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案例2: 1.李与古玩店老板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合同有效。合同法 案例转销售合同与加工合同的区别在法律实践中是显而易见的,两者也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其中,销售合同与承包商提供的原材料定制合同最为相似,如中央空调定制合同、印刷合同等。
1、 合同法 案例求解急求谢谢帮助的人(1)A公司的邮件是要约,因为内容具体,B公司的回复是新的要约,因为对要约做了实质性的修改。(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十条)(2)甲、乙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合同成立于10月8日,因为此时乙公司董事长虽未签字,但甲公司已履行主要义务,乙公司接受,合同成立。(合同法第三十七条)(3)未约定货物交付地点的,双方可以协议补充;如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则视为A公司向运输公司C交付货物已完成(合同法第141条)(4)该合同于10月9日在C地成立,因该合同是以合同形式订立的。
2、 合同法 案例分析1。食品公司发出的信是要约邀请。没有确定的价格只是一个买卖意向。2.三家水泥厂的回复都属于报盘,有明确的价格,数量型号根据食品公司发函有,合同基本条款都有。3.水泥厂与食品公司的合同不成立,因为水泥厂的建设只是一个要约,没有食品公司的承诺。
3、 合同法的 案例转销售合同与加工合同的区别在法律实践中,销售合同与承包合同有明显的区别,同时也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其中,销售合同与承包商提供原材料的承包合同最为相似,如中央空调承包合同、印刷合同等。由于两者的相似性,给合同的定性和处理带来了困难。因此,在处理具体案件时,首先要对具体合同的性质做出准确的判断,然后才能选择适用具体案件的法律依据。基于此,需要掌握区分两类合同的标准。
法律之所以区分各种有名合同,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对各种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是因为立法者对各种合同关系中的利益关注不同。换句话说,在复杂的契约法律关系中,由于立法者更注重对某种秩序的干预和调整或对某种利益的保护,所以通过成文法赋予了相关当事人一些不同于他人的权利和义务,也正是由于这些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才形成了各种著名的契约。
4、 合同法 案例案例 2: 1。李与古玩店老板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合同有效,2.没有法律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显示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但本案的买卖合同不属于这种情况,首先,李有相当的古董鉴赏能力。虽然他不知道酒杯的真实价值,但他已经知道它的价值绝对不止50万元,本案中,他仍将酒杯出售给古玩店老板,故在法律上应推定其意思表示真实有效,不属于经验不足导致误判的情形;其次,李将酒杯卖给古玩店老板时,准备事后主张变更合同。所以,当然没有出现被骗或者犯错的情况,相反,李很清楚这在合同中并不显失公平;第三,李主张合同显失公平具有恶意,不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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