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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分公司有哪些具体条件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设立分公司有哪些具体条件

2,公司开分公司有哪些条件

分公司的设立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公司开分公司有哪些条件

3,设立分公司的条件

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可知。具体内容为:第四十六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第四十七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的条件

4,成立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分公司的具体条件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5,分公司设立的基础条件有什么

分公司设立的基础条件有以下这些:一、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二、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三、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四、要有以下这些材料:1、全体股东指定的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2、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关于设立分公司及有关事项的决议;3、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总公司章程;5、分公司负责人任职书(按章程规定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出具);6、营业场地使用证明(产权证复印件或者国土使用证复印件、租房合同);7、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6,分公司设立的条件

设立分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 1、你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你的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3、你的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你的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你的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 以上复印件都需盖章确认。 分公司非独立核算,属于办事处的性质,不能构成纳税实体,所有的纳税事宜有总公司申报办理。税务局不会卖给你发票,你也不用在深圳纳税。有两种处理办法: 1、在本地销售,发票由总公司开; 2、在本成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核算的纳税实体。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1、全体股东指定的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2、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关于设立分公司及有关事项的决议;   3、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总公司章程;   6、分公司负责人任职书(按章程规定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出具);   7、营业场地使用证明(产权证复印件或者国土使用证复印件、租房合同);   8、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   1)、分公司经营范围以原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限,不能超出; 2)、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   3)、拟设立的公支机构不论是否称分公司都按分公司设立程序进行; 4)、分支机构的名称必须冠母体公司的全称。 5)、对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总公司取得了经营资格不能视为分公司也取得了经营资格,分公司从事该项业务,仍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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