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0/的适用范围除非当事人提出,必要时行政机关可以组织听证的。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中止听证并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委员或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版主当场决定,听证程序:(1) 听证会议召开前,书记员应当核对申请人、案件调查人员及其他参加人员是否到场,身份是否真实。
1、 听证的适用范围及程序[法律解析]: 听证申请人必须是*机关拟对其实施以下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 .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对违反边境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3、责令停产停业。4.许可证或执照被吊销。听证程序:(1) 听证会议召开前,书记员应当核对申请人、案件调查人员及其他参加人员是否到场,身份是否真实。
(3) 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主持人、书记员资格,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中止听证并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委员或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版主当场决定。当事人可以对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申请复核。(4)在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该事项,介绍案由,说明听证的目的和宗旨后,调查人员将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依据、拟处罚等进行说明。
2、 听证的适用范围听证必要时,行政机关可以组织听证但当事人提出的除外。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持有的几种情形听证: 1。行政处罚案件重大、复杂,需要极其慎重决定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组织听证有利于作出正确的行政处罚决定;2、符合行政处罚法听证的规定受案范围,且当事人对事实认定确有不同意见,且当事人有听证的意愿,但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或者正当理由未能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听证的要求的,行政机关可以根据。
3、 听证程序规定听证会议的一般程序如下:(1)根据执法办案人员的处罚建议,确定在听证程序范围内;(2)向当事人发送听证的通知,询问是否需要听证。听证的要求,应当在执法机关告知后3日内书面提出;(三)确定听证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并提前7天通知当事人;(4) Hold 听证会议;(五)调查取证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和处罚建议的事实;(六)主持人应当询问当事人、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并出示有关证据和材料;(七)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答辩;(八)由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人、调查人员就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九)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人的最后陈述;(十)由主持人征询各方面的最终意见;(十一)将听证笔录交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人审阅时,应当签名或者盖章;(12)主持人向执法机关负责人报告听证提交听证记录,执法机关按一般程序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4、 听证的意义法律解析: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告知行政相对人决定的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有表达意见和提供证据的程序,行政机关听取意见和接受证据的法律制度。目前,听证已经成为世界法治国家行政程序法中一项普遍的、极其重要的制度。它通过公开、合理的程序,将行政决定建立在合法、适当的基础上,避免行政决定对相对人产生不利或不公平的影响,从而实现行政公平正义的崇高价值目标。
执法人员的人数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十三条执法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审查,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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