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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当事人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吗

一般情形下,当事人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2,*判定返还原物的基本法律依抿

你好,如果原物无法返还,可以有替代物或者折合现金赔偿,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处理返还原物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34条的规定。

3,原物璧还的意思

把东西还给你的时候,还是原来的样子。
把东西还给你的时候,还是原来的样子。
原物璧还 就是把东西物归原主
跟 完璧归赵 一样,将东西完整无缺还给别人
原物璧还 就是把东西物归原主

原物璧还的意思

4,特定物和种类物 原物和孳息的分类原则

举例来说 1.特定物:《清明上河图》原稿,这就是特定物,就是说只有这一个东西,别的东西没有办法代替它 种类物:如马,鸡,这样可有共同属性的东西, 2.一棵苹果树就是原物,树上结的苹果就是孳息 一匹母马就是原物,生的小马就是孳息 原物和孳息是相对的
(二)特定物与种类物 特定物是具有独立的特征或被权利人选定,不能以其他物代替的物。如某名人的某幅字画和从一批衣服中挑选出的某套衣服等。种类物是具有共同属性,可以用品种、质量、规格和度量衡确定的物,如某种型号的水泥、某种等级的面粉等。 区分特定物与种类物的意义在于,民法对特定物和种类物灭失规定了不同的法律责任。特定物在交付之前灭失的,免除交付原物的义务,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或第三人赔偿损失;种类物在交付之前灭失的,义务人应交付同等种类物。

5,原物和孳息的确定

第一,两个东西分离,第二又产生的关系
楼主老师提及的庄稼是土地的孳息个人认为是对孳息这一概念内涵的错误理解,孳息是指根据自然属性或法律规定由原物而产生的收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由原物根据自然规律产生的物,而如果庄稼是土地的孳息,那么同理土地上的房屋也应为土地的孳息,这显然违背了土地的自然属性,我们知道土地本身是无法自然生长出房屋的,而庄稼的内涵包括水稻、大豆、玉米等等许多类别,这些庄稼的内涵土地是无法全部自然生长出来的,它需要农民播种才能生长,即庄稼是土地的孳息这一结论违背了土地的自然规律,故个人认为是对孳息这一概念内涵的错误理解。另外楼主提及母牛肚子里还未出生的小牛,个人认为自然孳息是基于自然原因而产生,母牛产下幼仔即为自然孳息,自然孳息的产生无损与原物,且能通过人工方式或自然与原物分离成为独立的物,故小牛必须在脱离母体以后才能成为母牛的孳息。

6,被起诉了原告要原物不要钱没有原物了法官会怎么判

原物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且原物存在的,依照《物权法》第三十四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的规定,权利人当然可以诉请返还原物。但原物不存在的,依照《物权法》第三十七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的规定,权利人就不应坚持返还原物,可以诉请赔偿损失,也可诉请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根据灭失的原物是可替代的种类物还是不可替代的特定物,相应变更不同的诉请。当灭失的原物是种类物时,根据侵害人是否持有该种类物,权利人分别变更诉请为返还等值的种类物或给付等值的其他财产。当灭失的原物是特定物时,权利人在确定原物价值的基础上,除可以变更诉请为赔偿损失外,可以变更诉请为给付或赔偿等值的其他财产。
会把原物估价,让你赔偿一部分钱。
这个属于履行不能 所以只会赔钱这个*不会支持他的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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