做什么?----这个和前一个问题不同了,喜欢的未必是自己有能力去胜任的,尤其对于没有工作经验的应届生而言,一定不能眼高手低,必须客观判断自己目前有哪些技能可以去胜任社会上的具体岗位(比如打字快,一般写作都比较拿手的的女孩子可以先从文秘类、客户服务类的岗位开始一点点发展自己……) 3、市场要什么?----这个是关键中的关键,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生活水平,所对应的岗位需求是大不一样的,了解社会招聘需求的最佳途径,就是经常翻阅当地主流权威的招聘报纸或是浏览当地比较著名的人才招聘网站,另外千万不要一直待在家里面找工作,多跑跑每周一次或每月一次的人才现场交流会,也是非常好的选择,除了能了解岗位需求之外,还有在现场与用人单位直接面对面的交流和接触,对于了解各个岗位的技能要求,提升面试、沟通等经验是非常有帮助的! 总之,只要好好回答这三个问题,找出三个答案中的“交集”,前途在何方就马上心知肚明了!当然了,现实和理想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在复杂多变的职场竞争中,我个人建议大家还是重点把握好“我能做什么?”和“市场要什么?”这两个问题即可,毕竟,想要找到既是自己想做的,又是自己目前就可以胜任的,还是市场上供不应求的岗位,对于应届生或是职场经验不多的年轻人而言真的是不太现实的,我们还是要注重在基层岗位上的积累和锻炼,分步分阶段的给自己做个规划,逐步向自己理想的岗位目标去努力去靠近。 关于简历和面试相关问题,我建议你要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1、面试前有没有仔细了解过对应企业的情况,对方的企业文化、主营业务、未来的发展方向。如果跑过去面试,其实对该企业一点也不了解的,就仅仅知道来面试xx岗位,那对方单位肯定不想要这样的人。一点诚意也没有。 2、岗位要求你真正符合的有多少?不少求职者应聘,简历都是“仙女散花”式的乱投一气,很有有人真正去冷静地逐条去分析对方单位的任职要求,打个比方,对方单位写了五条要求,你是不是真的每一条都是符合的呢?如果五条中有四条是绝对胜任的,那还有一条是不是硬条件呢?(比如很多岗位必备持有上岗证才能上岗,那如果没有的话,哪怕就只有一条不符合,也是浪费时间不会录取的)如果低于四条,那用人单位在有充分选择余地的情况下,是不会考虑你的。 3、你的简历是不是千篇一律的呢?绝大多数的求职者的简历根本就是一个版本走天下,应聘a岗位是这个简历,应聘另外的b岗位也是这个简历,从来没有考虑过要根据对方单位的的具体情况以及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为其“量身定制”一份有针对性的简历,只有简历中有针对性地根据每条招聘要求突出自身的优势或是胜任的具体条件,才有可能在面试中让考官感受到你的诚意和用心。 4、其实就是面试时与考官交流的技巧问题了,包括了基本的职场礼仪、个人的言行举止等,这里就不再多说了。但最重要的要提醒大家,回答问题(包括自我介绍)一定要围绕着对方单位的情况(你对招聘企业的了解)、“我觉得自己凭什么可以胜任你这个岗位,我的胜任条件有哪些?……”、自己对招聘单位企业文化和发展方向的认同、自己如果能够从事该工作,有哪些想法和打算等等,最最重要的是不要给对方一种很计较工资待遇的感觉,要让对方感受到你有一种“与公司共同发展”的意识,把自己的命运与公司的命运紧密相连,同坐一条船,有着一颗心。

7,应届生的劳动合同问题

1、《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2、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4、符合第三条,你可以签订合同,并签订期限。符合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八条,你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你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5、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希望帮到你。
1.保密竞业限制:保密我就不多说了,公司的机密你要是泄露出去会被人告的。竞业限制指的是在离职后1,2年内不能在原公司的竞争对手公司或项目类型相似的公司就职、或创业,大概就是这个作用,具体的经济赔偿协议上会写。同时在竞业限制期间公司也会给你一份相应的补偿金,一般是半年或一年的工资。(我就很惨,赔偿金是一年工资的20倍,补偿金压根没写)2.三方协议随时都可以签,就算是实习期都可以的,你也可以在就职前向公司问清楚。劳动合同也能签,我今年六月份毕业,合同都签完了。3.即使试用期也是会正常发工资的,不论在什么期,只要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辞呈,就没有违约金一说现在。但你要是没有提前通知就走了,它会根据相关法律大不了就是扣你的工资,但是为了日后好想见最好把事情做全。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现在劳动法主要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如果想辞职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就可以,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再由单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就行了。如果涉及到培训费用的问题,如果单位进了明确的培训费用内容你需要偿还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
一:学校不是有三方协议嘛,未毕业能签定劳动合同吗?也就是说,未毕业期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吗?  答: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202号第12条之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还没有正式毕业的学生其实还是"在校学生","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法律未规定禁止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即时签订了也视同未建立劳动关系.  二:如我在2。里所述的情况,如果签订了合同,在试用期内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如果需要离职,需要做什么准备。  答:《劳动合同法》第 25条对约定违约金的条件予以限制,规定只有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提前离职和违反竞业限制规定时才可以约定违约金。  服务期是用人单位与获得特殊待遇的劳动者以合同形式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工作义务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 22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该条第二款又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如劳动者违约时服务期已经履行一部分时,则应当扣除相应部分的违约金。  三:前提是公司是正规公司,那试用期的工资能如期领到吗?如果在试用期三个月后离职,能否拿到三个月的工资?  答:工资应该是按月发放的,如果有拖欠,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投诉企业。  四:公司可不可以约束在试用满几个月之后(比如三个月)离职支付违约金?  答:参考第二个问题的回答!  问题有点多,因为是法盲...在此请教专业人士解答,多谢指点哦...*^_^*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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