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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可以到劳动局解除电子合同吗

你到前一个公司让他们开一个解除合同的 证明,或者去劳动局查你的劳务档案,到底在哪个公司?

个人可以到劳动局解除电子合同吗

2,请问怎么解除网上劳动合同

我该怎么解除?那我现在还算那个单位的员工吗? 回答: 你可以这样理解:事实上和法律意义上你已经给原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不再是原用人单位员工。只是形式上(网络上)还存在干扰失业证办理单位工作人员的信息,建议你这样:一是拿到你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纸质文本找失业证办理机构解释并说明;二是找原用人单位在网上办理解除。 追问: 如果他不给我解除我该到哪里投诉啊! 回答: 原用人单位不跟你解除那太好了,那说明你还是他们单位员工,让他们付你工资。
这涉及一个效力优先和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文本合同的解除表示你们双方达成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纸质文本优于电子文本,因此不存在再接触网上劳动合同的问题。当然,如果通过与你原所在单位的用人单位联系,要求其接触网上劳动合同更好,因为这样可以避免下一个用人单位在网上检索出对你不利的信息。

请问怎么解除网上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关于钱的问题,可以和公司财务协商,要求用你借的钱来抵工资也不违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非要一份辞职报告,你可以发传真或者邮寄过去。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自己就可以办,最后把解除劳动报告书寄给你就OK 了,根本也不需要找人代替你去和公司交涉。验收报告的钱,如果公司赖着不给也没办法,除非你有证据,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不过你要花很多路费了。
必须要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辞职的,因为要给人家必要的安排人接你工作的合理时间,这也是法律的规定,三十天之前提交辞职书
提前30天向公司写书面辞职报告,并将你工资可以拿到4500左右,还有你有一部分公司应该支付的验收报告的钱1600元写进去,请单位将你的借款和工资款相互冲抵,否则,单位可以起诉你归还借款
友好协商最好。谁都不会为难谁!

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4,如何自己在网上解除劳动合同和原来的公司已解除

这是企业行为你个人是不可操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到原公司办理书面的相关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关于违约金,如果你和单位没有竞业禁止以及培训服务的协议或约定则不需支付违约金。

5,想问有电子合同没有交社保那样合同要怎么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就是劳动关系,下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你可以去询问相关人员的。公关人员。
公司有给你交失业金吗?如果什么都没给你交的话,就直接递辞职报告。但是你要先问清楚公司有变相给你关于社保的补贴吗?如果没有,你可以去劳动保障局去投诉,让公司给你补上你的这几个的社保~~~如果有补贴就什么都没的说了~~如果有交失业金的话,你得和单位协商好是“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不然没有失业金拿的~~

6,电子厂怎么在月底辞职

你上月底提出来这个月底就是可以走人的了提前一个月的时间提出来就可以了
你好,就你描述的情况,如果你能提供以下相关证据材料,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发放工资等违法行为提出辞职,用人单位除支付你应得的工资收入之外,你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应补发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根据第10条、82条这两条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雇佣员工超过一个月却依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  最重要的是:没有合同的确会比较麻烦,不过只要有证据证明你确实在这家公司工作(例如同事的人证或者工资单),你就依然属于该公司的员工。你要确认你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最重要的是你上班的第一天起始证据),通过工资单,工作记录,考勤记录、月工资标准等来确认(你要固定你的工资收入标准),关键是证据的固定。  建议你先去仲裁中心咨询一下,看看手头的证据是否充足再说。也可以通过协商来调解。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多大诚意,那实在不行干脆到仲裁,仲裁的结果不满意、不服15天内起诉到法院。现在打官司的起诉费只需10元就可以打官司了,最后用人单位肯定会败诉的,不要怕他们,他们都是纸老虎。最后,祝你成功!!  其相关法条支持如下: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解除劳动合同的步骤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在单位离职时,单位开具的证明。一般情况下都是单位出具,然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办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话,可能还要根据办事部门要求提供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解除劳动合同的步骤根据不同的情况,流程存在差异,通常有如下情况:  一、 协商解除  1、 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 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 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 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 法定解除  (一) 单位解除  1、 过失性辞退  (1) 通知工会:用人部门/人力资源科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2)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3) 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 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员工过失的证据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 无过失性辞退  (1)通知工会:用人部门/人力资源科将解除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2)提前通知:人力资源科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和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和经济补偿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3、 经济性裁员(20人以上)  (1) 说明情况,听取意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20人或占企业人数的10%)  (2) 上报有关部门:拟定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  (3)工作交接:各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们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们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员工们的薪资和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和经济补偿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们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 劳动者解除  1、劳动者单方面解除  (1) 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用人部门接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并转报人力资源科;  (2)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作交接;  (3) 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 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劳动合同按时解除;  (5)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 【索取赔偿:如果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期限、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非必经流程)  (7)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 劳动者随时解除  (1) 【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用人部门接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转报人力资源科;】(根据法律规定不需事先告知的除外)。  (2) 工作交接:具体由用人部门安排员工进行工作交接;  (3) 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及经济补偿;  (4) 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 约定解除  (1)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规定进行工作交接;  (2) 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时,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果有经济补偿的,应当支付);  (3) 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并结清薪资、补偿,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4)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5)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要么你提前一个月给老板提交辞职信,那么根据劳动法规定,一个月期限到了不管老板的意愿都得同意和你解除劳动合同。要么你直接和老板谈谈自己问什么辞职,同意后,直接在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合同就好了。辞职完成后,你一定要记得到你劳动合同备案劳动局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个证明一般来说你离职的时候,你们公司人事部会给你办理,要是他不给你办理,你就得要求自己办,因为这个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会影响到你以后就业和以后就业后社会保险的缴纳。就这样,希望对你有帮助吧!要是还是不明白,可以加我Q:2250285826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公司违法,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否批准不影响劳动合同的解除,送达后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可要求用人单位签收或许采用快递的方式。
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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