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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投标基本程序

招标程序:成立招标机构(或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到监管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到媒体发布招标信息----编制招标文件---报名登记---通知投标单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出售招标文件----现场勘探------投标答疑------开标、评标、定标-------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投标程序:投标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资格预审书-----参加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现场勘探----仔细研究招标文件,有疑问用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招标人----领取招标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开标。

招标投标基本程序

2,招投标的流程是什么

首先招标方委派招标代理机构全权代理整个招标流程,编写招标文件、确定招标流程及开标地点,并在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有资格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法人或组织从政府采购网上看到招标公示后,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购买标书,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间截止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及报价。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主持,开标过程由公证机构进行公证。首先确定投标文件密封是否完好,经确认无误后,由开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开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由业主发起,委托招标代理发布公告。然后单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购买了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定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日期投标

招投标的流程是什么

3,招标的程序有哪些

招标程序 政府采购有五种形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询价采购、5)单一来源采购。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展开,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财政部提倡采购尽是采用前两种方式,因特殊原因,需要实行后三种方式时,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发公告,就是说参加投标的范围不一样。邀请招标仅仅限于被邀请的对象,而公开招标则只要具备资格都可以参加。由于公开招标参加的厂商多,竞争激烈,招标效果更好些。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核心主要是两条:一条是政府采购尽量公开,能公开招标就不要采用邀请招标,能招标的就不要采用后三种招标,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另一条是做好采购前准备,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准确确定采购方式和采购大纲。政府采购涉及的范围从采购内容上讲分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三大部分(举例细说明货物、服务、工程)。每一大类由于具体标的不同,因此,采用招标程序上略有不同。(一) 简单程序分12部分(1) 接受委托(招标机构要求的接受委托内容也正是使用单位必须提供的内容)(2) 编制标书(3) 发布公告(发出投标邀请)(4) 资格预审(5) 发售标书(6) 现场踏勘(或技术交底)(7) 投标(8) 开标(9) 评标(10) (资格后审)(11) 定标(12) 签约

招标的程序有哪些

4,投标的流程是什么

您问投标的流程是什么? 答:1、网上查询招标工程; 2、网上报名(或直接报名); 3、购买招标书; 4、按照招标书的内容逐项的编制投标书, (1)商务标(总报价、清单、分析) (2)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工期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措成本施保证措施); 5、投标; 6、评标; 7、中标; 8、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9、施工。
查询项目 报名 做标书 如为代理公司组织应缴纳保证金 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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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招标文件 2.分析招标文件,惊醒现场勘查,编制施工组织方案,确定工程投标方案。 3.编制投标文件 4.封送投标书 5.参加开标
“灯塔市张满亮”回答的就是投标的流程, 我再发个招标程序供你参考下: 成立招标机构(或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到监管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到媒体发布招标信息----编制招标文件---报名登记---通知投标单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出售招标文件----现场勘探------投标答疑------开标、评标、定标-------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投标程序:投标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资格预审书-----参加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现场勘探----仔细研究招标文件,有疑问用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招标人----领取招标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开标。

5,项目招投标的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传统的建筑、交通行业的招标,分设计阶段招标和施工阶段招标,而信息系统工程的招标通常只进行一次,承建单位中标后,其任务应包括方案设计、网络施工、系统集成及应用软件的开发,有关设备及软件的选购也应包括在招标范围内。 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招标人(即业主)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需要)。项目审批或备案后,招标人开标项目实施。   2、招标工作启动。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也可以自行招标(但备案程序较为繁琐),多数为招标代理机构(即招标公司)承担招标工作。   3、招标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策划。即确定:招标进度计划,采购时间,采购技术要求,主要合同条款,投标人资格,采购质量要求等等。   4、招标公司在招标人配合下,根据招标策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上述策划内容和招标公告)。   5、招标人确认后,招标公司发出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邀请招标)。投标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请后前往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获得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研究招标文件和准备投标文件。其间,如有相关问题可与招标公司进行招标文件澄清,必要时招标公司将组织招标项目答疑会。并根据答疑或澄清内容,对全部投标人发布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和修改。   7、招标公司在开标前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委会组成和评标须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8、招标公司组织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开标包括:招标公司委派的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确认和宣读投标情况>宣布招标方有关人员情况>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唱标(对投标函或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价格/交货期/投标保证金等内容唱标)>完成开标记录并各方签字>开标结束.   9、评委会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澄清(如有必要),最终确定中标人。   10、招标公司根据评委会意见出具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11、招标公司根据评标报告发出中标、落标通知书。   12、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另外,在第五项可以增加资格预审。即招标公告中增加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事先递交资格文件、满足资格条件后,招标公司才将招标文件发售给该投标人。此时的招标公告实际为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替了招标公告的作用。
建筑工程招标程序 建筑工程招标程序招标是招标人选择 中标人并与其签订合同的过程,按招 标人和投标人参与的程度,可将招标 过程概括划分成招标准备阶段;招标 投标阶段和决标成交阶段。1.招标准备 阶段阶段1)工程报建:报建时应交验 的文件资料包括: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 投资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资金证明文件。2 )选择投标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 包范围;由工程情况确定投标次数和内 容;由招标的准备情况学者合同的计 价方式;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最终确定 工程的招标方式。3)申请招标:招标 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招标手 续。申请招标文件应说明,招标工作 范围、招标方式、计划工期、对投标人 的资质要求、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的完成情况、自行招标还是委托招标 等内容。4)编制招标有关文件:大致 包括:招标所用广告;招标文件;资格 预审文件;合同协议书;以及资格预 审和评标方法。2.招标投标阶段投标人 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自招标文件 开始发出之日到投标截止之日止,最 短的时间不得少于20 天。1)发布招标 公告:内容包括:招标单位名称,建 设项目资金来源;工程项目概况和本 次招标工作范围的简要介绍;购买资 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时间和价格等。2 )资格预审 3)招标文件;是 投标人编制 投标文件和报价的依据。投标文件通 常分为: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 范;图纸和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几大 部分内容。4)现场 考察:招标人在投 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投标人自费进 行现场考察。5)标前会议:标前会议 是投标截止日期以前,按投标须知规 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的会议,又称交底 会议。标前会议上补充的说明作为补 充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3.决标成交阶段的主要 工作内容从开标日到签订合同这一期 间称为决标成交阶段,是对投标书进 行评审比较,最终确定投标人的过程 。1)开标:开标时,需要验标:确认 无误后在宣读。所有在投标致函中提到 的附加条件、补充声明、优惠条件、 替代方案等均应宣读。应审核是否是废 标。2)评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工 作 程序(初评和详评);评标报告;3) 定标:定标程序,中标人确定后,招标 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 中标结果通知所有为中标的投标人并退 还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中标通知书对 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 通知书发车后30 天内双方应按招标文 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定标原 则,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执行。 1、 受委托人的委托,了解代理项目的 情况并拟定代理合同;2、 拟定招标计 划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3、 发布 公告并编制资审文件;(邀标没有资审 步骤)4、 进行资审工作,编制招标文 件;5、 发售招标文件;6、 明确踏 勘现场的时间、地点;组织招标文件的 澄清、答疑;7、 开标日组织投标文件 的登记、开标、唱标以及评标工作;8 、组织专家出具评标报告;附件:开 标流程;9、 协助委托方出具中标通知 书,并协助合同谈判的工作;10、 招 标代理工作的总结。开标会1.会前准 备工作1.1.签收投标文件 在开标当日 且在开标地点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 件。同时必须填写投标文件报送签收 一览表。 1.2.投标人代表签到 必须投标人授权 代表本人填写开标会投标人代表签到表 。1.3.投标保函接收登记 投标人代表 按招标书规定的时间、保函方式、保函 格式和保函金额递交。必须填写投标 保函接收登记表。1.4.参会各方领导签 到(非投标人员)招标人、公证人员 、监督人员、见证人员填写签到表。2 .开标会开始(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2.1. 主持人介 绍开标会各方人员(1)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代表、公证机构人员、见证人 员及监督人员等(2) 各投标人代表 (3) 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 人2.2.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纪律、废标条 件和开标会程序(1)开标会纪律: 1 )场内严禁吸烟;2)凡与开标无关人 员不得进入开标会场;3)参加会议人 员应关闭寻呼机、手机,开标期间不得 高声喧哗;4)投标人代表有疑问应举 手发言,参加会议人员未经主持人同意 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2)废标条件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场 宣布为废标: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 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 封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 保函的。(3)开标会程序: 1) 核对 参加开标会招投标双方人员的有效身份 ;2) 招标人领导讲话;3) 介绍招 标文件、补充文件或答疑文件的组成和 发放情况,投标人确认;4) 验证和宣 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和密封的有效性; 5) 投标书开标和唱标;6) 公布标底 ;7) 招标人投标人对开标会记录签字 确认;8) 开标会结束。3.执行开标 会程序3.1.核对参加开标会招投标双方 人员的有效身份(1) 请招标人代表出 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 (2) 投标人授权代表出示授权委托书 和有效身份证件;《开标会投标人代 表签到表》相关规定:招标人代表当 众核查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和有效身份证件,确认授权代表的有 效性,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 证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 的要出示其有效证件。核查各投标人 出席开标会代表的人数,无关人员应当 退场。3.2.招标人领导讲话 有此项安 排的招标人领导讲话,一般可以不讲话 。3.3.主持人介绍招标文件、补充文件 或答疑文件的组成和发放情况 主要介绍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发标时间 、答疑时间、补充文件或答疑文件组成 ,发放和签收情况。可以同时强调主 要条款和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相 关规定:投标人确认。3.4.验证和宣布 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和密封的有效性(1 )主持人宣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和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实际送达时间。(2)招标人和投标人 的代表共同(或公证机关)检查各投标 书密封情况。相关规定:在截标时间 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场废标。密封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当场 废标,不得进入评标。密封不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招标办 监管人员到场见证。3.5. 投标书开标 和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和唱标次序: 一般按投标书送达时间逆顺序开标、唱 标。唱标人唱标内容一般包括:投标 报价工期质量标准质量奖项等方面的 承诺替代方案报价投标保证金主要人 员唱标人依唱标顺序依次开标并唱标1 )开标人在监督人员及与会代表的监 督下当众拆封,拆封后应当检查投标文 件组成情况并记入开标会记录;2) 开标人将投标书和投标书附件以及招标 文件规定需要唱标的文件交唱标人进行 唱标。注:记录人开始如实记录开标 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包括: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出席开标会的各单位及人 员、唱标记录、开标会程序、开标过程 中出现的需要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情况, 有公证机构出席的还应记录公证结果 。相关规定: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 到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同 时宣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收到投标人撤回其投标的书面通知的投 标文件不唱标,但须在开标会上说明 。3.6.招标人投标人对开标会记录签字 确认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在开标会 记录上签字确认,对记录内容有异议 的可以注明,但必须对没有异议的部 分签字确认。3.7.公布标底 招标人设 有标底的,标底必须公布。唱标人公布 标底。3.8.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投 标文件、开标会记录等送封闭评标区封 存,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招标文件 约定在评标前先进行清标工作的,封 存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可用于清标工作

6,招投标程序包括什么

基本程序编辑招标制订招标方案招标方案是指招标人通过分析和掌握招标项目的技术、经济、管理的特征,以及招标项目的功能、规模、质量、价格、进度、服务等需求目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结合市场竞争状况,针对一次招标组织实施工作的总体策划,招标方案包括合理确定招标组织形式、依法确定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和选择招标方式等,是科学、规范、有效地组 织实施招标采购工作的必要基础和主要依据。 [2] 组织资格预审(招投标资格审查)为了保证潜在投标人能够公平获取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竞争机会,并确保投标人满足招标项目的资格条件,避免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资源浪费,招标人可以对潜在投标人组织资 格预审。资格预审是招标人根据招标方案,编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向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 出资格预审文件,潜在投标人据此编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或者由其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因素和标准,对申请人资格能力进行评审,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编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需求的技术经济特点和招标方案确定要素、市场竞争状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应当使用 国家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招标文件应按照投标邀请书或 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踏勘现场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集体组织潜在投标人实地踏勘了 解项目现场的地形地质、项目周边交通环境等并介绍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应自行负责据 此踏勘作出的分析判断和投标决策。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和工程总承包以及特许经营等项目招标一般需要组织踏勘现场。投标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是招标人为了澄清、解答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或现场踏勘后提出的 疑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组织的投标答疑会。所有的澄清、解答均应当以书面方式发 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同时可以利用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中有关重点、难点等内容主动作出说明。编制提交投标文件1) 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中产生疑问和异议的,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以书面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应当及时书面答复澄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向招标人提出。2) 潜在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编制、签署、装订、密封、标识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并根裾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开标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并通知监督部门,如实记录开标情况。除招标文件特别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议不影响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不得开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分析失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不足3个的,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报项目审批、 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评标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开标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不少于成员总数三分之二的技术经济专家,且5人以上成员单数组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从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 家难以保证胜任评标工作的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确定评标专家的时间应不早于开标前3个工作日,政府采购项目评标专家的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进行,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天。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充分熟悉、掌握招标项目的需求特点,认真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技术资料,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 法、评标因素和标准、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和评 审,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1) 中标候选人公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 曰内在指定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 日。中标候选人不止1个的,应将所有中标候选人一并公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 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 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 履约能力审査。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3) 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及公示结果,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4) 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5) 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的15曰 内应该将项目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提交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 保证金,并依法进行合同备案。
招投标是我国一种非常重要的市场交易活动,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流程要求。一般来说,招标程序及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资格与备案。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确定招标方式。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具体公告内容可以使用剑鱼标讯免费查看;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 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资格预审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报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招标人如需要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合法性和履约能力进行全面的考察,可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来进行审核。6、编制、发售招标文件。根据有关规定、原则和工程实际情况、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报送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审核。7、踏勘现场。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解答投标方提出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8、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书,并按规定进行密封,在规定时间送达招标 文件指定地点。9、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方负责组织评标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准备评标。10、开标。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所有投标人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内容。从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时间不得少于20天。 11、评标。评标是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或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确定出不超过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12、定标。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一般情况下,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3、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14、中标通知书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将工程招标、开标、评标、定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备案。发中标通知书。 15、合同签署、备案。中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签订合同5日内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招标投标活动一般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有明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并在项目立项审批时经农业部批准。2. 自行招标的应组建招标办事机构,委托招标的应选择由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3. 编写招标文件。4. 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发放或出售招标文件,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5. 接受投标文件。6. 制订具体评标方法或细则。7. 成立评标委员会。8. 组织开标、评标。9. 确定中标人。10. 向项目审批部门提交招标投标的书面总结报告。发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签订合同。
一般来说,招标投标需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等程序。 开标 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主持,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资格,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他主要内容。 投标人可以对唱标作必要的解释,但所作的解释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开标应当作记录,存档备查。 评标与定标 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及其聘请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与招标文件规定有实质性不符的投标文件,应当决定其无效。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地方进行必要的澄清,但澄清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中选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⑴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考虑各种优惠及税收等因素,在合理条件下所报投标价格最低;⑵最大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价标准。 除采用议标程序外,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不得在定标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事项进行协商谈判。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中标结果签订书面合同。 投标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⑴投标函;⑵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⑶投标项目方案及说明;⑷投标价格;⑸投标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⑹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密封送达到投标地点。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应不予开启并退还。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签收备案。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提供签收证明。 投标人可以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是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 招标 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⑴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⑵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⑶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⑷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⑸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⑹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招标人或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可以对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资格预审,但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资格预审通告。资格预审通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⑴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⑵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⑶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⑷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⑸对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地点和截止日期;⑺资格预审的日程安排;⑻需要通告的其他事项。上述预审应当主要审查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提交证明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的证明文件或者资料。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预审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程序的,招标人一般应当向三家以上有兴趣投标的或者通过资格预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采用议标程序的,招标人一般应当向二家以上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⑴投标人须知;⑵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⑶技术规格;⑷投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方式;⑸评标的标准和方法;⑹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⑺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⑻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⑼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⑽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日期;⑾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安排;⑿合同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⒀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在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备选投标文件,但应作出说明,并规定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应当采用国际或者国内公认、法定标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不得要求或者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型号、原产地或生产厂家,不得有倾向或排斥某一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内容。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不得终止招标。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需要对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非实质性修改的,一般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购买者,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公告发布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一般不得少于30天。 对于同一招标项目,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第一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要求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提交不包括投标价格的初步投标文件,列明关于招标项目技术、质量或其他方面的建议。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可以与投标人就初步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讨论。第二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向提交了初步投标文件并未被拒绝的投标人提供正式招标文件。投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根据正式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投标价格在内的最后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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