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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公积金怎么查

公积金查询方法: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声讯电话查询;在询网站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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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陕西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

您好,是这样的。如果您夫妻双方都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您朋友所说的开发商没和公积金办的意思是,房地产开发商没有和您所在的市或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签订购房贷款项目协议。在这我可以向你说明一下,这个对你是有好处的,公积金单位与售房单位签协议的前提是,这个开发商具备合格的开发资质。手续齐全。如果您的朋友说开发商还未和公积金管理部门签订协议的话,您要多留的心眼,可能你所购买的房产,具有一定问题,或是土地上的,或是销售上的,不是开发商少贷款卡,就是预售证没办好,或是开发商土地被抵押了。您需要多关注一下。还有就是,如果我有钱或有权,我就不贷款了,哈哈。投诉嘛,您可以查询下金管会的电话,各地方不一样,所以我也不知道您是哪的。希望能帮到您,谢谢!

3,陕西新规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解析

陕西新规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解析: 据了解,这次出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新办法最大的突破在于允许职工使用公积金购买二手房、购买第二套住房。其中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含职工集资建房)以及二手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80%。提高贷款标准、延长贷款年限也是一项重大突破,经调整,目前陕西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万元,贷款年限可延长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年。 陕西省还打破地域限制开展异地贷款业务,外地职工在西安购房的,凭工作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缴存证明,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外,2009年陕西省将在私营和个体企业中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向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中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延伸,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

陕西新规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解析

4,陕西省西安市住房公积金余额怎么查询

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一、个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二、用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1. 登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2. 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密码一般默认为六个1;3. 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公积金明细查询即可看到卡上金额。
在网上可以查,去古城热线在生活百事通里就可以找到住房公积金,只要输入你的身份证就可以查询了
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将住房公积金转往其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需提供由转入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函》,接收函上需注明转入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账号、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公积金账号、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开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并由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再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后,便可顺利转移住房公积金。

5,陕西省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第四条 贷款人申请贷款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购房合同、证明或批准文件;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规定偿还本息的能力;   3.购置住房所需全价款30%以下的自筹资金;   4.住房公积金已按规定足额存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专户。 第五条 单位出面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须向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供本单位申请人的下列资料:   1.贷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2.贷款人职业、职务、年龄及收入证明,配偶的职业及收入证明(单位列表提供);   3.贷款人缴交的住房公积金证明(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具);   4.房改部门批准的售房文件及权威部门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5.合法的购房合同、协议;   6.房屋平面图及规划审批文件(新建房屋提供); 7.首期交款证明。 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第六条 职工个人贷款额度不超过下列三条中任一条: 1.每职工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万元;   2.职工贷款总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个人承担部分价款的70%;   3.职工贷款额度不超过职工退休年龄内应缴纳公积金的2倍。   第七条 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和利率等问题的通知》(银传〔1999〕45号)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1--30年;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4.14%,5年以上年利率4.59%。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于每年1月1日,按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水平。今后如有变化从其规定。 第四章 贷款程序 第八条 贷款程序   1.贷款申请人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由职工所在单位统一向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报;   2.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表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包括:是否批准贷款申请及贷款额度);   3.贷款申请批准后,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审批意见转交受托银行。受托银行按照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意见向申请单位办理借款事宜。贷款数额随确定数量逐笔划转。

6,西安市个人公积金查询

可以登录陕西省个人住房公积金网查询,网址:www.sxgjj.com说明:打开页面后,用身份证查询如有多个公积金帐号,请用帐号查询。帐号输入方法,如:单位帐号:2010100000001 ;个人帐号:00000001;则输入201010000000100000001 (单位帐号+个人帐号)扩展资料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条件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所需材料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判决书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5、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住房公积金
或者带上个人身份证公积金卡(密码) 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可以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西安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代表西安市人民政府统一归集、管理、运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起草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组织执行。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六)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申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账的核销。 (八)负责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九)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负责住...或者带上个人身份证公积金卡(密码) 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可以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西安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代表西安市人民政府统一归集、管理、运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起草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组织执行。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六)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申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账的核销。 (八)负责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九)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负责住房公积金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与安全。 (十一)负责对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十二)拟订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1.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2.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3.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4.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5.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6.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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