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哪条规定押金不能超过20 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准用担保法关于定金的规定,同时,结合“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有些合同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才能生效或生效,同时,结合“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有些合同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才能生效或生效。

1、简述合同相对效力原则及其突破。

【答案】:(1)所谓合同相对性,在民法体系中通常称为债的相对性,主要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合同的特定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的一方可以基于合同对另一方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与合同当事人没有合同权利义务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也不应承担合同的义务或责任,更不能主张合同权利,除非法律或合同有规定。

(2)债权转让(-1/)第80条和债务承担(-1/)凡有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形式的,有两种形式:①从第三人的立场看,第三人是债务的主体。一旦发生债权转让或债务承担,(2)从违约责任的角度来看,违约责任产生于新加入的债权债务人与原主体之间,因为此时第三人成为新的合同当事人,他有资格接受或承担违约责任。

2、关于交付标的物的一道题目

答案:一个原因:1。甲方未按约定履行对乙方的义务,是由于丙方的原因,但甲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第-1条/规定因第三人的原因,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与丙方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基于合同的相对性,乙方不能要求丙方承担赔偿责任。a错在b。对于C,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在托运的情况下,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所以乙方取得了货物的所有权。

3、 合同法所有权转移和风险承担!

B当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C时,货物的所有权将转移给B..理由: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合同法相关条款:第一百四十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交付买受人;

标的物在某地不为人所知的,应当在订立合同时交付于出卖人的营业地。第一百四十二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百四十五条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关于合同的违约罚款数额大小有什么规定范围吗?

1。你说的“罚款”是指违约金吗?2.你和公司的劳动合同中有没有关于“罚款”的约定?3.严格来说,我国《劳动法合同法》对违约金有明确规定: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所支付的费用;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的,劳动者违反上述两项约定的,应当向单位支付违约金;4.如果不是上面说的违约金,那么单位罚款就是违法的。

5、合同效力制度的合同效力

由于上述三个条件是民事行为合法性的一般标准,当然也应适用于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民事行为。因此,合同有效的条件也应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只是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民法通则中的“不违反法律”具体是指“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结合“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有些合同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才能生效或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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