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中的勘察行为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吗

不是所有的行为都是法律关系的客体。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中的勘察行为只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手段,不是合同的目的,不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中的勘察行为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吗

2,什么是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一、工程勘察:是指为了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及综合治理等,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探、测试及综合评定,并提供可行性评价与建设所需的勘察成果资料;以及进行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处理、监测的活动。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什么是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3,什么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你好,每个建设工程都要对地下基础情况进行勘探,要请专业的勘察队伍,并就勘察设计情况签订合同,完成后提交勘察设计报告,支付相应费用,这个合同就是勘察设计合同,公司一般有合同模本。
凡在我国境内的建设工程,对其进行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的管理与监督。

什么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勘察合同属于什么类文件资料

可以通过甲方到建设单位去要当地的资料备案目录,实在没有,就可以看看监理规范,上面也有一个列表。主要也就是你说的那些东西,什么人员备案记录啊,进度款审核记录单,监理月报之类的。
一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标准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委托书,是建设方向勘察单位发出的一个签约要约。据我所知,该委托书一般式设计勘察单位自己设计,具备项目名称、勘察主要项目、委托方等事项,它不是一个合同,仅仅是一个签约要约吧

5,什么是勘察合同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简称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建设单位(委托方,亦称发包方)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包方或者承接方)为完成特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协议。在此类合同中委托方通常是工程建设项目的业主(建设单位)或者项目管理部门,承包方是持有与其承担的委托任务相符的勘察、设计资格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勘察、设计合同,承包方完成委托方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委托方接受符合约定要求的勘察、设计成果,并付给阮方报酬。勘察、设计合同的法律特征具有以下三个方面:(勘察、设计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在法律和法规充许的范围内均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的组织或者其他组织及个人。作为发包方必须是肯有国家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且已落实投资计划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作为承包方应当是具有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许可证,具有经有关部门核准的资质等级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勘察、设计合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而且合同订立应以国家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任务书或者其他有关文件为基础。勘察、设计合同具有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特征。

6,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有哪些

我国工程设计施工勘察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部门规章,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274条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必须包括以下条款:1、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这是对勘察人、设计人提交勘察、设计成果时间上的要求.当事人之间应当根据勘察、设计的内容和工作难度确定合理的提交工作成果的期限.勘察人、设计人必须在此期限内完成并向发包人提交工作成果.超过这一期限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勘察或者设计的质量要求.这是此类合同中最为重要的合同条款,也是勘察人或者设计人所应承担的最重要的义务.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应当对没有达到合同约定质量的勘察或者设计方案承担违约责任.3、勘察或者设计费用.这是勘察或者设计合同中的发包人所应承担的最重要的义务.勘察工作的收费标准是按照勘察的内容来决定的,其具体标准和计算办法需按原国家建委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中的规定执行.设计工程的收费标准,一般应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建设规模和工程内容繁简程度制定不同的收费定额,再根据这些定额收取费用.4、双方相互协作条款.双方相互协作条款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在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人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报告书、对发包人的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协助等.双方当事人的协作是施工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保证.

7,什么是工程勘察合同工程勘察合同应包括哪些

工程勘察是指勘察人对工程的地理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包括对工程进行测量,对工程建设地址的地质、水文地质进行调查等工作。勘察合同是指勘察人完成工程勘察任务,发包人支付勘察设的协议。勘察合同明确了发包人与勘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工程勘察合同,一般包括提交勘察基础资料、勘察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勘察的质量要求、勘察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工程勘察合同应包括的内容:1、提交勘察基础资料是发包人的义务,勘察的基础资料是指勘察人进行勘察工作所依据的基础文件和情况。勘察的基础资料包括可行性报告,工程需要勘察的地点。内容,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等。为了保证勘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提交与勘察有关的基础资料的期限。2、提交勘察文件是勘察人的基本义务。勘察文件一般包括对工程选址的测量数据、地质数据和水文数据等。勘察文件往往是进行工程的一个基础资料,勘察文件的交付能够影响工作的进度,因此,当事人应当在勘察合同中明确勘察文件的交付期限。3、勘察的质量要求。主要是指发包人对勘察工作提出的要求。勘察人应当按照勘察规范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勘察工作,按时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文件。质量要求条款明确了勘察成果的质量,也是确定勘察人工作责任的重要依据。4、勘察费用是发包人对勘察人完成勘察工作的报酬。支付勘察费是发包人在勘察合同中的主要义务,因此在勘察费用条款中应当明确勘察费用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勘察费用支付方式、地点、期限等内容。5、其他协作条件。是指双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勘察工作顺利完成所应当履行的相互协助的义务。发包人的主要协作义务是在勘察人员入场工作时,为勘察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以保证其正常开展工作。勘察人的主要协作义务是配合工程建设的施工,进行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和工程验收等。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当派人现场,并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等。当然勘察合同不只是包括这些条款,如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履行地点和方式、勘察 工作的范围与进度、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也是勘察合同所应当具备的条款。此外,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具体情况,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确定其他必要的条款。
工程勘察是指勘察人对工程的地理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包括对工程进行测量,对工程建设地址的地质、水文地质进行调查等工作。工程设计是指设计人对工程结构进行设计、工程价款的进行概预算。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勘察人、设计人完成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发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的协议。勘察、设计合同明确了发包人与勘察、设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一般包括提交勘察或者设计基础资料、勘察或者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勘察或者设计的质量要求、勘察或者设计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提交勘察或者设计基础资料是发包人的义务,勘察或者设计的基础资料是指勘察人、设计人进行勘察、设计工作所依据的基础文件和情况。勘察的基础资料包括可行性报告,工程需要勘察的地点。内容,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等。设计的基础资料包括工程的选址报告等勘察资料以及原料(或者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为了保证勘察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提交与勘察设计有关的基础资料的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是勘察人、设计人的基本义务。勘察文件一般包括对工程选址的测量数据、地质数据和水文数据等。勘察文件往往是进行工程设计的一个基础资料,勘察文件的交付能够影响设计工作的进度,因此,当事人应当在勘察合同中明确勘察文件的交付期限。设计文件的期限是指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交付设计文件的期限。设计文件主要包括建设设计图纸及说明,材料设备清单和工程的概预算等。设计文件是工程建设的依据,工程必须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因此设计文件的交付期限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的期限,所以在设计合同中应当明确设计文件的交付期限。勘察、设计的质量要求主要是指发包人对勘察、设计工作提出的要求。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按照勘察设计规范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工作,按时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设计文件。设计质量要求条款明确了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也是确定勘察人、设计人工作责任的重要依据。勘察、设计费用是发包人对勘察人、设计人完成勘察、设计工作的报酬。支付勘察、设计费是发包人在勘察、设计合同中的主要义务,因此在勘察、设计费用条款中应当明确勘察、设计费用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勘察、设计费用支付方式、地点、期限等内容。其他协作条件是指双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勘察、设计工作顺利完成所应当履行的相互协助的义务。发包人的主要协作义务是在勘察、设计人员入场工作时,为勘察设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以保证其正常开展工作。勘察设计人的主要协作义务是配合工程建设的施工,进行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和工程验收等。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当派人现场设计,并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等。当然勘察设计合同不只是包括这些条款,如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履行地点和方式、勘察、设计工作的范围与进度、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也是勘察设计合同所应当具备的条款。此外,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具体情况,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确定其他必要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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