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行为能力人,民法中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哪些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网 2025-04-19 15: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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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中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哪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您所说的16周岁以上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当然算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3,刑法上的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指的几岁的人
刑法中的责任能力分为3部分,分别为
1 责任年龄: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未满16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重伤,强奸,抢劫,贩卖*,防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精神状态
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照成的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的,不负刑事责任
3 聋哑人(又聋又哑),盲人

4,哪些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通则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5,哪些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民法通则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6,什么是限制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如何离婚
民法中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就是16岁以上18岁以下已经工作了的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完全精神病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刑法中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其有监护能力的近亲属担任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精神病人由其有监护能力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担任他们的法定代理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1、纯粹受益和行为能力;2、行为能力以外的双方行为是效力待定:(但签订合伙协议是无效的,因为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行为能力以外的单方行为无效(如遗嘱);限制行为能力人如何离婚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离婚不能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作为原告提出离婚诉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离婚诉讼人民*通常受理此类案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第一顺位法定代理人是其配偶。在离婚诉讼中,其配偶自然不能作为其代理人,要变更其父母等近亲属为代理人。在离婚诉讼程序中或离婚诉讼程序前,必须通过一个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特别程序,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能力。该特别程序是在离婚本诉前还是中提出,均符合法律规定。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作为被告进行离婚诉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配偶在离婚诉讼前或诉讼中必须提出确认行为能力特别程序的申请。该特别程序应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确认行为能力,一个是监护人即法定代理人的变更或指定。如果是在离婚本诉中提出,本诉应当中止,待特别程序完成后,恢复本诉的审理。综上所述,离婚是解除人身依附关系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由当事人亲自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就此法条,不难看出,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起诉要求离婚的案件,应当由法官根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实际智力状况,酌情而定。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就是否离婚、财产、子女处理明确表态,应当视为其提出离婚的民事行为与其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可以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反之,则应视为其不能就是否离婚作出意思表示,应当裁定驳回起诉。限制行为能力人离婚: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离婚不能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作为原告提出离婚诉讼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离婚诉讼人民*通常受理此类案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第一顺位法定代理人是其配偶。在离婚诉讼中,其配偶自然不能作为其代理人,要变更其父母等近亲属为代理人。在离婚诉讼程序中或离婚诉讼程序前,必须通过一个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特别程序,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能力。该特别程序是在离婚本诉前还是中提出,均符合法律规定。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作为被告进行离婚诉讼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配偶在离婚诉讼前或诉讼中必须提出确认行为能力特别程序的申请。该特别程序应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确认行为能力,一个是监护人即法定代理人的变更或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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