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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起人协议是不是公司的初始章程

发起人协议主要针对发起设立时发起人的股份认购,责任承担等内容,章程是针对公司的运作规范,初始章程经过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后定格为最终版公司章程。

发起人协议是不是公司的初始章程

2,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1、各发起人。 2、拟设立公司的名字。 3、拟设立公司的经营范围。 4、股本总额。 5、各发起人认购的份额。 6、各发起人权利义务。 7、公司筹办事项。 8、违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3,什么是发起人协议书

公司设立的形式有两种: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发起人共同出资认购全部股份,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发起人协议书:是公司发起人就设立公司事项所达成的明确彼此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发起人协议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各发起人。   2.拟设立公司的名字。   3.拟设立公司的经营范围。   4.股本总额。   5.各发起人认购的份额。   6.各发起人权利义务。   7.公司筹办事项。   8.违约责任。   9.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什么是发起人协议书

4,发起人需要签署协议吗

57、创业企业应该牢记,自己与小企业有本质的不同——有明确的最终目标去为之奋斗。这个山头打不上去,马上撤;一条路走不通,迅速换一条,调整是最普遍的现象。其实,名片网创业前期也有许多大企业作风的后遗症:凡事一定计划、要战略,甚至要站在VC(风险投资)的角度考虑。现在我们不会了,一年多的实践,我们已经明白公司现今能顺利发展,是靠调整出来的,不是靠战略规划出来的;是靠灵活应变、灵敏的嗅觉和顽强的生命力才能得以实现的。——石云《王青:创业怎样去打“游击战”?》
答:发起人发起协议的时候默认已经签署协议,因此发起人不需要再签署协议。

5,发起人协议与公司章程的联系与区别

据百度百科,发起人协议指发起人之间就设立公司事项所达成的明确彼此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8685e5aeb931333337386634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 公司章程与发起人协议尽管目标一致,关系密切,但是两者在性质和功能等方面不同。 网友-LawyerTang在其博客中说,二者主要表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差异:A)我国公司法并没有将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协议规定为公司设立的必备法律文件;而公司章程则是必备性文件,任何公司成立都必须以提交章程为法定要件。B)发起人协议的制定需要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则;而公司章程则必须依据公司法制定,不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要经过公司登记机关的必要审查。C)从效力范围来看,发起人协议只在发起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公司章程调整的则是所有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公司的管理机构与公司之间的关系。D)从效力的期间来看,设立协议调整的效力期间是从设立行为开始到设立成功终止,公司的成立即意味着协议的终止;而公司章程的效力则及于公司成立后整个的存续过程,直至公司终止。
协议约束发起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章程针对的是全体公司人员,管理人员与工作人员。

6,法律问题是否一定要发起人协议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是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话,发起人协议是要式文件,公司法80条明确要求的。整体变更设立的话,目前实务中普遍按发起设立操作,签署发起人协议,但实际上法条中并没有明确支持,谨慎考虑还是签署一份。有限公司设立,公司法没有要求必须有发起人协议(公司法对股份公司的原始股东定义为“发起人”,而有限公司则为“股东”,因此也更谈不上什么“发起人”协议),而是以公司章程为法律效力文件。个人理解,有限责任公司的原始“股东”,与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法律性质上是类似的(从公司法很多条款都能看出来,比如设立不成功时责任股东的赔偿条款、所拟定公司章程的法律有效性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专门定义“发起人”,主要是为了区分募集设立过程中的其他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过程中不存在“其他股东”,自然也不用多此一举的定义什么发起人,也就用不着再专门签发起人协议。不过实务中貌似也有签协议的,估计是出于谨慎考虑。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是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话,发起人协议是要式文件,公司法80条明确要求的。整体变更设立的话,目前实务中普遍按发起设立操作,签署发起人协议,但实际上法条中并没有明确支持,谨慎考虑还是签署一份。有限公司设立,公司法没有要求必须有发起人协议(公司法对股份公司的原始股东定义为“发起人”,而有限公司则为“股东”,因此也更谈不上什么“发起人”协议),而是以公司章程为法律效力文件。个人理解,有限责任公司的原始“股东”,与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法律性质上是类似的(从公司法很多条款都能看出来,比如设立不成功时责任股东的赔偿条款、所拟定公司章程的法律有效性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专门定义“发起人”,主要是为了区分募集设立过程中的其他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过程中不存在“其他股东”,自然也不用多此一举的定义什么发起人,也就用不着再专门签发起人协议。不过实务中貌似也有签协议的,估计是出于谨慎考虑。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对发起人有了新的定义。因此目前。有限公司阶段你订个发起人也不算错
1、设立股份公司,一定要有发起人协议吗?仅有公司章程可以不不行,公司法有明文规定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有发起人协议吗?感觉应该不需要,因为发起人只在股份公司中出现可以有,也可以没有。法无禁止即允许。实践当中,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并不审查是否有发起人协议。
股份有限公司肯定要有发起人协议,否则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无谈起,不管是整体变更还是新设。至于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理解实质应该是一份共同出资协议,协议的名称或形式都不重要
一般而言,设立有限公司签订出资协议书;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发起人协议书,合伙企业签订合伙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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