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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议事规则是写流程还是什么

议事规则,是按当地风俗习惯,写出婚丧嫁娶的流程,作为具体办事的程序,适合总理的办事效率及风格,努力为主家把事情办好。
你好!些规矩。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议事规则是写流程还是什么

2,议事规则有哪些原则

法律分析:议事规则的原则:动议中心原则;主持中立原则;机会均等原则;立场明确原则;发言完善原则;面对主持原则;限时限次原则;一时一件原则;遵守裁判原则;文明表达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第五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议事规则有哪些原则

3,业主大会章程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是一个东西吗

不是。。章程指的是做什么需要表决什么事的条目顺序,议事规则指的是按什么样的情况决定这个事,比如要改选物业,这就是章程,以业主投票百分之五十就改选物业,这是议事规则。
也许是的。

业主大会章程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是一个东西吗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根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则。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临时会议。第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第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第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提出会议议程草案;  (二)提出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三)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  (四)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第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开会日期和建议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知代表,并将准备提请会议审议的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临时会议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代表团全体会议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团长召集并主持代表团全体会议。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  代表团可以分设若干代表小组。代表小组会议推选小组召集人。第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召开预备会议,选举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和关于会议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  预备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各代表团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以及关于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提出意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根据各代表团提出的意见,可以对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以及关于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提出调整意见,提请预备会议审议。第九条 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主席团的决定,由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条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若干人,推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分别担任每次大会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并决定下列事项:  (一)副秘书长的人选;  (二)会议日程;  (三)表决议案的办法;  (四)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日期;  (五)其他需要由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的事项。第十一条 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召集。  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对属于主席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主席团提出建议,并可以对会议日程安排作必要的调整。第十二条 代表团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由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小组会议审议。  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由代表团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三条 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代表团团长会议,就议案和有关报告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就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汇报情况,回答问题。会议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应当向主席团报告。第十四条 主席团可以召开大会全体会议进行大会发言,就议案和有关报告发表意见。第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立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组成。  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办理主席团交付的事项和处理会议日常事务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第十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出席;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必须请假。第十七条 国务院的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其他有关机关、团体的负责人,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第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在各种会议上的发言,整理简报印发会议,并可以根据本人要求,将发言记录或者摘要印发会议。  大会全体会议设旁听席。旁听办法另行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

5,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是什么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2、熟悉并能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 3、熟悉和了解企业管理、法律、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有相关的工作经历; 4、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文字撰写能力以及独立的工作能力,并具有与股东、职工和其他相关利益者进行广泛交流的能力。

6,股份公司章程 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有什么联系这些

您的想法是正确的,股份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有明确的约定,行使这些规则都是要按照章程的规定程序。 公司章程必须依法制定,是设立公司的必备文件之一,也是在公司法下,公司管理和活动的重要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撤销。

7,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主要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作出如下规定: 第五十四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十五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8,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第三条出席会议的人员包括股东(或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第四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第五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第六条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董事会要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权。第七条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第八条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两天,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先向大会秘书处报名,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行发言或提出问题。登记发言的人数一般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取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多的在先。第九条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并出示其股东编号卡(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明。第十条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第二次发言不得超过三分钟。第十一条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一次回答问题的时间,同样不得超过五分钟。董事长也可委托其他人员回答问题。第十二条股东大会对所有议事日程的提案应当进行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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