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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第九条适不适应于已经招录的在职工作人员

适用。只要不是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应当由劳动者承担的费用(比如社保个人缴费部分、个人所得税),那么单位就不能收取费用。
你好!肯定适用,法律是针对所有的,没有特殊。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适不适应于已经招录的在职工作人员

2,劳动合同第九条八项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bai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du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zhi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解读;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dao不得扣内押劳动者的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容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规定。
有效。劳务派遣机构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签订的合同,是两个单位之间的协议,此协议性质上不是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机构不会直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第九条八项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是禁止性规定吗

不是禁止性规定,而是强制性规定。禁止性法规是明确规定不能逾越的界限,过了这个线就是违法违规;强制性的法规是明确规定必须做的界限,不做就违法违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内容如下: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此条款明确指出了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也指出了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也应当计算进去,如果不按此规定来计算工作,就是违法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因此,此条款应当视作强制性规定。
不冲突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是禁止性规定吗

4,劳动法双倍工资赔偿主体怎样辨别

辞工:只要你提早30提交书面的辞职信便可。用人单位不得扣留你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法第8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定,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百元以上2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侵害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关于俩倍工资规定:老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个月支付2倍的工资。关于社保嘛,用人单位没给劳动者申请保险的,应当遭到行政处罚。保险款可能不属于给你退得范围。

5,劳动合同九项条款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6,请教关于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的问题

工资支付最多不超过一个月。这是硬性规定。你说的下月支付上月的未违反这一条规定。单位要求你担保,你告他?一是劳动部门不会受理(目前),因为没有激烈矛盾。另外如何取证?所以行不通。不是,属拖欠。法规定:拖欠超过一个月才负相应责任,这就是个空子。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7,合同未到期提出辞职在公司交的抵押金及最后一个月工资是否可以

扣押金违反《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辞职按下面说的做,可以最大限度保护你的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克扣的押金,均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1、如果你有上述的相关证据材料,8400元能拿到。2、公司变相让你交风险抵押金4800元,明显地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9条、84条,你就此公司的违法行为提出辞职为由,根据本法第38条第4款、第46条第1款,要求公司支付你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你参加工作、试用期是没有五险一金的、合同一般都是1--3年、你签合同的年数不一样试用期就不同你离职的话、正常离职才行 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那两个月的钱估计是要不回的、合同在哪里啊现在一般都是压半个月的公司而不是扣工资
辞职是你的权利,单位应该在你离职的时候为你结清全部的工资,同时无权扣留你的押金,你可以要回全部押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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