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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什么是无效合同

2,无效合同的五种情形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阴阳合同,夫妻之间房屋买卖合同等,签订的虚假意思表示合同均属无效合同;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毒品买卖合同,宅基地买卖合同,婚内向第三者签订房屋赠与合同,未取得预售证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4、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无效;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赌博合同;一身抵债的合同;约定断绝亲子关系的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无效合同的五种情形

3,合同无效怎么认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合同无效怎么认定

4,无效合同的五种情形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如下:1、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订立的合同无效;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订立的合同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5,无效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无效的合同,其效力为自始无效。如果合同双方基于该合同取得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如果无法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估算价格对对方进行补偿。如果其中一方对构成合同无效存在过错的,应当适当地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则应当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合同部分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其他部分内容无效。例如,买卖合同中规定了独立存在的纠纷解决条款,在合同被认定无效时,该纠纷解决条款依旧有效。最后提醒大家,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也为了减少履行合同中的纠纷,应尽量对合同进行法律合规审查。

6,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第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第三、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第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订立合同有以上情形的,属于无效合同。另外,如果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存在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这类免责条款是无效的。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合同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7,怎么定义合同无效

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含义,不仅包括合同订立过程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包括已经成立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属于无效合同。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由于无效合同是违反法律规定、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8,无效合同有哪些法律后果当事人怎么承担无效

您好!《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由此可见,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其结果是该合同自始无效。这就是合同无效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无论是绝对无效的合同还是相对无效的合同,均是如此。《合同法》第57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认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面的条款的效力。”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贪任。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1)有损害事实存在(2)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3)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责任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责任应大于过失一方的责任。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责任是基于缔约过失责任而发生的。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如果当事人基于合同有效提起诉讼,法院审理中认为无效,应该给原告释明,要求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原告同意变更诉讼请求,就按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审理;原告坚持认为合同有效,不同意变更诉讼请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释明,二审一般会以程序错误为由,发回重审;当然如果释明错误,原告认为合同有效,一审法院认为合同无效,但二审法院仍可能认定有效,这样一审判决错误,二审会改判。法律依据为《证据规则》第三十五条。

9,什么是无效合同的概念

【设备监理师考讯】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自始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无效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合同已经成立,这是无效合同产生的前提。如果合同不成立,则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来处理。(2)合同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即当事人不受合同条款的约束。因为合同本身就已经违法,其目的和内容与法律要求的发生根本性的冲突,因此不能产生法律效力。(3)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了追溯力,该合同从订立之时就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2) 无效合同的类型按照合同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之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行为。欺诈行为具有以下构成要件:欺诈方有欺诈的故意;欺诈方实施欺诈的行为;相对人因受到欺诈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胁迫是指以将来发生的损害或以直接加以损害相威胁,使对方产生恐惧并因此而订立合同。胁迫行为具有以下构成要件:胁迫人具有胁迫的故意;胁迫人实施了胁迫行为;胁迫必须是非法的;受胁迫人产生了恐惧而作出了不真实的意思表示。(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的合同是指明知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合同当事人还是非法串通在一起、共同订立某种合同,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的损害。(3)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即采用法律允许的合同的类型,掩盖其非法的合同目的。如签订赠予合同,以转移财产等。这种行为必然导致市场经济秩序混乱,因此是无效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规定,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当事人订立的合同首先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只能是无效合同。(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谓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指规范义务性要求十分明确,而且行为人必须履行,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加以变更或者违反的法律规定。3) 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法律规定免责条款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旨在限制或免除其未来责任的条款。合同法规定,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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