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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是多少

拖欠工资和拖欠加班费均是25%

2,拖欠工资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般按应付金额百的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用人单位克扣和拖欠工资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和拖欠劳动者工资,可以依法辞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25%的经济补偿金及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4,拖欠工资补偿金是多少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拖欠工资和拖欠加班费均是25%

5,拖欠工资经济补偿 是什么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时,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举报或者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同时按照应付拖欠金额的0.5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金,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四条做出了说明,《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而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关于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加付赔偿金的条件是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被拖欠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才支付。

6,拖欠工资的赔偿金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除支付工资外,可以要求支付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
1、拖欠工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100%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您好: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一般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至于因为拖欠工资是否需要支付额外的赔偿金,则劳动合同法规定一般是有劳动行政部门来处罚,*一般是不会判决直接支付加付赔偿金,只有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处理之后,对方还是不支付,*才会判决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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