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样合同章法律才承认有效

1、有效,只要是代表公司的且在公安机关备过案的都是有效的。2、有的公司就是两个章,一个是行政公章,一个是财务公章。所以行政公章代表公司行为。3、如果没有合同专用章,就用公司行政公章,但确保该公司没有专门的合同专用章。

什么样合同章法律才承认有效

2,合同章也具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专用章有法律效力。刻章是很严肃的事情,制作单位在公安局是有备案的,而且刻章时得向他们提供与所刻单位名称一致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体证复印件等,有的还验原件呢。
租房合同在你们出租房和承租方产生纠纷时才具备法律效应。合同的法律管辖范围只是你们双方。

合同章也具有法律效力吗

3,合同章有什么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单位对外签订合同使用时,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替代合同专用章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合同章有什么法律效力

4,合同在什么地方盖章就有法律效力作用

只要合同内容合法,而且对合同效力方面没有特殊规定,那么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在于是否公证。------公证后的合同,最重要的作用是具有公示性。比如,针对同一个古董,先后卖给两个人,并且都签订了合同,其中一个进行了公证。一旦发生古董买卖纠纷,在确定合同效力的时候,如果古董尚未交付,那么往往会认定经过公证的合同有效。
在合同约定的地方或以合同约定的方式
公证处
法院
代理人有授权,合同成立有效。即使对方没有盖章,但是合同双方都已按照合同实际履行,也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如果对方反悔,应承担法律责任。
最好是公证处,但我国合同法规定只要双方签字后就受法律保护

5,通常我们所说的 一个公司的公章和销售合同章分别具有什么法律上的

公司法人公章与销售合同章的区别,主要是使copy用范围不同。一个单位只有一枚法人公章,为解决单位各部门业2113务用章,单位往往刻制许多销售合同章、供应合同章、仓库收货专用章。这些章都是对外印章,在指定范围内与法人印章具有同等法律5261效力;但如:车间、科室、仓库印章为内部用章,对外不具有法律4102效力。对外印章超过指定范围即1653不具备效力,如销售合同章如盖在招工合同上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的公章是单位对外行使职权的印章来,承担法律责任。其他的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是代自表公司行使某一方面的职权(有的是强制规定的)。某某公司知业务部、管理部章是公司内部流转时代表某一部门的职权,对外没有法律效率。合同上应该加盖公司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道律无效。
合同章----签定的业务合同,也可以使用公章公章---单位制发的文件,及代表本单位向外发的所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财务章---单位开具的发票
公章,即公司印章,是具有一定对外法律效力的,比如在与其他法律主体签订的合同书上加盖公章,如果没有其他约定,法律则认定为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而销售合同章首先具备对内效力,即公司内部对加盖销售合同章的认可,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对外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6,合同上需要盖什么章才具备法律效益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就具备法律效力。如果是违法的合同,即使盖了很多章,也是无效的。2、现实生活中一般是盖公章或者合同章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如下:1、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2、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扩展资料1、合同效力内容如下:(1)从权利上来说,当事人的权利依法受到保护。(2)从义务上来说,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3)在一定条件下对第三人的拘束力。2、合同特征如下:(1)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具有效力,才受法律保护。(2)合同效力表现为对特定主体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但在一定的条件下涉及第三人。(3)合同的效力是法律赋予的,是法律效力的体现。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根据《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就当事人来说,无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的自然人签字或盖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组织订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签名或盖上单位的公章。法人、其他组织应该盖什么章,我国《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现实中,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种类很多,有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门的公章等。一般而言,合同专用章、行政章都能作为合同章,至于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的效力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仅仅证明诸如欠款金额(企业之间对帐单)这样的财务方面的问题,那么财务章也是有效的。
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使用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即可,如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使用名章即可。《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这个要看合同的约定了,如果是以法定代表人签字作为生效条件,不用盖章就行,如果是加盖,一般就是合同专用章或者公章
以合同约定为准,如仅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的,可以盖公章也可以盖合同章,如约定双方加盖合同章后生效或者是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则应按要求加盖相应的印章。

7,合同盖章会产生哪些法律纠纷

一、一方盖章,对方未盖章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则该合同不成立。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做了明确规定。在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已盖章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依赖此合同能够履行并为合同的履行做了财力和物力的准备,从而使自己在经济上遭受了损失,那么,已盖章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未盖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并赔偿损失。应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一方虽未在合同上盖章,但对方当事人已实际履行了合同,且对方已接受了履行,则应当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7条做出了如下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二、一方预先在空白合同上盖章这种情况与第一种情况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种情况双方当事人实际上就合同条款进行了仔细磋商,并经过了讨价还价的过程,并且合同当事人是特定的,而第二种情况则往往是一方当事人自己事先拟定合同条款,并加盖公章后向对方当事人寄送,对方当事人是不特定的。于此情形,首先要确定这种空白合同条款的性质,如果该空白合同的内容具体确定,包含了一个合同所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并且表明一旦对方当事人承诺,盖章方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则该合同条款因符合合同法关于要约的规定,构成有效要约,对方一旦在合同上盖章或实际履行了合同,则视为合同成立。如果该空白合同不符合要约的规定,则仅仅是一个要约邀请,对方盖章,则视为要约,而不视为合同成立。三、委托代理人代签合同通常,委托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订立的合同,加盖被代理人印章,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但实际生活中的情况较为复杂,许多单位将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书连同加盖印章的授权委托书交给第三人,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后,未及时收回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致使委托人以此再同第三人订立合同。四、分支机构签合同并加盖印章对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签定合同并在合同上加盖分支机构的印章这种情况,如何确立当事人?如何承担责任?审判实践中存有分歧:有的审判人员认为,由于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尽管分支机构加盖了自己的印章,但法院仍然要更换当事人,将分支机构的上级机关(法人)变更为当事人并令其承担民事责任。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其他组织显然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团体,因此,法人的分支机构具有订立合同的资格,其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实践中,这种情况时有发生,例如,银行分理处与他人订立了贷款合同,加盖了分理处的印章,显然,银行分理处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作为民事诉讼主体,有权起诉、应诉。基于上述原因,法人分支机构以自己名义同他人订立合同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的,应将其列为合同当事人并首先判令其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未清偿的部分由法人承担补充连带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在实践中,应当正确区分法人的分支机构和法人的职能部门,法人的职能部门作为行使法人某些职能的部门,实际上属于法人本身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无法独立于法人而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例如,大学的系;部委的司、处);而法人的分支机构则不同,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分支机构原则上应依法登记,在此基础上,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依法独立于法人,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正因为二者存在着上述差异,所以,法人职能部门的印章也不同于法人分支机构的印章,虽然法人职能部门签定合同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但合同的当事人却是法人,而不是其职能部门,合同责任当然由法人承担。五、私盖印章由于私自盖章的人系该单位的工作人员,其私自盖章,表明单位对印章管理不严,单位本身有过错,因此,单位应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责任。承担责任后,其有权追究私自盖章者的责任。六、盗章印章盗盖印章与私盖印章的不同之处在于,私盖印章之人是利用单位印章管理不严通过打通关节而盖章的,换言之,私盖印章之所以得逞,乃是因为有单位内部人员帮助,或者盖章之人就是单位的员工;而盗盖印章则是盖章人采取秘密手段在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偷盖印章,甚至采取非法手段盗走印章并使用。盗盖印章的,盖章人之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应受刑法的处罚。至于被盗印章一方,因其本身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合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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