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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当出现合同纠纷时,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的处理方式还是很多的。第一、协商。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第二、调解。调解的形式一般是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机构调解。调解也是一种比较有效的解决纠纷的方式。第三、仲裁或诉讼。前述方式对于纠纷的解决均无效果,那最后我们就选择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解决。仲裁是需要签有仲裁协议的,约定了明确的仲裁机构,诉讼则是要选择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在仲裁和诉讼程序中,仲裁员和法官也是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的,调解不成则会做出裁判,对双方均有法律效力。

合同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2,合同纠纷怎么解决的

合同纠纷解决的办法有3种: (1)和解,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2)调解,双方在村委会居委会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法院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效力。 (3)仲裁和诉讼,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无法和解调解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的约定提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须注意的是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为了重复使用事先制定的,若保险合同内出现保险公司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那么该条款可能因是格式条款从而导致无效。

合同纠纷怎么解决的

3,合同纠纷有哪些处理途径

解决当事人间的合同争议,有四种可以选择的途径,即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和解是指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解决争议的方式。用和解或调解的方式能够便捷地解决争议,省时、省力,又不伤双方当事人的和气,因此提倡解决合同争议首先运用和解或调解的方式。和解或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下进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强迫对方当事人接受自己的意志,第三人也不能强迫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的,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合同争议。

合同纠纷有哪些处理途径

4,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主要有哪些

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解决。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5,怎么处理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和诉讼解决等方式,协商或调解是最先采用的方式,当协商或调解解决不了时,是仲裁还是审判,还可以依合同的约定。《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2项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合同纠纷是仲裁解决还是诉讼解决,当事人可在合同上约定:凡约定仲裁条款的,发生纠纷时只能申请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相反,没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因此,合同纠纷是提交仲裁还是向法院起诉,当事人的约定起到决定作用,签订合同时要格外注意。除了约定仲裁条款外,当事人还要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即协议管辖。如果双方订立了协议管辖条款,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就可按合同的约定到双方选定的法院起诉,而不受一般地域管辖的限制,即协议管辖优先,这对于预防合同纠纷的管辖争议很有意义。

6,工程合同中的纠纷处置方式有几种

您好,工程合同中的纠纷处置方式有几种1、和解和解,是指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建设工程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和解解决纠纷。事实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绝大多数纠纷都可以通过和解解决。2.调解调解,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纠纷,第三人依据一定的道德和法律规范,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互相作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端,自愿达成协议,以求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方法。这里讲的调解是狭义的调解,不包括诉讼和仲裁程序中在审判庭和仲裁庭主持下的调解。3.仲裁仲裁,亦称“公断”,是当事人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纠纷交给第三者,由第三者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这种纠纷解决方式必须是自愿的,因此必须有仲裁协议。如果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纠纷发生后又无法通过和解和调解解决,则应及时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7,处理合同争议的的方法有那些

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9号 《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王众孚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三日 第一条 为规范合同争议调解工作,及时解决合同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解合同争议,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 调解合同争议,实行双方自愿原则。 第四条 调解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公 平合理。 第五条 除双方当事人要求外,调解不公开进行。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相互之间发生的以实现一定经济目的为内容的合同争议,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申请调解合同争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 (三)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受案范围。 第八条 下列调解申请不予受理: (一)已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二)已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三)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愿意调解的。 第九条 申请合同争议调解,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书面调解申请和合同副本。 合同争议调解申请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申请的理由和要求,申请日期。 第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认真审查有关材料。对被申请人同意调解,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五日内予以受理,并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交有关证据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被申请人不同意调解,或者虽然同意调解,但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受理合同争议调解申请后,应当指定调解员一至二人进行调解。简单的合同争议案件,可以派出调解员就地进行调解。 第十二条 当事人发现调解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不能公正处理案件的,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参加办案的调解员认为自己不宜办理本案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 调解员回避后,另行指定调解员。 第十三条 调解员应当提前将调解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 第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第十五条 调解员调解合同争议,应当拟定调解提纲,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如实做好调解笔录,积极促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调解协议。 第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因正当的或者对方当事人可以谅解的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中途退出调解的,可以延期调解。 第十七条 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继续调解的,应当终止调解。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涉及第三人的,应当通知第三人参加。调解结果涉及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征得第三人同意,第三人不同意的,终止调解。 第十九条 调解成立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签署调解协议,或者签订新的合同。 调解协议或者新的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保留一份,另一份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档。 第二十条 调解不成立或者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调解终结。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二十二条 调解终结后,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 调解终结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姓名、职务,争议的主要事实,当事人的请求和调解结果,并由调解员署名,加盖合同争议调解专用章。 应当事人的要求,调解终结书可以送达给当事人。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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