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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香港法庭上法官和律师要带假发

现在,律师会穿律师袍和带假发上庭,庄严的服饰,代表对法律的尊重,同时,背后亦各具含意。假发是掩饰律师的身份,使法官不会因律师年龄、性别、外表左右裁判。而律师袍后有个小袋,穿上律师袍,代表律师收了酬金,要尽力为委托人解决问题。

2,法庭上被告不去判决后会不会搬被告东西

。。。不会。被告不去法庭,*可以做缺席判决,如果判决你赢了,并且该判决生效的话,如果这时对方还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话,那么你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满意的话,希望给个采纳
对于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或者中途未经许可退庭的,*会缺席判决,由于被告不到庭,应当承担不举证或者提出的证据无法质证的不利后果。如果是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唤拒不到庭的,*会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使其到庭。

法庭上被告不去判决后会不会搬被告东西

3,在法庭上律师可以质问法官问题吗

不可以,只能用委婉的语气提出你的质疑。质问法官是很不明智的做法,毕竟人非圣贤,你不给法官面子,法官从主观上很可能会做出对你不利的判决,甚至可以将律师驱逐出法庭,所以这种做法是绝对要避免的。你对判决不服的话,可以上诉。
在法庭上被告律师可以向原告提问题。 无论什么案件都会相互问问题的,目的就是为了搞清楚和案件有关的事实,原告应当如实陈述律师所问的问题。
可以
不可以,不然律师要被法官赶出法庭的

在法庭上律师可以质问法官问题吗

4,开庭需要去那些人去参加开庭需要哪些心理准备

一般不会限制家属人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庭规则》第九条 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下列人员不得旁听:(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二)未获得人民*批准的未成年人;(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你说呢...

5,请教律师因车祸引起官司 作为原告在法庭上应该说些什么 问

1、陈述事实,将事情的经过、遭受的伤情(包括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的情况)、治疗花费的费用及提出的主张都说明白。2、可以适当的说一说,将心比心,如果是你们遭受这种通过,你们会怎么想?之类的,争取法官的同情。3、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怎么说不重要,说法有证据的支持才重要,告诉你朋友,说清楚,有证据就可以了。
你好!开庭是个复杂的过程,任何律师也不可能预见到一切开庭时出现的情况,所以很多时候开庭是需要随机应变的,建议委托律师办理,鉴定如果是你们单方做的,保险公司不承认可以申请重新或补充鉴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起诉了就找律师吧,比较能清楚一点,现在手把手教也来不及,还是律师代理比较省事,关键能争取到一些比较合理的费用。

6,在民事诉讼的法庭上的辩护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案件法庭辩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完毕,由被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言,并针对原告的发言进行答辩。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在被告发言完毕后,其诉讼代理人对被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发言和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原、被告发言、答辩后,法庭应当让第三人发言或者答辩,让他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以及原、被告的发言、答辩,提出自己的意见。第三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经过上述法庭辩论顺序后,审判员应当让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就本案的问题互相向对方发问,辩驳对方的主张并阐述自己的意见。审判人员在当事人互相辩论时,应当使辩论集中在案件必须解决的问题上,必要时,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启发、引导,审判人员必须公平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当事人不得滥用辩论权利,无理狡辩,互相争吵,甚至哄闹滋事。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时,都有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因此,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以充分保证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二)被告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三)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第一论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应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还有新的辩论意见,如果有新的辩论意见,应允许其发表,但应提醒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不要重复上一轮辩论的内容或发言与本案无关意见。审判长可以辩论的具体情况,限制当事人发言的时间。如果没有新的意见,审判长应宣布法庭辩论结束。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二)被告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三)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延展回答:民事诉讼 (汉语注音:mín shì sù sòng 英文释义a civil action;common pleas)是指人民*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民事诉讼就是民事官司,是指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益矛盾或者经济利益冲突,向人民*提起诉讼,人民*立案受理,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经人民*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法律规定由人民*审理的特殊案件的活动,以及这些诉讼活动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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