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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吗

应该会牵涉到部分合同条款,将来中标后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也是一个依据。
不包括
不.中标后才有合同
财务应关心工程的利润多少!

建筑工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吗

2,招标文件与合同不一致应该怎么办

应该是以合同为准。但是,就这个项目来说,合同这个签法有点违规了。经过招标的项目,一万变一千属实质性改变,是违规的。
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当承诺没有做出时没有法律约束。合同质量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是以合同为准。

招标文件与合同不一致应该怎么办

3,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发放中标通知书以后不签订合同如何处理

发放中标通知书不签订合同,可以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来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是中标人收到该书面通知时合同成立。
你首先看看招标文件有无相关规定,一般都是有的,超过多少天就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是建设单位不签合同,那就要赔偿中标单位的损失!

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发放中标通知书以后不签订合同如何处理

4,中标人和招标人协议不订立合同的法律后果

中标就是合同成立的一种形式,订立合同是对招投标内容的确认而已。如果一方不按中标所确定的条件履行权利义务是要负违约责任的
合同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履行都要承担法律责任。问题在于,你们为什么不履约,有无法定或者约定的理由。如无故不履行合同,对方可能会要求你们继续履行、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至于具体会承担什么责任,还要看双方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5,浅谈招标文件是否应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不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是。招标文件是邀请,投标文件是承诺。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我们说招标文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它和施工合同的关系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或多或少总有些争议存在,如果不明确这一点,对于我们的工程造价、质量以至进度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作为一名工程造价审计人员,我们在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么一种情况:双方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签订了合同而在正式合同文本中却又没有提及招标文件,此时招标文件是否应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此应作具体分析。(剩余0字)

6,中标后甲方不签合同怎么办

122"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5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相当于的对具体合同内容的确定,所以此时由于任何一方无故不签订具体合同的,构成缔约过失责任。《招投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条规定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7,中标企业迟迟不与甲方签合同该怎么办

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一、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按照招标法,中标后1个月内必须签订合同。如果招标人迟迟不签订,属于违法行为。但实际执行中,确实很多这种情况,有的是属于项目立项、资金不到位等等多种原因(比如土地项目的拆迁不及时、政府资金不到位等),有的则是招标人自己的准备工作或资金、设计更改等原因,也有的则是招标人想推翻招标结果而拖延。无论如何,中标人尽量和招标人协商,如果是可以理解的原因可以等待,但如果是招标人想更换中标人或其他原因,也尽量协商,如果招标人实属五正当理由违法行为可以和当地政府招标办投诉或起诉等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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