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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要坚定不移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以此来激发农民的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把单位低产出变成高产出。林权制度改革的最根本精神是“兴林富民”,通过家庭承包经营,将林地林木这笔生产资料和物质财富交给农民,从而实现农民耕山致富,森林资源增长,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为什么要坚定不移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方针是什么

发展生产力。
孤单不是有没有朋友,而是有没有人住在你心里。有些人走了就是走了,再等也不会回来。有些人不爱了就是不爱了,再勉强也只是徒然。有些人很幸福,一眨眼,就一起过了一整个永远。有些人很幸运,手一牵,就一起走过了百年。有些人明明很努力了,却还是什么都改变不了……
“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方针是什么

3,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现代林业发展的意见的具

第一,把握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第二,明确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一是明晰产权。二是放活经营权。三是落实处置权。四是保障收益权。  第三,制定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保障措施。一是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改革商品林采伐限额管理,严格控制公益林采伐。二是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采取多种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三是建立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四是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五是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扶持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和林业专业协会,培育龙头企业,促进林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  了解更多详细信息,请进入 陕西绿银盛世林权交易咨询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专栏
任务占坑

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现代林业发展的意见的具

4,深化林权制度改革

1,具体的结束时间由各地区不同的情况而定,基本要求在2011年年末前完成。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司长肖兴威说,这次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是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出关于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推进重点国有林区经济体制改革,提高林业生产力,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2,主要目标:通过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森林资源经营机制转换,提高林地的生产力,提高森林资源的集约经营水平,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建立森林资源统分结合的经营管理新机制,以林权制度改革为带动,推进国有林区的全面改革,为实现经济发展、生态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林区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3,程度要求要求,明晰产权要维护“两性”。一是维护家庭承包经营的长期性,承包期为70年,期满后还可以继续承包。二是维护承包经营的物权性。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对集体林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享有平等的初始分配权,即承包经营权。根据《物权法》规定,林地承包经营权为用益物权,农民对林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置的权利。这就让农民吃下了“定心丸”,真正做到“山定权、人定心、树定根”。 (14:05:20)[贾治邦] 《意见》特别强调了五项基本原则,即“五个坚持、五个确保”:一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得保护;三是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四是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五是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

5,集体林权林权制度改革有哪些具体的内容

一、主体改革: 1.明晰所有权,落实经营主体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进一步明晰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落实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经营机制,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落实到户、联户或其他经营主体。 2.开展林权登记,发换林权证。对改革范围的集体林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图核证。对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一经明晰,及时开展林权换证登记,发换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对权属有争议的,待权属明晰后再发给林权证。 3.建立规范有序的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流转的机制。遵循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在集体林地所有权性质、林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根据林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鼓励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有序流转,引导林业要素的合理流动与集中,实现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林业经营规模化、集约化。 二、配套改革: 1.调整规费,切实减轻林农和其他林地、林木经营者负担。取消市、县(区)、乡(镇)自行出台的林木(竹)收费项目。 2.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实行林木采伐分类管理,严格控制生态公益林采伐,逐步放活商品林采伐管理政策,有效保护公益林,促进商品林快速发展。改革商品林采伐限额编制和采伐管理制度,制定工业原料林限额管理和采伐审批优惠政策,充分满足工业原料林采伐所需限额指标,确保造林业主根据市场需求依法采伐利用其林木的合法权益,逐步落实林业经营者对商品林的采伐自主权。 3.改革投融资体系。引导金融部门加大对林业信贷的投放力度,积极开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对林农发展生产给予必要的支持。开展森林资源保险业务,确保投资者的利益。 4.建立新型的林业管理体制。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稳定和加强林业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妥善解决林业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工资和工作经费必须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以保证其正常履行职能,公正执法。

6,伊春林权制度改革内容是什么

试点原则:坚持生态效益优先,正确处理保护森林资源与发展林区经济关系,积极引导承包经营者依法科学经营森林,不断提高林地生产力,实现永续利用,最大限度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统分结合、产权明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责权利相统一,赋予试点林业局林业职工平等的权利;坚持积极稳妥推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妥善解决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林区社会稳定;坚持林地所有权和用途不变,承包经营的国有林地只能用于森林的培育和经营,不能改作他用;坚持国有森林资源依法有偿使用,确保森林资源资产保值增值;坚持林地承包经营收益取之于林、用之于林和收支两条线。   主要内容:对浅山区林农交错、相对分散、零星分布、易于分户经营的部分国有商品林,由林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对大面积、集中连片的公益林和商品林,由伊春林业管理局依法加强经营管理。   试点范围:双丰、铁力、桃山、乌马河、翠峦 5个林业局中的15个林场(所),试点规模仅限于商品林地,面积为8万公顷,公益林地不纳入试点范围。   承包对象:承包经营林地的对象是试点林业局的林业在册职工,伊春林业管理局及试点林业局机关干部和离退休职工,暂不参加林地的承包经营。试点启动初期,仅限于试点林场职工,而后扩大到试点林业局的其它林场所,最后扩大到山下单位职工。我们将通过逐步引导职工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制林场,组织公司+职工+基地的经营形式,支持职工以林地使用权、林木资源和劳力入股参与合作经营。逐步吸引社会资金和战略投资者。   实施方式:按一沟一系一坡的自然界限,并结合森林经营区划,按每户5-10公顷的规模,实行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木资产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期限50年。   工作程序:试点启动以来,各试点林业局严格按照实地区划、公开信息、提出申请、身份认证、签署协议、资产评估、竞价招标、核查审批、公示、签订合同、确权发证、法律公证与财产保险、建档备案这样一整套工作程序来操作的。   收益管理:试点期间,国有林地承包经营所取得的收益,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管理,全额返还试点林业局,主要用于支付拖欠承包经营职工的工资、承包期间职工养老保险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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