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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讯问是什么意思讯问的汉语解释

[ 讯问 ] xùn-wèn1. 询问。2. 省视﹔问候。3. 审讯﹔鞫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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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询问与讯问的区别

讯问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询问是针对证人和被害人的。询问是民事诉讼上的用语在刑事诉讼上 询问也可以用来对于证人或者被害人询问而讯问在专门用在刑事诉讼上 针对的是在*国安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用语讯问,指严厉的盘问。常指态度认真、严肃的盘问一些事情。询问,征求意见;打听。讯问一般是针对犯罪嫌疑人的,询问一般是针对被害人以及证人的。二者的态度就明显不同嘛...询问=询(咨询,了解情况)+问讯问=讯(有一定要问出结果的味道)+问

询问与讯问的区别

3,什么是讯问理论上的定义

3ge banben 1.讯问是指执法或司法中对违法犯罪人员的一种有强制性的对话活动,它具有取证、查证、核证、验证、补证、辨证、判证等功能.由于案件性质、法律法规和讯问对象的差异,讯问分为治安讯问和刑事讯问2.讯问是指侦查人员为揭露和证实犯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面对面的审讯的过程.本文拟对农村基层组织*化倾向的主要表现、形成的重要原因及基本方式进行粗浅的探讨,以期引起对这一现象的重视3.讯问是指执法与司法活动中就案件事实与违法犯罪当事人的法律性对话.(二)我国当代讯问的类型我国刑事发案率比发达国家低的一大原因,就在对刑案的统计标准不同
你好!讯问是指执法或司法中对违法犯罪人员的一种有强制性的对话活动,它具有取证、查证、核证、验证、补证、辨证、判证等功能.由于案件性质、法律法规和讯问对象的差异,讯问分为治安讯问和刑事讯问讯问是指侦查人员为揭露和证实犯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面对面的审讯的过程.本文拟对农村基层组织*化倾向的主要表现、形成的重要原因及基本方式进行粗浅的探讨,以期引起对这一现象的重视打字不易,采纳哦!

4,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有哪些要求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前,侦查人员应当认真的审阅全部案卷材料,仔细分析案情,确定讯问的重点和应当查明的全部问题,必要时应当制作讯问提纲,使讯问工作有目的、有计划的进行。 二,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机关或其他行使侦查权的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在人民检察院或*机关中工作的其他人员,不能讯问,以防止滥用侦查权。 三,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这样做的好处是:1,可以有问有记,提高工作效率。2,可以互相监督,防止违法乱纪,也可以防止被告人诬陷。3,可以防止犯罪分子行凶,保障讯问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五,为保障未成年人和生理上有缺陷的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他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名笔录;讯问不通宵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人、外国人,应当配备翻译人员,为他们翻译 六,为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有利于犯罪嫌疑人如实陈述情况,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不准采用刑讯逼供、威胁、引诱和欺骗的方法,不准指名问供。 七,讯问应当制作笔录。 八,讯问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文字记录的同时可以录音。 九,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允许。

5,什么是*机关的讯问是不是被讯问后就不能叫作自首了

讯问是指执法或司法中对违法犯罪人员的一种有强制性的对话活动,它具有取证、查证、核证、验证、补证、辨证、判证等功能.由于案件性质、法律法规和讯问对象的差异,讯问分为治安讯问和刑事讯问。  讯问笔录是*机关侦查人员、预审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为了证实犯罪、查明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如实记载讯问情况的文字记录。讯问笔录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对于获取证据、全面分析研究案情、定罪量刑、总结办案经验、检查办案质量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自首跟是否被讯问过没有必然的联系。对于自首的嫌疑人,所做的笔录同样是讯问笔录。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死刑的可能。如果对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对社会危害大的罪名。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不是自首的,因为你在受询问,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按照法定程序,针对犯罪案件的事实,对有犯罪嫌疑的人进行审讯的侦查活动。为了保障这一活动的顺利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 2.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犯罪的具体情节或者进行无罪的辩解 4.侦查人员在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应当把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5.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作讯问笔录,即在讯问过程中,按照讯问的顺序,将讯问的详细情况一一记录下来。讯问完毕以后,侦查人员应当将讯问笔录交给犯罪嫌疑人进行核对

6,简述侦查讯问概念包含哪几层含义

侦查讯问,也即狭义的审讯,是指侦讯机关的审讯人员在侦查阶段,为查清案件事实与犯罪嫌疑人以口头盘问为主要方式进行的对抗性法律对话.侦查讯问的概念包含以下几层含义:(1)讯问目的的对抗性。博弈论对人的基本假定是:人是理性的,理性的人在具体策略选择时的目的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即“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犯罪作为极端个人对社会秩序的严重破坏,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社会秩序的犯罪控制间的根本利益机制的冲突和对立,决定了特定审讯环境中围绕口供突破的揭露证实犯罪与隐藏隐匿犯罪的攻防目的对抗性。在侦查讯问中,无罪嫌疑人不存在目的对抗,他不需要隐瞒什么,搞清问题对其有利,这是其与侦讯机关共同的目的指向,是侦查讯问的例外。侦查讯问的常态,是有罪嫌疑人对事实证据的隐瞒,搞清问题对其不利,利益冲突带来侦查讯问目的的冲突。侦查讯问始终是围绕查明案情、获取证据目的展开和进行的,具有极强的功能指向性。(2)讯问行为的互动性。恩格斯指出:“所有的两极对立,总是决定于相互对立的两极的相互作用;这两极的分离和对立,只存在于它们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联系之中。”[2]侦查讯问的不合作博弈,从“对策”的产生和功能看,其不仅是一个侦讯单方策略决定问题,更是侦讯双方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一种策略抉择问题。在讯与供这一基本矛盾中,侦查人员是侦查讯问的主动方,但绝不始终是决定侦查讯问矛盾发展态势的主要方面和决定因素。审讯双方作为侦查讯问情势基本要素,在整个讯问活动中,都处于“察言观色”的敏感状态,提问和应答的语言、语气、表情以及细微的肢体动作都会给对方以强烈刺激信号,从而影响其心理状态、行为方式和应对策略。侦查讯问过程,就是一个讯问双方,针锋相对、“见招拆招”、行为互动的决策过程。成功的侦查讯问,源于侦查讯问“威慑相容”基本关系格局上的“良性呼应”,源于在犯罪嫌疑人供述障碍和供述动机这对基本矛盾冲突中的知、情、意的信息流引导的良性循环。从某种意义上讲,不成功的侦查讯问,特别是刑讯逼供行为的实质就是审讯人员与审讯对象关系恶化的结果。(3)讯问信息的非对称性。信息非对称,是以人们获取信息能力的不对称为基础的,某些博弈参与人拥有另一些博弈参与人不拥有的信息。侦查讯问中的信息非对称,是指审讯信息的二个不对称:一是有罪嫌疑人掌握的犯罪信息与侦讯机关掌握的犯罪信息不对称;二是侦讯机关应对谋略信息与有罪嫌疑人应对谋略信息掌握的不对称。信息是决策的前提,不同的信息及不同的信息拥有量直接影响甚至决定决策的结果,尤其在单人博弈模型中,信息就是决策。因此,侦查讯问过程实际上就是审讯人员与有罪嫌疑人之间关于有罪信息拥有的博弈。在这个过程中信息非对称有二个基本发展态势:一是制造信息不对称。在信息博弈过程中,双方都尽量隐匿自己的信息而捕捉对方的信息,审讯人员出于谋略理性往往会夸大其掌握的犯罪信息,有罪嫌疑人出于利害理性对审讯人员声称的充分证据往往心存狐疑;二是克服信息不对称。随着侦查工作不断推进,讯问信息非对称状态中的非对称犯罪信息和审讯策略信息,有可能逐渐演变为审讯双方或一方对对方信息掌握的基本对称。其中,当审讯人员对有罪信息掌握的基本对称,而有罪嫌疑人对侦讯机关审讯谋略信息因侦讯机关对犯罪信息的掌握更不对称时,这就是侦查讯问主动权。(4)讯问的谋略性。马克思说:“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都成为多余的了。”[3]犯罪嫌疑人是一个有罪人和无罪人融为一体的集合概念,解决供与不供,口供真假,以厘清案件事实、证实真正犯罪人是一个现象到本质乃至假象到本质的不合作博弈过程,支撑这个博弈成败的基础和关键是智力谋略而非肉体暴行。讯问谋略是侦查讯问的计策和方略,其目的是以最少的人力、时间和物质消耗,快速突破有罪嫌疑人的供述障碍,使其作出如实交代,获得最佳的讯问效果。讯问谋略,是以“诡道”为本质特征,以信息不对称为基础,以引导有罪嫌疑人认识偏差、行动失误作出口供的计谋和策略。侦查讯问谋略是对侦查讯问手段起支配作用的计谋,以程序正义为基础,受国家政策法律和社会道德底线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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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两个,
你好!第一只叫做Dasher,猛冲者的意思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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