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盐城办理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咨询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12-23 11:25:22
本文目录一览
1,盐城办理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咨询
2,求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 http://www.10zk.com/gjjjsyc.asp
3,请问盐城住房公积金到什么单位去咨询
到盐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咨询,或者拨打12329电话咨询都可以。
4,盐城住房公积金缴存几个月后可贷
连续缴纳过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缴纳公积金的时间要长于一年时间。你可以登陆盐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 <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http%3a%2f%2fwww.hfz123.com%2fgongjijin%2ffang13022.htm" target="_blank">http://www.hfz123.com/gongjijin/fang13022.htm</a> 点击服务指南,点击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解答。 居我所知,一年后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
5,关于住房公积金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地址
一)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6:00时。
(二)南宁市东葛路107号林海大厦10楼:
1.每年5月1日-10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时,下午3:00—6:00时。
2.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
业务咨询电话
1、综合科:5755689
2、公积金管理科:5755691
3、贷款管理科:5595319
4、财务会计科:5755639
5、网站咨询电话:5755682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特别提醒:购房时,借款人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到银行进行测算,就可得知贷款的金额和每月还款数额。根据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假设客户每年一次提取的公积金为15000元,而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为1500元,商业贷款还款额为1000元,在还款方式上可选择“余额冲贷法”,即提取的公积金首先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共计2500元),余额12500元可一次性偿还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在还清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后,尚有余额的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因为商业性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冲还贷”后,借款人可选择缩短原还款期限的方式或选择还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的方式进行还贷。但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提前还款的次数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客户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等额还贷金额保持2500元不变,那么提取的公积金15000元,将按照原扣款方式连续每月扣款2500元。余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将足额款项注入用于还款的银行卡中,上述两种还款法,客户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
6,住房公积金怎么提
如果你是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则需要准备以下东西:身份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发票(首付款发票)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你不是主购房人的话),以后提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带齐材料就可以到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处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面附上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方可办理支取,支取时既可以通过单位也可以自己办理。
在支取公积金时,不能直接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现金,而是需要以转卡或转账的方式。以转卡方式提取的,银行可以直接将住房公积金转入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储蓄账户;以转账方式提取的,银行只能将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再由单位打入个人的工资账户,但是现在主要的提取方式都是转卡方式。
以下是可以办理公积金支取的银行和相应的卡型:中国邮政储蓄存折、交通银行太平洋卡、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长城电子借记卡、招商银行一卡通、华夏银行华夏卡、商业银行京卡和储蓄存折、农业银行金穗卡、光大行阳光卡、民生银行民生卡、兴业银行兴业卡。
如果你是已婚人士,而自己又不是主购房人,在提取公积金时就需要提供对方的公积金支取证明。如果不能提供,最多只能支取总房款(大修费用等)的50%。
到你原来工作的单位,让他们给你开一个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然后到就业局办理登记盖章,证明书是一式四份的,一份由原来单位存档,另三份都是给你个人的,这三份之中,一份是办社保用的,一份是办住房公积金用的,另一份是办失业证用的。然后让原来的单位把你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之后你就可以拿着身份证去住房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了。只能提取个人缴的那部分呦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储存余额。(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注:购买使用权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 在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6) 一次性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并且尚未超过三个月的;(7) 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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