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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拆迁事宜

各地方标准不一样。基本上包括:一次搬迁补偿(300-1000元)、房屋及附属物补偿(50-400元/平米)、其他补偿三个部分。

农村拆迁事宜

2,农村房屋拆迁怎么赔偿

土地按照征地补偿,房屋作价评估或者产权调换
合法拆迁按照征地和拆迁两项来进行补偿。即安置住宅用地和给予房屋拆迁补偿款。

农村房屋拆迁怎么赔偿

3,农村房屋拆迁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每个省份、地市的标准都不同,每个工程项目的都不同,LZ到所在地的政府网站看应该有标准的。 2010年新的拆迁补偿条例可能下个月或近几月出台。 以下是些指导意见,仅供参考。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农村房屋拆迁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4,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

农村房屋拆迁土地补偿标准分为农村集体和国有土地二类: 1.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依据我国土地法及土地法实施条例确定。可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 2.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参照当地国土部门公布的不同地类地价确定。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具体说来: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5,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6,农村房屋拆迁都有哪些补偿项目

农村征地,拆迁中究竟有多少项目能得到补偿,各地政策不一,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1、“村政府”。依照国家法律规定,乡镇为一级政府。村级不设政府,只设村委会,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不是政府,不具备政府职能。“别拿村长不当干部”这句笑话,实际上就是说的是村委会不是政府,村长不是政府的干部。因此,如是村里未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的拆迁,是非法的。如情况属实,并确实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向县级以上政府举报,由政府管理部门出面,对其进行制止和处罚。2、“既是宅基地,又是门面”的说法欠妥。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是经县以上政府批准,专门用于村民住宅的用地,如卖出或挪作别的用途,则不能另分得宅基地。就是说,你这房的属性不是住宅就是门市,不能是兼有的。但从其来源为宅基地这人事实看应属于住宅,因此,如果把村里的拆迁是合法的,对你这房的补偿应按住宅补偿。3、如果是“临时用地证”则不属于正式批准的宅基地,而是属于临时建筑,按《土地管理法》规定,这种临时用地的批准使用期限仅为2年。在征用时没有补偿。但在实际操作上,把这种情况称为“违章建筑”,只要符合“三在”(即房在、人在、户口在)的要求,也是要给予一定的补偿的,但较有正式产权证住宅的补偿较少。4、“小卖部做生意”,就是说尽管你这不是门市房,甚至不是正式产权的住宅,仅是个“违章建筑”,但只要你这买卖是有营业执照的,这个买卖就可以享受工商企业的拆迁补偿,具体数额与营业规模有关,且各地标准不一样,以当地设县的市级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可向当地建委部门或律师咨询。国家建设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涉及的补偿费用一共有4项,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该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要求,我国某些省份规定如果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再没有土地可以耕种,那么应当将土地补偿费中的部分支付给失地农民。具体到你所在省份是否有类似规定,你应当向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询。2、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此款的支付要根据被征地农民的选择来确定,如果被征地农民选择货币安置,即要钱不要地,那么此款应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如果被征地农民选择调地安置,即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本村机动地中划出土地给被征地农民耕种,那么此款应当由全村村民共同分配。当然,安置补助费4-6倍这个倍数不是不可变更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6款的规定,上述费用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维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使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的总和达到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更是从保障民生出发,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则主要指被征地农民所有的房屋、林木、固化的生产设施、水井以及其他附着于地表的各种附属设施,其补偿款一般按照评估价格来计算,直接支付给所有权人。至于评估,应由征地机关指定中立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来进行,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评估。但是,必须强调一点,征地补偿中的地上无补偿费考虑的是重置费用(重新修建同等标准的房屋的费用),只考虑建筑的结构、材料等,因此,不会因为房屋是用于开小卖部做生意而提高补偿标准。4、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指被征收土地上一季作物的产值,该款直接支付给具体的承包人。当然,这笔费用是否发生,要看征地当时该地块上是否有青苗存在,如果已经停耕,没有种植任何作物,则不存在这笔费用。上述为一般的计算标准。另外,目前国土资源部在全国推行征地补偿区片综合价,即由各省将辖区内的土地根据区位、粮经比等综合因素划分为不同的区片,相同的区片均实行统一的征地价格。如果你所在的地区已经实行区片价,那么应该按照区片价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如果你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3款的规定向批准征地的原批准机关申请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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