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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合同订立的过程是什

合同订立,就是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经协商达成协议的过程。包含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合同法》上将合同的订立程序分成要约和承诺两部分。要约就是对特定的人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撤回也可以变更。承诺就是同意按照要约的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一经到达,合同就成立。承诺可以撤回不能更改。

合同法合同订立的过程是什

2,合同法中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法中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3,合同的成立由哪几个必须具备的环节构成

首先要合理,合法其次双发都要同意,并签字,公司合同还要盖章最后合同成立,备案
三个环节:要约、承诺、签订。《合同法》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你好!上楼说的首先要合理合法、双方同意并签字,公司合同盖上公司公章,公司的华还要看到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但要核对副本原件,如有其他的证件那也要核对如有疑问,请追问。

合同的成立由哪几个必须具备的环节构成

4,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关于合同法 合同的成立

该属于具有具体说明的商业广告,属于要约。 乙公司在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间内作出了承诺,合同成立。 甲公司构成了违约。而非缔约过失,缔约过失只产生于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 就该案例:在甲可以出售的情况下,乙有权要求甲继续履行,同时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金。若甲不能履行,乙也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 有问题可以直接q我
网上公布的答案是说构成缔约过失责任,或者是构成违约。 构成违约的意见认为,可能是因为广告中未明确表明,只限100辆,售完即止。因为可能使乙方的行为构成承诺。 这题一直有争论。个人意见应不构成违约。

6,合同的成立

如果以前买卖双方没有类似的约定的话,在承诺期满后视为买方拒绝承诺,合同并没有成立,卖方发货只能是自己给自己造成损失。 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第二十二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合同成立时间有以下几种情况: 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采取确认书形式时,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法律规定或者约定采用书面形式,但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5、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7,在合同法中 合同成立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合同签订之日成立、简易交付中意思表示一致即为合同成立并交付。
所谓“纯获利益”在我国一般是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某合同中只享有权利或者利益,不承担任何义务,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对于这些纯获利益的合同,他人不得以行为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该合同不具有效力。 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完全的缔约能力和处分能力,所以一般的合同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有利,没有附加任何约束,所以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签订合同,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法有一个例外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订纯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对于非自然人而言,必须是依法定程序成立后才具有合同行为能力。同时还要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即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部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签订合同。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在一般误解等情况下,合同仍为有效。在重大误解时,合同则可被变更或者撤销。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可被变更或者撤销。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合同场合,若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若未损害国家利益,合同可被变更或撤销。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没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积极的意义,应归于无效。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

8,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多久合同一般多久成立

合同成立时间有以下几种情况: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3、采取确认书形式时,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4、法律规定或者约定采用书面形式,但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5、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我国民商法中有关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时间大体是这样规定的: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问题:首先,一般情况下,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后一方签订完成后合同即成立,合同成立的同步就生效了,但是合同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自愿,合同可以附生效条件和生效期限,那么此种情况下,合同虽然成立了,但还未生效,生效则要等待条件的成就和期限的成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9,关于合同成立

合同都是成立的;合同效力具有不确定性。第1组是明确的“胁迫”,从给出条件上看未损害国家权益、未明确违反强制性,可变、可撤。第2组是行为受限,但实质也属“胁迫”性质,可变、可撤。看上去都非法行为或者瑕疵行为,全部未说合同内容违法,所以认定为可变、可撤更有利于保护交易安全,合同法留给受胁迫人一年的时间来变撤。
合同成立与生效是不同的概念,合同何时成立?当具备合同成立的要素是合同即成立,该要素是主体,标的和双方具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合同成立后要想生效还需要具备合同生效要件,就是主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标的合法确定和意思表示真实、一致。 因此,答案是: 1.1合同成立但是属于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但是该撤销权收一年除斥期间的限制,超过期限合同有效。 1.2合同已经成立但是效力属于可撤销,虽然不知道要约的内容,但是知道属于合同书,可以推定含有具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虽然是被强迫的,但是同时给与其撤销权。 1.3合同不成立,因为甲签字时并不具备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并不知道有合同的存在,因此合同成立的要件不具备,因此,合同不成立 2.1要看情况而定,如果甲被乙抓住手而完全丧失了反抗的可能,只是成为了无意识的工具,虽然知道要约内容,但是其实只是乙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不是双方,可以视为不具备合同成立要件,合同不成立。但是如果甲能反抗而不反抗,可以与1.1类似解释。 2.2同上 2.3不成立,解释类似1.3 个人根据学习内容而做出的解释,正确与否不敢确定,仅供参考,可以一起探讨。。。
1.1合同不成立1.2 合同不成立1.3合同不成立2.1 合同不成立2.2合同不成立2.3合同不成立只要是被胁迫的合同不成立无法律效力
1.11.2合同成立,但可撤销1.3合同不成立2.123合同不成立
1合同成立,但是可撤销2合同成立,但是可撤销3成立,无效2.1合同成立,但是可撤销2.2合同成立,但是可撤销2.3成立,无效
首先,刑事案件不适用合同法的,我国是先刑事后民事的立法精神的。所以你对赔偿不满意,在不超过立案时间的前提下,可以对以前的在公安机关达成的协议撤销的。自诉案件是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事实清楚,不需要侦察的案件。如果构成自诉案件的条件,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的,撤销其在公安机关的协议,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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