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的适用范围及程序,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限于哪些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网 2024-04-25 03:00:32
本文目录一览
1,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限于哪些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2,哪些案件符合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中的一种特殊程序,它并非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其适用的范围是有限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听证程序只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以及较大数额的罚款等几种对当事人的权益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你好!听证程序是,自然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再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前,申请可要求听证,是否准许,要复议机批准后,比较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一般都不予准许听证,复杂、重大的案件都会准许。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3,行政处罚听证
(一)适用范围 听证程序是指处理案件较复杂或者较重大的违法行为,应处以较重的行政处罚时,经当事人要求,进一步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下列4种情况可以适用听证程序:(1)责令停产停业:(2)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较大数额罚款(4)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二)听证程序的基本内容 1.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2.当事人在限期内提出听证要求。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 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要求 3.告知当事人听证时间、地点 4.公开听证 5.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 6.听证委托代理 7.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8.制作听证笔录 9.审查听证结果报告,作出处理决定。
4,听证会的流程
(1)根据执法调查人员处罚建议,确定属于适用听证程序范围;(2)向当事人发出《听证告知书》,征询是否要求听证。要求听证的,应在执法机关告知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3)确定听证会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并于7日前通知当事人;(4)举行听证会;(5)有调查取证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处罚建议;(6)由听证主持人询问当事人、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并出示有关证据和材料;(7)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进行答辩;(8)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和调查取证人员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9)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做出最后陈述;(10)由主持人征询各方面最后意见;(11)当听证记录交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审核后签字或盖章;(12)由主持人向执法机关负责人汇报听证情况,提交听证记录,执法机关应按照一般程序的规定做出处理处罚的决定。
5,听证的适用范围及程序
听证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听证程序:
(1)听证会前首先由书记员清点核实申请人、案件调查人及其他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及其身份的真实性。
(2)书记员宣布听证会纪律、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报告主持人听证会可以开始。
(3)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主持人、书记员的身份资格,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一次。
(4)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介绍案由并说明听证会的目的和宗旨后,由调查人说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依据、拟作出的处罚等。
(5)当事人就调查方公布的事实、依据及己方的主张进行陈述和申辩。
(6)在听证主持人的主持下,调查人、听证申请人进行质证,然后展开辩论。
(7)其他听证参加人(第三人、证人等)进行陈述。
(8)调查人、听证申请人进行最后陈述。
(9)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听证会后主持人应及时制作听证报告书。听证会是一个内部审查把关的程序,要起到“安全阀”的作用。故行政处罚听证出具的听证报告书以及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处罚依据和处罚建议提出的意见,对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最终决策具有重要作用。
6,听证程序是怎样的
听证程序http://baike.baidu.com/view/1346099.htm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试行规定》、《*部关于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数额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事机构 *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的,由该*机关的法制办公室(处、科)组织听证。编辑本段办事对象应履行的义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听证申请人必须是*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 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 3、责令停产停业的; 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需办理的手续 1、听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机关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发出听证告知书的*机关的法制办公室(处、科)书面提出听证要求。 2、听证申请人以邮寄挂号信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 3、听证申请人直接送达听证申请的,以*机关收到的日期为准。办事机构应履行的义务 1、*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载明下列主要事项的听证告知书: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理由、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4)告知提出听证要求的期限和听证组织机关。 听证告知书必须盖有*机关的印章。 听证告知书可以直接送达、委托送达或者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 2、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机关应当受理。 3、*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2日内确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载有下列事项的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听证人员的姓名; (4)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5)告知当事人准备证据、通知证人等事项。 听证通知书必须盖有*机关印章。 4、听证人员在听证预备阶段必须完成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宣读听证纪律、征询当事人是否申请听证人员回避等事项。 5、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 6、举行听证时,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7、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 听证结束后,听证人员应当把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和案件调查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名或盖章。 当事人拒绝签名的,由听证主持人在昕证笔录上说明情况。 听证笔录中有关证人证言部分,应当交证人审核无误。
文章TAG:
听证的适用范围及程序 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限于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