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的劳动法实施以后老合同还有效吗

如原合同没有违反劳动法的条款存在 按原合同执行. 北京劳动法律师在线 www.yulanbj.com 律师团队
当然有效咯,它只不过是更改了其中的一部分。没有全部更换完。在没有从新签订新的合同之前,老合同还是有效的。
按新法执行
之前签订的,还有效

新的劳动法实施以后老合同还有效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还有效吗

中国于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在中国,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订立原则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3、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5、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干扰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制定的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共计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八条。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还有效吗

3,我签的合同还有法律效益吗

1、这份合同目前对你和公司依然有效;2、3000元的押金可视为合同保证金,你要拿回得根据合同中对押金相关条款的约定说明来执行;3、你是以实习生的身份进入公司的,实习期满公司有权对你的岗位进行调整。4、合同期为三年,而其中又没约定试用期,但你与公司已签订劳动合同,即从合同生效时起你已与公司形成了法定的劳动关系。《劳动法》明确规定,非特殊岗位试用期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而你的跟单员职位并不属于特殊岗位,因此试用期已过。5、你要想拿回3000元押金:A、可与公司协商达成一个折衷方案。B、继续服务至合同期满。

我签的合同还有法律效益吗

4,2022年合同法还有效吗

2022年合同-法已失去效力。具体情况如下:1、民法典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后,该法就立即废止了,因合同事项发生纠纷的,就不再适用该法的规定,而是适用民法典中的合同编,人民法院对合同事项进行审理的,也必须按照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能适用该法的相关规定,一切以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主;2、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编在该法的基础上,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精神,坚持维护契约、平等交换、公平竞争、促进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完善了合同制度;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其含义为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其作用在于避免因法律修订造成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的规定,而给法律适用带来疑问,为法律的更新与完善提供法律适用上的保障。该原则的适用,以新法生效实施为标志,新法生效实施以后准用新法,新法实施以前包括新法公布以后尚未实施这段时间,仍沿用旧法,新法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总则》同时废止。

5,劳动合同是否还有效

合同就解除了。如果在工作过程中,老板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主张社会保险。
1、既然企业拖欠了工资,属于违约在先。 2、既然你的工资已经结算,就此将劳动合同终结了吧。
亲:你已经提出离职并且公司已同意,公司也已将工资结算清楚。所以好友现在不是公司的员工,自然劳务合同已经无效
只要签字了就有效,你现在应该要一份劳动合同,法律规定也应该有你一份。他们如果不给就是违法。
你都已经辞职了,双方解除了合同

6,原来的合同还作效吗

我来简单回答,首先要知道的是,你手里的两份合同是否属于一个用工单位所起草的,甲方的合同章是否属于一致的,如果属于同一种。那我就直接可以告诉你,合同法里是按照日期算有效的,时间最晚最新就是合法有效的。明白了吗。
签订之日起生效.废止全面合同.
以现在合同为准,但以前的合同能证明你在用工的单位的工龄,不要把以前的合同丢了,这可以工龄的最好的证明。
如果两分合同不一样的话,那就有效
要看合用规定是否一样,这种最好找专业律师辨别下
没有了~以现在的为准·

7,合同到期了合同条款还有效没

这个为限制合同 当你工作属于绝密、掌握公司客户资源、掌握进库价额,离开公司后在同市从事同行业工作,会给公司造成巨大影响,公司为保证不受气影响下签立了以上合同,这样的合适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只要你离开公司(并向公司索取凭证)后满三年后,就不再受此条款约束。 签这样的合同,公司就没给你补签一个离职后的补助报酬么?
没效的,到期了,没有续签的话,他是合法让你搬的,因为这是他的财产合法使用权。他租与不租全是他说的算。比喻是你自己的东西,你想给他还是不给,这就是你自己财产的使用权了。
合同上写着我们离开公司之后,现在合同已满你可以随时干你想干的事。

8,合同有效吗

一、单从你的描述来看,合同应该是有效的。因为你们之间的合同不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等无效情形,所以应当遵守。二、看你们终止合同是你单方终止的,还是双方协商终止的。如果是协议终止,你就不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三、工艺品公司的违约赔偿计算是有问题的。1.对于违约金和赔偿损失能否同时计算,目前还是有一定争议的,可以争取只支付违约金或者只赔偿按加工费20%计算的损失;2.总共加工费用才1600,违约金却要求5000,显然太高。如果诉讼,你完全可以主张违约金过高不合理,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目前只要违约金超过对方损失的1.3倍就属于过高。而且从这个案子来看,工艺品公司的损失似乎并不大。所以从这方面来看,你即使输了官司,也可能要回一部分押金。3.口头提的所谓下一种产品加工费为每件22元之类的并没有订立合同,也没有对加工数量等进行约定,因此没有约束力,工艺品公司对这一部分计算损失时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完全可以不认可。
无效
有效到是有效,但是价格方面可以调整。还有你对加盟品牌的选择一定要注意,不然很容易上当。加盟一定要找知名品牌,比如说“四川廖排骨餐饮连锁”,有28年品牌历史了,国家专利技术保障。
应该不会,你可以咨询一下相关律师。
个人认为合同是有效的,不过违 约金过高,可以要求法院予以降低.并且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也不对.对于口头约定的,你可以以没有书面材料不予承认.

9,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摘要:一、合同效力概述:合同的概念、合同的效力及类型; 二、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系、特点; 三、 合同有效:概念、特征及条件; 四、 合同无效:无效合同的概念、特征、无效的原因、无效合同的分类; 五、 效力待定的合同:概念、特征、要件及表现类型; 六、 可撤销合同:概念、特征及权利的行使; 七、 有关合同效力的几个案例分析及结论 一、 合同及合同效力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的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85条则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对比来看这两个规定并无任何本质的区别,只不过是《合同法》把《民法通则》的"民事关系"具体指明为"民事权利义务"而已.根据《民法通则》中对合同的定义,有的学者认为该"协议" 一词应包含双重含义:一为合同,二为合意.(1)所以有的学者也认为:合同本质上是一种合意,而合同的成立就意味着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2).这种理解应当说是比较正确的.那么,当事人各方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来进行交易,怎样才能使合同(也就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被法律认可和保护,不论是在法学理论上还是司法实践中都应着重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由于司法解释与法律规定之间的冲突以及司法实践中对合同的效力在理论认识上的不一致甚至是混乱,使得对其进行研究更具有强烈的实践指导意义.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一个基本前提是,《合同法》的一个主要目的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同法》第1条).因此,《合同法》应当激励交易而并不是加以限制,其显著的表现就是最大限度地使一个已经存在的合同合法有效而不是把大量的合同都认定为无效.同时,作为私法领域的一类重要民事法律行为,法律应充分保护公民的"自愿"而不必进行过多的限制和干涉.《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都具体规定了对依法成立的合同进行法律保护.因此对合同效力的认定就成了国家对合同的认可、保护与干涉的具体内容之一.根据合同法理论、《合同法》的现行规定及司法实践,我们可以把合同的效力主要分为合同有效、合同无效、效力待定和可撤销的四种效力类型,与此对应产生四种效力类型的合同,本文根据不同的效力状况进行相应的具体研究. 二、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首先对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进行分析讨论,是因为其对四种效力类型合同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我认为,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应为两个性质不同的法律概念,尽管其二者具有较强的联系,但是其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不论是在合同法理论上还是司法实践中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有的学者据此认为我国《合同法》主张的是合同成立与生效的统一论(即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同时发生),而否认采用"分离论"(即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不同)的理论.这些学者认为"分离论"存在三个主要缺陷,其一"是把合同自由交给了当事人,而把合同的依法与生效留给了国家去评价,当成合同的外部因素",其二便是"误导了当事人,它告诉当事人,只要坚持"合同自由",合同即可成立,而合同是否依法和生效,则是国家的责任."其三是"逻辑上错误,合同成立,意味着当事人应当依合同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它又可能无效,又怎么能约束当事人,让当事人履行合同?"(3)我认为这种观点的理由并不充分,首先,根据《合同法》第44条来看,主要包含了两个方面的意思,其一是合同应当"依法",其二便是指出了合同生效的时间.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则其生效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该条款尽管规定了大多数合同成立与生效时间的同一性,但并不表示合同成立与生效是完全统一的,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也可适用.在现实中,很多合同都分为合同签订或成立的时间,而另定一个具体时间才让合同生效,也得到了法律的承认和认可.《合同法》第45 条、第46条就对此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同时,该条规定也强调了合同成立的"依法"性,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有可能生效.这样会促使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依法",怎么会误导当事人呢?至于第三个观点更是有误,合同成立后未生效前,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能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所以如果成立后未生效前根本就不必履行,也无法请求予以强制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如果因违法而无效,相对方只能依据缔约过失等责任请求法律予以保护.所以,无效合同以及合同成立后生效前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根本就无法约束当事人,哪来什么"逻辑错误"呢?因此我认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应当是性质不同但又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而且《合同法》第45条、第46条等也规定了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才生效的情形,也证实了合同成立与生效之间所存在的差异. 至于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认为应具备以下条件:1、订约主体应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具备法律规定的要约与承诺这两个阶段或过程;3、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有些情形还需要某种形式作为载体来进行表现).此外,对于实践性合同来说还应把实际交付物作为成立要件.4、如果具备以上条件,合同就能成立.至于成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还得看其是否"依法"成立.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都应有效. 三、 有效合同 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从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效规定统一的条件.但是我们从现有法律的一些规定还是可以归纳出作为一个有效合同所应具有共同特征.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对"民事法律行为"所规定的条件来看,主要应具有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因为上述三个条件是民事行为能够合法的一般准则,当然也应适用于当事人签订合同这种民事行为.所以,合同有效的条件也应当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只不过是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民法通则》中的"不违反法律"具体表现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同时结合到《合同法》第10条等规定来看,有些合同的生效或有效还要求合同必须具备某一特定的形式.因此我认为,以上四个条件也就是合同有效的要件.从《合同法》第44条来看,就是要"合法".当然以上四个条件也都是《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具体规定,只有符合这些条件,合同才能"合法",也才会有"有效"的可能. 合同如果成立后生效,则会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我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而且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依照本条规定及合同的具体要求对方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所以如果第三人侵害合同债权时,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依据《合同法》第121条的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四、 无效合同 (一) 无效合同概述. 所谓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并不一定"依法"),但由于其不符合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条件或要求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
你们签订的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或鉴证,如果没有的,哪法律效力是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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