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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继续性合同与非继续性合同

继续性合同是指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在一定的继续的时间内完成,而不是一时或一次完成的合同。如租赁、仓储合同等,非继续性合同是指是指履行为一次性行为的合同。即一次给付便使合同内容实现的,如买卖、赠与、承揽等合同。如赠与、买卖等合同

2,继续性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继续性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继续性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3,房屋租赁合同是延续性合同吗

是典型的继续性合同。意思就是解除合同,不可能恢复原状。无延续性合同这一法律概念。
你好!房屋租赁合同不属于延续性合同,一般均有租赁期限,但若合同中约定了到期如双方无异议,可以直接顺延一年这样的约定,可以视为合同继续有效或者是无固定期合同。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4,什么是继续合同

继续性合同是指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在一定的继续的时间内完成,而不是一时或一次完成的合同。如租赁、仓储合同等,非继续性合同是指是指履行为一次性行为的合同。即一次给付便使合同内容实现的,如买卖、赠与、承揽等合同。如赠与、买卖等合同
继续性合同是指债的关系的内容须继续实现的合同。包括持续不断的实现(如租赁)与间接循环的实现(如终身定期金)两种。继续合同实为一个合同,而不是几个合同。只是合同的履行,采取了分批、分期的方式。区别继续性合同与一时性合同(一次可实现的契约)的意义在于,前者与情事变更原则有关,并多注重人的因素,其权利与义务原则上不得任意移转。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在民事行为为继续性合同等情况下,撤销民事行为的裁断只对将来生效,不具有溯及力。继续性合同是指那些总给付在合同成立的时候没有确定,随着时间的增加合同的总给付也在增加的合同。比如:供应水,电,气等合同。撤消此类合同一般不溯及即往是指在撤消该合同的效力只向前发生,以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发生变化。因为象水电气供应这样的继续性合同如果在撤消该合同的时候有溯及力那么就要将过去用过的水,电,气反还给供应方,供应方反还价款。而水电气这类的消耗物消费后不可能反还。所以不规定溯及力。

5,关于继续性合同与非继续性合同的溯及力问题我老是理解不来

你首先应该理解什么是继续性的合同,什么是非继续性的合同,继续性的合同有哪些,非继续性的合同有哪些,书上有,先别问为什么,大概背下来几个,接下来我再给你解释, 继续性的合同我不给你打法律上晦涩难懂的文字了,白话告诉你,继续性的合同就是在合同成立后不能瞬间就完成,他得在合同成立后在合同规定的一定时间内完成,比如租赁合同,定做合同、承揽合同几乎都是继续性合同,下面我用租赁合同给你解释溯及力的问题,你仔细想想,租赁合同他有这么长时间的期限完成,假如双方发生争议,我是出租方,你是承租方,我要求你赔偿我租赁一个月的房子的期限,你怎么赔我?你能把那一个月时间的租赁还给我吗?时间已经过去了,双方无法挽回,所以你只能用替代物,例如钱来赔偿我,所以继续性的合同是没有溯及力的,你要好好的理解什么是溯及力,溯及力简单的说就是溯及既往(已经发生而且过去的事)的效力,你理解了上面的话你再看非继续性合同,例如你早上去路边摊买个钢笔,我是买家,你是卖家,我说老板来个钢笔,你说好的,我给你钱你给我笔,交易结束,这就没下文了,已经结束了,瞬间就完成了,如果发生争议大不了我陪你笔,你还我钱,所以这就有溯及力啊,但不是所有的买卖合同都一定是非继续性的合同,法理这个东西千万不要死较真,你现在的阶段就是把复杂的问题搞明白搞简单,等你以后做了法学研究者,或者最高*的院长再去把简单的问题搞复杂,哈哈,我打了这么多字希望你明白,以后法律问题可以找我,你倒是给我追加点分啊,我也不容易啊,给你码了这么多字~~0-0

6,承揽合同的种类有哪些承揽合同有哪些类别

一、承揽合同的定义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最为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251条第1款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二、承揽合同的法律性质1、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承揽合同的成立仅需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可,合意的表现不拘形式,书面、口头均可。订立合同后,如需交付标的物,该交付行为也不是使合同成立的行为,而是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定作人履行已经成立的合同义务的行为。2、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工作并支付工作成果的义务,而定作人则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因两者的义务是相互的、对流的,所以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承揽合同中双方均为价性给付,一方要获得对方的给付,必须向对方为相应给付,故承揽合同又是有偿合同。3、承揽合同一般是固有继续性合同。继续性合同是与一时性合同相对应的概念,二者之间,以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中所处的地位为区分标准。继续性合同是指合同内容非一次性给付可完结,而是继续地实现的合同,其基本特色在于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上居于重要地位,总给付的内容取决于为给付时间的长短。承揽合同一般都不能即时履行,因为承揽人的工作常常需要持续一段时间,此点与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合伙合同、租赁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一样,属于固有的继续性合同。三、承揽合同的种类根据《合同法》第251条第2款之规定,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承揽合同的包容性极强,法律对承揽合同的规定实际上是对一大类合同的规定,这是承揽合同与其他典型合同的一大区别。要确定一个合同是否承揽合同,最基本方法是看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类型。比如在照相合同中,顾客有支付报酬的基本义务,对方有拍摄并交付照片的基本义务,自然而然就可以认定它是承揽合同的一种了。在日常生活中,几类极为普通和常见的承揽合同有:(一)加工合同;(二)定作合同;(三)修理合同;(四)复制合同;(五)测试合同;(六)检验合同。四、签订承揽合同应注意的问题1、合同形式的选择 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任意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因为书面式合同形式有较强的证据力,在发生纠纷时,便于取证;而口头合同的证据力较差,在发生纠纷时不易证明合同的存在及相关内容,双方一旦发生纠纷,难以得到确切的证据,常常因无据可查而不易分清责任。因此,当事人应尽量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虽然比较复杂,但通过书面文字可以使双方权利、义务更加明确、详尽、具体、肯定地表示出来,这不仅仅大大加强了签约双方的责任心,敦促各方恪守合同同,而且一旦发生纠纷,书面承揽合同也以成为可信的书证,成为人民*和仲裁机构正确裁决案件的重要根据,因此,当事人应尽量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合同,虽说书面形式有可能会减少缔约的机会,但与可能引发违约而造成了损失,甚至不得不提起诉讼的后果相比,仍然是微不足道的。当然,对那些能够即时清结的承揽合同,比如少量的复印、修理、快速扩充等,自无订立书面合同的必要。2、报酬条款的订立报酬条款是承揽合同非常重要的条款,报酬支付的方式、时间对合同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影响甚巨。对定作人而言,付款时间越晚越符合其利益,他可以借此约束箝制承揽人,进而保证工作成果的质量,甚至要求获得后续服务。相对而言,承揽人却希望尽早获取报酬,最好的支付方式是在合同订立后即付款,至少也要分阶段或分期付款,这样不至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陷于非常被动的境况。因此,在签订承揽合同时,无论定作人还是承揽人,都十分关注报酬条款的签订,当然,报酬条款的最终确定不仅仅取决于各方的谈判能力,更取决于双方的实力对比及市场因素,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中,相对而言,定作人的优势是较为明显的。五、承揽合同欺诈的防范签订合同时都有被欺诈的风险,合同欺诈的手段也是层出不穷,承揽合同也不例外,因此在签订承揽合同时应注意下列几点,以防欺诈:1、严格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和实际履约能力首先要判断有无该企业、单位,因为在实践中有私刻公章签订合同的现象发生,也有个别几个人自行组织起来,既不办理工商登记,也不领取营业执照,以某“中心”、某“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此外,还要审查授权签约的个人有否签约权限。其次要判断对方是否隐瞒自己的经营范围订立了超越经营的承揽合同。针对上述两项,要仔细审查对方出示的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资料的真伪,审查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必要时,可以去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查档。第三要了解对方的资信状况,这包括综合经济状况和综合商业形象两大要求。前者包括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生产经营能力等;后者包括商誉、商业道德等。2、要求对方设定担保签订合同时,对那些没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或者履约能力不易查清的企业、单位,可要求对方设置担保,以督促其履行合同,设置担保时应符合《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对方违约没有如约履行合同,要注意在有效期限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关于担保注意事项,本网站将另文详述。3、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琢磨合同条款,一定要将合同条款尽量明确,不能有不明确、含糊其辞的条款,或引起歧义的条款。有时技术协议书和图纸也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均应当签字盖章,审查合同条款时也应当充分注意此点。审查合同看似简单,实则专业性很强,最好请律师代为审查。4、明确约定管辖*在争议解决条款里约定,双方发生争议由己方*管辖,这也是防止欺诈的一种方法。
加工承揽合同根据其性质和内容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加工合同所谓加工合同是由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根据双方约定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和期限等具体要求,进行加工特定产品、并按照约定收取定作方加工费用而签订的协议。加工合同的主要特点是:由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由承揽方收取加工费。定作合同所谓定作合同是指由承揽方根据定作方提出的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等要求,使用自己提供的材料进行生产,为定作方加工特定产品,向定作方收取相应价款的协议。定作合同的主要特点是:产品所需原材料由承揽方提供,定作方支付相应价款。修缮合同所谓修缮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为其修缮房屋、维修机器设备和其他修理工作,并向定作方收取相应报酬的协议。修缮合同的主要特点是:如果所需要的修缮材料是由定作方提供的,承揽方应收取相应酬金;如果所需修缮材料是由承揽方提供的,承揽方应向定作方收取修缮材料的价款。劳务合同所谓劳务合同是指承揽方根据定作方的委托而为其提供劳动服务,并向对方收取相应报酬的协议。承揽方提供的劳务既可以是脑力劳动服务,如设计、测试、测绘、翻译书刊资料等,也可以是体力劳动服务,如打扫卫生等。印刷合同印刷合同是印刷方按照出版方的要求,为其完成书刊印刷工作,并收取出版方相应报酬的协议。广告合同广告合同是广告专营单位或兼营单位为刊户完成一定的广告宣传工作,并取得刊户相应报酬的协议。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指法人之间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除上述列举的合同以外,还有修理、测试、测绘、装配、包装、装演、印染、复制、化验、翻译、出版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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