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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孳息

简单的说 孳息就是原物产生的额外之物 主要分为法定孳息和自然孳息法定孳息如银行利息、股票收益等自然孳息如掉落的果实、动物产下的幼崽等
孳息分为法定孳息与天然孳息法定孳息比如存款有利息天然孳息比如树会结果子,奶牛会产奶、生小牛孳息是独立于原物的,是因原物的存在而出现的

什么是孳息

2,法律中孳息是什么意思

法律中的孳息,就是源自于原生财产,由原生财产自然产出的新的财产。如果树上摘下来的果子,大牛生的小牛,银行的利息等等。
孳息的原意是指:繁殖生息,出自晋江统《徙戎论》 。法律词条“孳息”的意义是:孳息与原物是彼此分离的,孳息是相对于原物而言的,孳息是原物派生的。应注意法定孳息的种类。 《物权法》有明确解释。

法律中孳息是什么意思

3,孳息是什么意思

孳息(Fructus)是民法法律概念,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孳息是民法中的一个法律概念,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孳息本为原物之对称。概念起源于罗马法时代,最初是指由土地产生的按期供人畜食用之物,例如麦子等。后来,随着法学的日渐繁荣,孳息的含义渐广,不再单指土地的出产物,还包括依原物的用途而按期产生的各种收益,不仅有植物的果实,而且牛马所生的小犊小驹,甚至是矿场的矿物等均构成孳息。

孳息是什么意思

4,孳息是什么意思

孳息的原意是指:繁殖生息,出自晋江统《徙戎论》 。法律词条“孳息”的意义是:孳息与原物是彼此分离的,孳息是相对于原物而言的,孳息是原物派生的。应注意法定孳息的种类。 《物权法》有明确解释。
孳息是民法中的一个法律概念,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孳息本为原物之对称。概念起源于罗马法时代,最初是指由土地产生的按期供人畜食用之物,例如麦子等。后来,随着法学的日渐繁荣,孳息的含义渐广,不再单指土地的出产物,还包括依原物的用途而按期产生的各种收益,不仅有植物的果实,而且牛马所生的小犊小驹,甚至是矿场的矿物等均构成孳息。

5,什么是孳息

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
一个东西的衍生物
你好,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需注意的是,物之收益需与原物分离才能称之为孳息,如尚未分离,仍为原物的组成部分,不能称之为孳息,如树上未落的果实。  《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而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谢谢,望采纳!

6,孳息什么意思

就是原物所产生的收益。比如母牛是原物,生下来的小牛就是孳息。存款利息是本金的孳息,等等
孳息的原意是指:繁殖生息,出自晋江统《徙戎论》 。法律词条“孳息”的意义是:孳息与原物是彼此分离的,孳息是相对于原物而言的,孳息是原物派生的。应注意法定孳息的种类。 《物权法》有明确解释。 孳(zī )息的法律意义体现在物权法和债权法两个方面:在物权法方面,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我国采母物主义;在债权法方面,应特别注意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孳息与交付相联系,而非与所有权相联系。 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 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母鸡与其所下的蛋。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而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指由某一特定物产生的收益。孳息可以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根据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树木所结的果实、母畜所生的幼畜等。法定孳息指基于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出借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孳息的产生有天然和加工之别。尤其是加工孳息,它是加以人工而获得的孳息,如经播种、灌溉、施肥等而产生的谷物、水果等,它已经包含了占有人的劳动。当加工人是善意占有人时,如果仍坚持原物和孳息一并返还,这对善意占有人很不公平。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还会对物的价值的发挥产生负面影响。因为当善意的无权占有人在不能肯定自己是否对物享有权利时,如果不保护他对该物的孳息享有权利,他便不会使该物有更大的收益。因此,无论从保护善意无权占有人利益的角度,还是从社会利益方面考虑,都应该保护善意占有人享有加工孳息的权利。当然法律并不是只保护善意占有人的加工孳息,如果天然孳息当中包含善意占有人的付出,如山中自然生长的树木,无权占有人就树木生长本身并没有加以任何外在人力,但他却一直对该树木尽了照管义务。此时,尽管孳息应随原物一并返还,但应支付善意占有人一定的报酬。当然,这只是从孳息的一种分类来谈对善意占有人的保护问题。再比如,孳息有已分离孳息和未分离孳息,前者如被风雨打下的葡萄,后者如生长在葡萄藤上的葡萄。一般情况下,未分离孳息应该和原物一并返还,此时善意占有人的劳动付出可转化为费用向所有人请求偿还。已分离的孳息如果善意占有人对该孳息的产生付出了劳动的,当然可以享有该孳息的所有权。总之,当物权人行使原物返还请求权时,其孳息的返还与否时应区别对待。恶意占有应是无条件的一并返还,善意占应以保护善意占有人的利益为原则,即如果孳息的产生跟占有人的劳动直接有关,那么该孳息应由善意占有人所有;如果孳息的产生虽与善意占有人无直接关系,但他对孳息的收获等尽了照管等义务的,孳息一般仍归原物所有人享有,但应给善意占有人适当报酬。当孳息与原物不可分时,二者应一并返还给所有人,但善意占有人付出劳动的,所有人应返还给善意占有人孳息的价款或适当的报酬。另外,当孳息是可消费物时并已被善意占有人消费了时,善意占有人不再负返还义务,当然他也不再享有向所有人要求支付劳动费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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