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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主体不适格等无效合同应按有效处理有法律支撑吗

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对不完善的条款进行完善,签订补充协议,是可以有效的

对主体不适格等无效合同应按有效处理有法律支撑吗

2,设计分院没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能不能以分院的名义签订合同是不

以分院名义签订合同可能存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一般来沪,类似的分公司都是以总公司的名义签署合同。

设计分院没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能不能以分院的名义签订合同是不

3,企业工会委员会是否具有签订买卖合同的主体资格

部门无主体资格。如果未取得公司授权,违约责任由签订合同的无权代理人承担。
有签订合同的资格。

企业工会委员会是否具有签订买卖合同的主体资格

4,事业单位下属机构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能不能签订劳动合同有没有

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手册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5,与一个没有注册的公司签代理合同是否有法律效益由此造成损失是否

没有法律效力(不是法律效益);所谓的公司不具有主体资格,由出资人赔偿。
没有注册过的公司就是没有在主管部门登记过,是无法找到他的,打官司也没用。
如果你找代理机构注册公司肯定要签订协议的,要不你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
存在巨大风险,如公司未能注册,只能以发起人为被告,签约主体不存在。

6,没有购房资格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有效。中介或卖方没有义务审查买方的购买资格,实际上买方事先就应该知道自己是否有购房资格。如果是签合同之后出现的政策原因这种不可预见的因素,还可以说属于不可抗力,可以申请合同无效。
无效。因为主体不舍法。
没有购房资格就算你签了网签也没用的,都不能过户
需要等具有购房资格的时候签订合同才可以办理交易过户。

7,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下属企业能不能独立签订劳务合同

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他即便不具备法人资格,但至少履行的是职务行为,他履行的职务行为,应当由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但如果是属于分支机构,分公司,且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平时以分公司,办事处的名义向劳动者、劳务者发放工资,劳务费用的,分公司等分支机构是可以与劳动者,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劳动争议案件中,可以列为独立的被申请人。当然,法律上,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仍然由上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承担责任。 而从民法的角度,假设分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了,总公司予以承认,或分公司有正规的授权书,即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能不能签合同不是问题,问题是签了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的问题。
1、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不具法人资格去签署合同,但如果是属于分支机构,分公司,且在当地工商部门了登记手续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平时以分公司,事处的名义向劳动者、劳务者发放工资,劳务费用的,分公司等分支机构是可以与劳动者,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劳动争议案件中,可以列为独立的被申请人。当然,法律上,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仍然由上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承担责任。2、而从民法的角度,假设分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了,总公司予以承认,或分公司有正规的授权书,即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3、能不能签合同不是问题,问题是签了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的问题
不能,除非找法人出具委托函
1.首先劳务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一方在特定或者不定期限之内,为他方服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民事关系,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2.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这种隶属关系。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你所述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下属企业一般是分公司,我认为是可以签订劳务合同的。2.实践中由于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之间的显著差别,一些用人单位与明明是劳动关系的职工,签订的却是劳务合同,以此逃避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而不少劳动者由于不是十分了解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就糊里糊涂签下了劳务合同,以致自己应有的权利得不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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