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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注册的机动车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到底是什么意思

是转移登记。
转移

2,什么是转移登记转移登记是什么

转移登记:是指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后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什么是转移登记转移登记是什么

3,机动车转移后的转移登记又需要哪些资料呢

1.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 3.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二手车成交证明单 5.车辆转移发票

机动车转移后的转移登记又需要哪些资料呢

4,什么是机动车转移登记

申请转移登记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查验车辆,办理转移登记。
机动车变更登记是指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更换发动机,机动车因质量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辖区的。 机动车转移登记是指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转卖给他人后要办理的一种登记。

5,房产转移登记

一、房产赠与一般是按照房屋买卖计税的,如果属于遗嘱继承或瞻养关系赠与,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向税机关申请免税,但是,若房产发生再次转让时还得计税。二、虽然土地证名字改了,但是规划审批仍是父亲名字,房屋登记部门仍然不能登记为儿子所有,而且规划与土地权利人不一致,很是麻烦。三、由于你没有把土地取得方式和建房申请理由讲清楚,看不出现在应将房屋登记给谁。如果土地证改名是通过合法、正常途径办理的,应该先向规划部门申请变更《规划许可证》;否则,土地证还得重新改回去后,然后登记给父亲,再赠与。
房产已登记未转移的意思:房产已签合同、并在住建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业主现在也已向房管局申请过户转移给另一人,但正在办理中,未办理完成过户转移给另一人的手续。房产转移登记时限为30日。因房屋买卖而发生转移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买卖合同等。因房屋交换而发生转移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交换协议等;因房屋赠与发生转移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赠与合同等;因继承而发生转移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应当分别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权属证明书、公证书、遗产分割协议或*的判决书、调解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土地使用权证、同一顺序放弃继承权的弃权书、遗嘱或遗嘱证明:发生国家或上级部门、企业将所有的房产划归某单位或所属下级单位、企业的划拨行为时,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划拨有关文件、资料等; 房产分割,应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企业法人析产的批准文件、协议、资料等,家庭析产的协议,房产分割单,契税证明等;发生房屋权利人通过企业兼并、合作经营、以房作价入股等方式将自己的房产转移到新的或者另一企业法人单位的合并行为时,应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合同协议,以及相关的权属证明、资料等。房屋转让应当提交与转让行为相关的各种证明文件;房屋裁决应当提交仲裁书、*判决书。
赠与的话,你以后要卖的话收很高的税的!除非你打算永远不卖……
准建证用该他的名字吗?不用还用出具赠与公证书吗?用用交赠与契税吗?用

6,机动车转移登记步骤有哪些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流程:   一、申请转移登记的情形: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交验车辆,办理转移登记。   二、提交的资料:   (一)《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六)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本市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七)机动车来历凭证;   三、机动车转入:   机动车转入本市的,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并按照注册登记规定的确认、检验车辆的地点和办理注册登记的地点办理:   (一)《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   (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五)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六)机动车登记证书;   (七)机动车档案。   四、不予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情形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涂改的,或者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七)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八)机动车与该车的档案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   (九)机动车未被海关解除监管的;   (十)机动车在抵押期间的;   (十一)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十二)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十三)超过检验有效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十四)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五、办理时限   在本市范围内办理转移登记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结。机动车转出或转入本市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结,进口机动车除外。   六、收费   汽车反光号牌收取10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收取70元/副,挂车反光号牌收取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收取40元/副,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5元/本。(收费标准各地区有所不同,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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