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法律小常识民法总则实施后民法通则会被废止吗

并行几年,民法典出台后再废除
你说呢...

法律小常识民法总则实施后民法通则会被废止吗

2,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下哪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根据《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下哪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民法总则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有哪些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下哪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A.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C.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D.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总则》规定如下民事法律行为无效:1、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3、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4、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望采纳,谢谢。

民法总则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有哪些

4,民法总则实施后民法典会废除吗

我国现在没有成文民法典,编纂民法总则正是民法典的一部分。何来废除之说?民法通则会被废止,代之以民法总则,其他单行法律还要等到民法典分则编纂完成才能废止。
《民法典》指一部完整全面的民法法律,关于物权、债权、民事责任等民法上的重要规定都包含在其中。一般说来在有《民法典》的情况下,只需要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文就可以处理普通的民事法律关系了。而《民法通则》只是关于民法适用的一些笼统的概括性的规定,《民法通则》确立的制度是在民事法律实践中被普遍适用的,但具体到调整每一个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时,还需要依据民法的其他部门法才能胜任。所以虽然我国《民法通则》已经有物权、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等方面的规定,但依然还是要制订《物权法》、《知识产权法》、《侵权行为法》等民法法律。目前我国没有完整的《民法典》,民事法律采用的是《民法通则》做概括规定,各民事部门法作具体规定的方式,这与我国社会经济基础和民事立法起步较晚等客观现实状况是相符的。民法总则为民法各编之冠,总汇民法共同适用之原理原则,非将民法各编融会贯通,难以识其原流与体系,而窥其全豹。

5,立法法修改后哪些地方法律法规自动失效和废除

一、立法法修改后,以下地方法规规章自动失效,应予废止:1. 凡属越权设定的超越地方规范允许设定的立法权限之外的地方法规自动失效;2. 凡减损公民权利或增加公民义务的地方政府规章自动失效;3. 凡没有法律依据而制定政府规章后满两年没有提交本级人大制定地方法规的自动失效。4. 凡没有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地方法规规章,自动失效。  二、法律依据:  立法法把地方立法权限限定在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几类事项,同时要求必须遵守“不抵触原则”,并在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后一道防线是备案审查制度,地方性法规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规定,没有法律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草案允许先制定政府规章,但是满两年必须要提交本级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否则就要失效。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6,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下哪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5.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通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7. 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一方还是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其可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8. 根据其是否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9. 根据其行为是否需要当事人支付对价,民事法律行为就可以分为: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10. 依据其行为生效是否以标的物的交付为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诺成行为和实践行为。诺成行为自当事人达成合意时成立,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为履行其义务;而实践性行为自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时成立,交付标的物为行为成立的要件。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下哪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A.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C.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D.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正确答案:ABCD
哪些啊?你得列出来啊...

7,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撤销的行为有哪些

您好,民法总则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文章TAG:民法典  颁布  哪些  法律  民法典颁布后哪些法律废止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