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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房屋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抵押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交易安全。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什么是房屋抵押登记

2,房产抵押登记有哪些程序

房产抵押登记的程序有:1、抵押登记申请需要递交上诉房产抵押登记的材料。2、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3、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4、登记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5、收费发证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6、立卷归档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房产抵押登记有哪些程序

3,怎么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登记一般包括抵押权设定的登记和抵押权实现后的登记两个环节。抵押权实现后的登记可分为抵押权因债务如期被履行时的注销登记,与房地产权因折价或变卖、拍卖后的过户登记,后一项严格来说不属于抵押登记,而是产权变更登记。抵押当事人应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管理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其复印件:(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2)抵押当事人的资格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4)以期权房屋作抵押的,须提交有效的预售(购)房屋合同;(5)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6)上级机关批准其以房地产作抵押的证明。登记机关审查后,对合法的抵押予以登记,在权属证书上办理登记,核发载明抵押权的《他项权证》。《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领取及持有,经注记的权属证书发还抵押人保管。登记机关将有关材料复印存档,登记资料允许查阅、抄录或者复印。

怎么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4,房产抵押登记流程有哪些

房产抵押登记流程具体如下:1.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2.受理申请3.审核(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a.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b.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c.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d.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e.权属有争议的;f.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a.身份证明;b.《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书;c.抵押登记申请书是否按要求填写;d.抵押合同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4.登记(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5.收费发证(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6.立卷归档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5,房地产抵押登记如何操作

⑵查勘人员实地勘丈评估,核对各项数据和有关资料,调查标的物所处环境状况。 ⑶查勘人员如实填写现场勘查记录并签名。 2、室内作业 评估人员对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计算估价结果,并出具估价结果报告书。 3、审核签发 估价结果报告书,由抵押科科长审核签字后,报处分管领导审批。 4、其他评估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由抵押科科长安排人员实地调查,现场复核,并写出调查意见,同时由科长出具估价结果复核书,报处分管领导审批。 (四)监证 1、缮证人员将房地产抵押合同中“抵押房地产状况”栏1-4项填写清楚后,抵押合同连同抵押估价结果通知书一并交与抵押当事人; 2、抵押权人对估价结果进行确认。 3、抵押当事人依据确认后的估价结果,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抵押双方当事人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登记手续; 5、初审人员对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进行认真复核。无误后,对抵押合同予以监证。 (五)缮证 1、 缮证人员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认真填写房屋他项权证,并填定房屋所有权证收据; 2、 由抵押科科长对填写的权证及收据审核校对; 3、 送综合监理科审核,并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章。 (六)发证 1、 收件人将全部收件送交科长审核,报处分管领导审批; 2、 发证员开具收费通知单; 3、 抵押人凭收费通知单到财务科交款; 4、 抵押人凭收费单据及身份证领证。 (七)归档 档案管理人员登记造册,负责将应归档的资料移交抵押科档案室保存。 二、续期登记 (一)申请 当事人延长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的,应当在到期日之前一个月内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房地产抵押续期登记申请审批表》。 (二)收件 1、 续期登记申请审批表; 2、 经办人身份证明。 (三)审批 经办人员将原档案材料及收件送交科长审核,报处分管领导审批。 (四)注记 缮证人员在原房屋他项权证“续期登记栏”中注记。 (五)归档 档案管理人员及时将有关资料存放抵押科档案室。 三、注销登记 (一)申请 房地产抵押期满,债务清偿完毕,抵押合同即告终结。双方当事人应在十五日内提出注销登记申请,领取并认真填写《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申请表》。

6,在哪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是在房屋所在地的县或者区房屋和土地局办理,您说的情况,应当是到房屋所在地的区房管局办理,你可以看一下房产证,是房产证盖章的单位负责办理。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1. 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2. 抵押登记申请书;3. 抵押合同;4.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5. 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 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 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1. 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2. 抵押登记申请书;3. 抵押合同;4.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5. 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 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 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l)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登记申请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6)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对抵押申请进行审核,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在登记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并予以登记发证:  (l)以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交由抵押人收执,同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2)以预售商品房或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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