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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祸事故后车辆损害如何赔偿

同样是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车损、治疗费、误工工资、陪护人工资、住院伙食补助、后续治疗费、财产损失、交通费;致人伤残的,支付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用具费;致人死亡的,支付死亡补偿金(按当地上年度人均收入20年之和计算)、丧葬费(按当地上年度人均收入6个月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补助费。 基本就这些。

车祸事故后车辆损害如何赔偿

2,汽车带来的危害有哪些

汽车尾气危害尾气——汽车灾难的产物目前,全世界的汽车保有量已超过6亿辆,全世界每千人拥有汽车110辆。全世界的汽车保有量以每年3000万辆的速度增长,预测到2010年全球汽车数量将增到10亿辆。中国的汽车保有量已超过1000万辆,哈市机动车保有量达二十三万余辆,并以每年10%的数量增加。在车辆不多的情况下,大气的自净能力尚能化解车辆排出的毒素。但眼下已车满为患,交通拥堵成为家常便饭,汽车本应具备的便捷、舒适、高效的特点却被过多的车辆逐步抵消。“汽车灾难”已经形成,汽车尾气更是害人不浅。

汽车带来的危害有哪些

3,汽车对人体的危害有哪些

汽车的危害包括:一、尾气1、有毒,吸入肺部直接对人类健康有害。2、污染空气,形成酸雨,对人体健康、生态系统和建筑设施都有直接和潜在的危害。可使儿童免疫功能下降,慢性咽炎、支气管哮喘发病率增加,同时可使老人眼部、呼吸道患病率增加。还可使农作物大幅度减产,使森林和其他植物叶子枯黄、病虫害加重,最终造成大面积死亡。3、含重金属铅,,容易引起贫血,损害神经系统。特别对幼儿大脑损害要比成人大得多,从娃娃器开始毒害。二、汽车燃料1、汽柴油,A炼油过程是石油化工行业,污染特别大,就不用多说了,B加油站周边,就是个一个重大危险源,谁愿意呆在他旁边。2、电池:A电磁需要充电,电的能源大多来自煤,发电过程污染巨大,B,电池本身处理麻烦,废旧电池对土壤的污染非常大,所以所谓推广新能源汽车其实只是在行驶过程中看不到,把污染转移而已,并没有消除。三,行驶过程对人类生命的直接危害1、交通事故,直接剥夺人类生命。2、养懒,使人缺乏运动,身体素质逐渐下降,使人逐步退化。

汽车对人体的危害有哪些

4,汽车的危害有哪些

人生安全的危害,如家庭车辆因短路、漏油、机械摩擦等原因燃烧起火,造成生命危害。汽车尾气的排放,污染空气,形成酸雨,对人体健康、生态系统和建筑设施都有直接和潜在的危害。汽车燃料的污染:(1)汽柴油,如A炼油过程是石油化工行业,污染特别大;(2)电池,如A电磁需要充电,电的能源大多来自煤,发电过程污染巨大。行驶过程对人类生命的直接危害,如交通事故,直接剥夺人类生命。关于汽车的知识延展:汽车的发展史:(1)喷气式汽车:1680年,英国著名科学家牛顿设想了喷气式汽车的方案,利用喷管喷射蒸汽来推动汽车,但未能制成实物。(2)蒸汽动力汽车:① 1769年,法国人N·J·居纽制造了用煤气燃烧产生蒸汽驱动的三轮汽车。② 1879年,德国工程师卡尔·本茨(Karl Benz),首次试验成功一台二冲程试验性发动机。③ 1829年,英国的詹姆斯发明了时速25公里的蒸汽车,该车可以作为大轿车使用。(3)汽油汽车:1885年是汽车发明取得决定性突破的一年。当时和戴姆勒在同一工厂的本茨,也在研究汽车。(4)电力汽车:世界上第一个研究电动车的是由匈牙利工程师阿纽什·耶德利克Ányos Jedlik于1828年在实验室完成的电传装置。汽车的分类:(1)乘用车乘用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乘用车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2)商用车商用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并且可以牵引挂车,但乘用车不包括在内。主要有:客车、半挂牵引车、货车。

5,交通事故车辆损害赔偿是怎么规定的呢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文道全律师解答: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主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呢”这个问题。一、在诉讼中,被告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起诉的被告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被告的确定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就直接起诉司机即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车辆修理费、货损等。间接损失还包括停运期间的损失。二、《民法通则》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应该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又无法定中断或中止事由的,赔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法律保护。

6,汽车对环境以及人体的危害

主要是汽车尾气对空气的污染,汽车尾气中含有上百种不同的化合物,其中的污染物有固体悬浮微粒、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铅及硫氧化合物等。不仅气味怪异,而且令人头昏、恶心,影响人的身体健康。  固体悬浮颗粒:固体悬浮颗粒的成分很复杂,并具有较强的吸附能力,可以吸附各种金属粉尘、强致癌物苯并芘和病原微生物等。固体悬浮颗粒随呼吸进入人体肺部,以碰撞、扩散、沉积等方式滞留在呼吸道的不同部位,引起呼吸系统疾病。当悬浮颗粒积累到临界浓度时,便可能会激发形成恶性肿瘤。此外,悬浮颗粒物还能直接接触皮肤和眼睛,阻塞皮肤的毛囊和汗腺,引起皮肤炎和眼结膜炎,甚至还可能造成角膜损伤。  一氧化碳:一氧化碳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的速度比氧气快250倍。一氧化碳经呼吸道进入血液循环,与血红蛋白亲合后生成碳氧血红蛋白,从而削弱血液向各组织输送氧的功能,危害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人的感觉、反应、理解、记忆力等机能障碍,重者危害血液循环系统,导致生命危险。所以,即使是微量吸入一氧化碳,也可能给人造成可怕的缺氧性伤害。  氮氧化物:氮氧化物主要是指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它们都是对人体有害的气体,特别是对呼吸系统有危害。在二氧化氮浓度为9.4毫克/立方米的空气中暴露10分钟,即可造成人的呼吸系统功能失调。  碳氢化合物:目前还不清楚它对人体健康的直接危害。但当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在太阳紫外线的作用下,会产生一种具有刺激性的浅蓝色烟雾,其中包含有臭氧、醛类、硝酸脂类等多种复杂化合物。这种光化学烟雾对人体最突出的危害是刺激眼睛和上呼吸道黏膜,引起眼睛红肿和喉炎。1952年12月,伦敦发生光化学烟雾,4天中死亡人数较常年同期多4000人,45岁以上的死亡最多,约为平时的3倍;1岁以下的约为平时的2倍。  铅:铅是有毒的重金属元素,汽车用油大多数掺有防爆剂四乙基铅或甲基铅,燃烧后生成的铅及其化合物均为有毒物质。城市大气中的铅60%以上来自汽车含铅汽油的燃烧。人体中铅含量超标可引发心血管系统疾病,并影响肝、肾等重要器官的功能及神经系统。由于铅尘比重大,通常积聚在1米左右高度的空气中,因此对儿童的威胁最大。  尾气在直接危害人体健康的同时,还会对人类生活的环境产生深远影响。尾气中的二氧化硫具有强烈的刺激气味,达到一定浓度时容易导致“酸雨”的发生,造成土壤和水源酸化,影响农作物和森林的生长。近100年来,气候变暖已成为人类的一大祸患。冰川融化、水位上涨、厄尔尼诺现象、拉尼娜现象等都对人类的生存带来了严峻的挑战。而二氧化碳则是地球变暖的罪魁祸首。
氟利昂气体会取代空气中的氧气。其气体大部分会滞留在较低和通风不畅的地方,引起环境严重缺氧,在环境或停留时间过长,可导致因缺氧而窒息 氟利昂与明火相遇且在水汽的同时作用下,可迅速分解生成光气、氮氟酸、盐酸,氯气、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氟利昂本身无毒, 但其与空气混合到一定的浓度时, 亦发生过可导致人窒息死亡或重伤的事故 氟利昂113气体有香甜味。当其泄摒出现高浓度气体能伤害现场作业人员中枢神经系统,使注意力不集中、头昏、头痛、运动失调。吸入量过大和时间过长则抑制呼吸功能导致昏迷、甚至死亡。眼睛接触其气体和液体会受到较强刺激,出现疼痛、肿胀、流泪。液体溅到皮肤上会使肤肤干燥、皱裂、红肿、发炎等危害。同时氟利昂还可破坏大气层中的臭氧,使之分解,导致太阳光中的紫外线得不到过滤与减弱,对人体及环境产生巨大的伤害。
这个很复杂。我觉得第一就是尾气对大气的污染,第二是噪声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再就是交通事故对人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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