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类型,出现劳务纠纷了依据什么法处理案件也是走仲裁或诉讼吗注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1-13 14:15:48
1,出现劳务纠纷了依据什么法处理案件也是走仲裁或诉讼吗注
劳务纠纷实质是劳务合同纠纷,依据合同法解决。注意与劳动争议相区分。你好,是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望采纳!
2,劳动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吗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劳动合同案件必须有一个前置的仲裁程序,就是必须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纠纷一般都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对于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部分劳动纠纷也可以直接通过法院解决,例如拖欠工资等纠纷。
3,属于普通民事案件还是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
普通民事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是指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的内容、工资、休息休假或辞职后工资发放等问题产生的争议是经济合同纠纷,如果电信以劳动(或劳务)合同的方式与原告签约,而实质却为转移风险让原告垫付担保其不可能达到的某种目的,其行为是“恶意转嫁经济风险”!原告可申请法院依法宣布原合同无效,这样就可以将原告劳动争议也属于民事案件。这是属于经济合同纠纷,应该是民事案件。由于用人单位违法履行劳动合同,劳动法未规定劳动者在完成工作任务前需要垫付费用的,应当属于劳动争议。
4,用工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还是劳动纠纷还是得根据纠纷的具体内容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年龄超过60周岁就不属于劳动关系,因此根据你说的情况,如果不超过60周岁而签订用工合同,导致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适用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你所说的用工,可分为劳务派遣工和学校直接聘用工。如果用工属于劳务派遣,那么你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这种情况学校属于用工单位,学校和你属于用工关系;如果学校直接聘用你,学校需要和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学校属于用人单位,和你属于劳动关系。第一,劳务纠纷。只能使用民法通则、合同法中的加工承揽等方面的规定。第二,劳动纠纷。使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具体要看你用工属于哪一个方面。
5,什么是劳务合同纠纷
有学者认为,根据给付的标的,合同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以财产为给付标的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第二类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合同,例如承揽合同、委托合同、保管合同、雇用合同;第三类是以共同从事一定工作为目的的合同,例如合伙合同。第二类合同可以称为广义的劳务合同。广义的劳务合同即是指一切与提供劳动服务(即劳务)有关的协议。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雇佣合同,即是双方当事人约定,在确定或不确定期间内,一方向他方一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 广义的芳务合同大部分都已成为有名合同,受《合同法》的调整,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在合同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如行纪、居间、保管、运输、承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等。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一般的雇佣合同,由民法来调整。在这里,作为民事案由的一种,规定的是狭义的劳务合同,即雇佣合同。劳务合同是指劳务提供人与劳务接受人依照法律规定签订协议,劳务提供人向接受人提供劳务活动,接受人向提供人支付劳务报酬的合同。劳务合同纠纷即为以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务为合同标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劳务关系发生的纠纷。
6,劳动争议纠纷的分类有哪些
一、劳动纠纷四大类型: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
开除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不适合在单位继续工作的劳动者,依法令其脱离本单位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除名是用人单位对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劳动者,依法解除其与本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分。辞退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规程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但又不符合开除、除名条件的劳动者,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后,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分。辞职是劳动者辞去原职务,离开原用人单位一种行为。自动离职是劳动者自行离开原工作岗位,并自行脱离原工作单位的一种行为。上述情况均导致劳动关系终止,也是产生劳动纠纷的重要因素。
2、因执行国家的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而产生的劳动纠纷。
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劳动报酬。保险主要是指工伤、生育、待业、养老、病假待遇、死亡丧葬抚恤等社会保险。福利是指用人单位用于补助职工及其家属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的费用。培训是指职工在职期间的职业技术培训。劳动保护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获得适宜的劳动条件而采取的各种保护措施。由于上述规定较为繁杂,又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不仅容易发生纠纷,而且容易导致矛盾激化。
3、因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确立劳动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劳动合同纠纷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过程中,都可能发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纠纷。
此外,根据劳动纠纷当事人是否为多数和争议内容是否具有共性来划分,劳动争议纠纷还可以分为集体劳动纠纷和人劳动纠纷,等等。
7,劳动争议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吗
属于民事诉讼,属民事诉讼法调整的范围。参考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劳动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六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民诉法解释》第二百七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是指已经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在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前,以已经公布的最近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准。第二百七十四条 下列金钱给付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一)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二)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纠纷;(三)责任明确,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四)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五)银行卡纠纷;(六)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社会纠纷。 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 区分这两者很简单,就是看二者是不是劳动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而且之间的纠纷是不是因为劳动权利义务的分歧而产生的。通俗点说就是是不是雇主和雇员之间因为工作而带来的纠纷。 还有个简单的方法就是,看是不是法律规定的属于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的范围,如果法律明确规定了就是劳动争议,法律没有规定就不是劳动争议。请看法律。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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