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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法律上没有三年工龄补偿的说法。就只有经济补偿金 三个月的经济补偿,其他没了,如果公司愿意多给当然可以了。
因没到期解除合同,做一年就给您一个月的补偿费,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2,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解除是合同未到期,终止是到期了的!
您好: 解除劳动合同是企业应该提前30天向劳动者提出的;而终止劳动合同,则是企业随时可以提出,不需要提前告知劳动者,只用按照劳动合同法履行有关赔偿即可。
解除劳动合同只能是当事人之间进行 终止劳动合同 除了当事人之外 合同如果附有条件的 那么条件达到的时候 也可以终止

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3,终止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终止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有明显区别,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不相同。 依据《劳动法》23条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无需经济补偿。(这就是终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非解除合同是因劳动者属于以下情况: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这就是解除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4,辞职与终止劳动关系有何区别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两种情况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但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或者开除) 一是,依据三十六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同上; 二是,依据四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是,用人单位没有理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也分两种情况 1、合同到期单位同意续签,劳动者不愿意签,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合同到期劳动者愿意续签,用人单位不同意签,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用上。

5,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中止

终止和中止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终止意味着结束、停止。而中止代表中途停止。 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即使“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且必须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因此,“给医疗期内员工办理合同中止,停交社保,待医疗期结束后再重新交纳”的做法,实际是在劳动者医疗期内中途停止履行劳动合同,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中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中止是中间停止,待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况。终止是结束的意思,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有人为的和自然事实两个原因。解除就是人为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中止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状况,致使不能继续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关系仍继续保持的状态。劳动合同中止履行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暂停履行(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待到法定或约定的原因消除后,劳动合同仍继续履行。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一般办理社会保险账户暂停结算(封存)手续。中止期间如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

6,终止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通俗讲,排除个别原因(死亡、破产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订就是终止,没到期有人提出不干就是解除。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是由于出现了法定原因,劳动合同效力消失的情况,如合同到期没有续签。 解除合同是由于一方违约或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自行辞职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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