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法律法规规章,什么叫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2-12-30 01: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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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叫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
《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是全国招标师考试的四本教材之一,是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理论基础课程。
2,招标采购代理基本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列出这些法律法规的名称
涉及招标采购代理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3、《民法典》4、《合同法》
3,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的介绍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以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综合性规章为主,较为全面、准确地诠释分析了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帮助应试人员正确运用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招标投标实际法律问题。
4,招标采购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一个完整的招标投标程序,必须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六大环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5,和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确定、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6,常用招投标法律法规汇总百度文库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6tGCvuJ4BoYes8Z3EkrBKw 密码: nnij两种情况:1. 已过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有权拒收投标文件;2. 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内,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进行密封的。
7,现有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民航专业工程及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的法律上面的回答很完善, 有的省份还有相应的招投标法实施办法,或水利主管部门发布的招投标管理办法或规定。其中各省招投标法实施办法一般都与国家的招投标法有不一致的地方,实际上地方上在执行这个的时候,一般会根据需要调整其宽严程度,《招投标法》是最低底限,譬如关于需要公开招标的工程造价限价,招投标法规定是100万以下,有的省份修改为50万,有的地方更进一步修改为30万。这个都需要了解。
8,采购的规章制度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多拉拉哇咔咔宁波朗格美家家居用品有限公司采购部门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制定本制度。所有的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采购部应该根据公司的采购请求、库存原材料的种类、数量,考虑物资材料供求形势、供应商的交货期和供货率、运输时间等因素,科学确定采购时间、采购批量、采购批次和报价,确保物资材料的及时供应,保证公司经营能够连续进行及采购的最佳经济效益。二、目的作用1、作为采购部开展工作的规范依据。2、作为公司领导考核采购部工作业绩的衡量依据。3、作为采购部人员工作中相互监督与协作配合的依据三、采购部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1、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违法乱纪,勤俭节约,讲究职业道德。2、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合格供方评定工作;3、编写统一格式的采购计划,内容包含数量、质量、价格等采购要求;4、与供应商的比价、议价、谈判工作;5、经与供应商谈判后,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归档,来料及协助检验部做好进货以及检验事宜;6、负责物料订购及交期控制,积极追踪未完成采购料件,及时处理各种异常情况,确保采购计划能如期、如质、如量的完成;7、负责新产品、新材料供应商的寻找、资料收集及开发工作;采购部管理制度一 总则 为加强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制定本制度。所有的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二 目的作用1、可作为供应部开展工作的规范依据。2、可作为公司领导考核供应部工作业绩的衡量依据。3、可作为供应部人员工作中相互监督与协作配合的依据。二 采购部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 1、热爱本职工作,勤于学习新技术,了解新产品,注意市场信息的积累。 2、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违法乱纪,勤俭节约,讲究职业道德。 3、编制采购计划。负责根据生产、总务、设备及检验等各部室物品需求计划,编制与之相配套的采购计划,并组织具体的实施,保证经营过程中的物资供应。5、负责公司生产所需材料的采购工作。负责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备品、备件、办公用品、检验用品及燃料等的采购供应工作。6、负责供应商的开发、管理及维护工作。 7、坚决执行各项采购工作制度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8、大项材料必须做招标工作,其他材料询价必须三家供应商以上参与。 9、积极了解材料的短缺、发货、验收等实际情况,早知道,早处理。 10、及时协助财务部对照欠款数额或者合同要求安排对供应商进行付款。 11、加强物资供应档案的管理,做好物资信息情报的工作,建立起牢固可靠的物资供应网络,并不断开辟和优化物资供应渠道。12、做到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每年一审核。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Jessiejc007采购员岗位责任制 1、坚持政策法规学习,认真执行公司、本部门有关采购的规定。 2、坚持先比质、后比价原则,货比三家择优采购,保证生产。 3、在采购工作中,不准以权谋私,更不准到自己或自己亲属所办实体中采购物资,不准在工作中接受他人钱物。 4、执行采购有计划、有合同的机制。 5、严格执行有计划采购,不得擅自变更或增减采购数量。 6、建立重大问题汇报制度,在超越自己权限和不便自己操作时应及时请示汇报。
9,采购需要参考哪些法律法规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基础知识 -----供销人员培训 课程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一、买卖合同的基本概念和意义。 二、构成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和注意事项。 三、合同纠纷处理的常用法律知识。 四、案例分析。 课程内容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 法律上的定义: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 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 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 买方。 通俗的讲:买卖当事人为了规避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不信守承诺,或发生其他 变故而产生的风险,为了规避不必要的风险,而订立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有这样几个特征: 第一,合同主体方面的特征,它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合同双方当事人 必须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合同。所谓平等,是合同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 因主体的差异而享有特权;所谓自愿,就是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另外一方,不能以强迫交 易的方式来达成合同。 第二,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所谓的法律行为就是合同主体实施的是合法的法律行 为。合同通过一定的方式表达出来,比如说你跟一个汽车销售商进行磋商,我想买你这 个车,你什么价格、什么型号、什么时候付款、以什么方式付款、售后维修服务怎么进 行等等,这就是表达的过程,最后双方谈成了,签一个书面的合同,确定我们双方之间 的合同得以成立,它是个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本质是一种真实意思表示。 第三,合同的目的性。合同的目的是合同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 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它有目的性,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在双方之间形成一种权利义务 关系,或者是变更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或者是消灭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第四,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一旦达成,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撤销,双方 都得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后果。 第五,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 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 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 第六,买卖合同是 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 要交付标的物。 第七,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 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 的。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 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 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 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 3.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担保义务。 (1)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移转的标的物,担保不受他人追夺以及不 存在未告知权利负担的义务。 (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交付的标的物具备约定或法定品质所负 的担保义务。即出卖人须保证标的物移转于买受人之后,不存在品质或使用价值降低 、 效用减弱的瑕疵。标的物欠缺约定或法定品质的,称为物的瑕疵。依其被发现的难易程 度,物的瑕疵可划分为表面瑕疵和隐蔽瑕疵。 标的物瑕疵应由出卖人负担保义务时,如有瑕疵,买受人可以请求减少价款,也可 以要求出卖人更换、修理,或者自行修理,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因标的物的瑕疵使合同 目的不能实现时,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价款。 2.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 义务。 3.对标的物检查 通知的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 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若发现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任的瑕疵时,应妥善保管 标的物并将其瑕疵立即通知出卖人。 二、构成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和注意事项。 (一)合同的必备条款 ? ? ? ?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标的; 数量; 质量; ? ? ? ? ? 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的有效期限。 备注:但根据不同的商品和交易的复杂程度,实际的买卖合同要复杂得多。 当事 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下面我们来谈谈我们公司的采购合同中常 见的条款和签约时应注意的事项。 (二)签约和履行中的注意事项 ? 1. 标的: (1)买卖标的物的描述要清楚、不产生歧义; (2)买卖标的物的数量、计量要清楚; (3)标的物的技术标准:有国家标准的按国标执行;没有的而有专业标准的按专业标 准;没有专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其他特殊技术要求的,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清楚。 同时需要约定产品质量缺陷、质量异议的处理办法,特别是在销售合同中最好提 出质量异议的条件或时间。 ? ? ? ? ? ? ? ? ? 2. 价格:明确在各种条件下,或者不同的交易结果下的价格,或者调价条件和 方法。 3. 付款:明确不同交易情形下的付款方式或要求 4. 履行: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和收货凭据 5. 运输方式的要求及运杂费的承担与支付 6. 验收方式、标准、日期 7. 结算方式的注意事项:结算依据、结算时间 8. 违约责任的注意事项:约定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及其计算方式; 实行保修或者三包服务等 9. 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诉讼管辖法院的选择,如果不明确约定,加工承揽合 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10. 约定风险负担的注意事项:面对一些不可预计的风险,而约定甲方、乙方应 承担的责任义务。 (三)规范措辞 1.合同 订金与定金、及预付款的区别 ? 1) 定金。是一种担保措施,“定金罚则”:合同生效后,定金当抵作价款或者 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 行合同义务的则应双倍返还。 ? ? 2)订金。其不具有 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 支持。订金,相当于预付款,一种支付手段;若合同当事人未能如约履行合同义 务,另一方有权请求返还订金。 3). 预付款。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 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 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 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 项,而对 定金则无此限制。法律对定金的数额有约束性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 2. 如避免方言、俗语的使用;及专业术语的区别,全称和简称的备注都要充分考 虑,避免混淆产生歧义。 (四) 、合同审查的内容 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保证自己的有效权益不被侵害或不存在预期被侵害的风险 ,应对合同进 行充分审查: ? ? ? ? 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合同形式 合同内容 合同订立程序 如:合同主体的审查:即供应商资格的审查。 ? ? ? ? 合同主体的认定要慎重,避免引起误会,甚至产生履约风险。比如 ,签订合 同前期要明确合同相对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资产,或者企业法人是否 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和资产来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首先,要确保合同不能因为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有缺陷而影响合同的效力; 其次,要在客户资信收集阶段弄清楚客户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 名和住所)和资信:比如是否有合伙人,资产是否是自己所有并且没有权利瑕疵 ,合同相对人是否是合格的经营主体、具备足够的经营能力等等。 最后,若由委托代理人来订立合同,有无委托书、代理权限的范围 (五) 、如何规避合同变更产生的风险 ? 1.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变更的方式和条件。 如多种情况下终止合同的条件和方式。 明确在各种条件下,或者不同的交易结果下的价格,或者调价条件和方法。 ? 2. 约定多个结算方式,即不同的合同执行结果作不同的结算方案。 如约定交货时间延后,采取价格上调的方式结算等。 (六) 、合同违约行为结构图(见图) 三、合同纠纷处理的法律知识。 一)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 、 际上都是围绕 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 (通俗说,打官司玩的就是证据。 ) 合同是我们进行买卖交易业务中最重要的证据材料之一。但,合同并不是买卖交易业务 中唯一的证据材料,整个交易过程还需要有其他证据材料来共同构成证据链。 证据举证原则: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 举证责任。 第五条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 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 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详细解释) 什么是证据?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 ,才能作为判案的根据。证据有七种: (一) 书证; (二) 物证; (三) 视听资料; (四)证 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在司法审判中,据以认定案件情况的事实。又称证据事实。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 如证人证言、物证等,也称证据,又称证据来源、证明手段。 我们的合同订立人一定要非常清楚,合同里的每一句话都是法律证据。 证据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 证言。1、《合同法》,尤其是关于买卖合同一章的具体规定; 2、《道路交通安全法》采购物品如属于限制流通物,那么还需要遵守相应的法规、规章; 3、采购程序如采用招标、竞买、拍卖等方式的,《招投标法》、《拍卖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 4、民法、民诉法,公司法等等,还有这些法律的司法解释,都可能会用到主要有:1、《合同法》,尤其是关于买卖合同一章的具体规定;2、《道路交通安全法》采购物品如属于限制流通物,那么还需要遵守相应的法规、规章;3、采购程序如采用招标、竞买、拍卖等方式的,《招投标法》、《拍卖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4、采购的必经环节等,如委托、仓储、运输、保管、保密等,都有相关的具体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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