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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富通的提存是什么意思

提现吧?就是把钱转到银行卡里

财富通的提存是什么意思

2,试比较清偿与提存的异同

清偿?如果企业有债务,那么只要是企业的股东就必须将债务清偿,债权人有权利向任何一个股东索要,债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存?从法律上来讲,提存是指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或其本人的利益而将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交于提存机构寄托、保管,在条件成就时,由提存机构将提存物交付债权人的活动
提存是指把卖得价款放在提存机关来消灭债务。比如张三欠李四5万块,约定用家里的一副字画担保,后来经过李四同意卖了字画获得十万块,但是此时欠李四的钱还没到期,就可以把这钱提存。

试比较清偿与提存的异同

3,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怎么理解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提存人;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标的物为提存物;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存机关。 提存制度的建立,使债务人及时了结债务关系,避免产生延迟履行的新债务,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谢谢,望采纳!
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怎么理解

4,什么是合同法中的提存举例说明

简单说就是对方不接受你的履行,你可以交给公证处。具体你可以百度一下。
提存是使债务关系消灭的一项重要民法制度,各国立法均有具体规定,中国《合同法》对此也作出了规定。提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债务纠纷的及时解决,更好地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利益冲突,保证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提存在法律性质上,兼具私法和公法的双重性质。提存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并按法定的程序进行。提存实施后,在债务人、债权人、提存机关相互之间将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提存涉及债务人、提存机关和债权人三方之间的关系,也就必然会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债务人与提存机关之间以及提存机关与债权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一)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效力 关于提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中国民法理论通常认为,提存须有合法原因,亦即提存应合法有效,否则不发生提存效力,故应认为债的关系自提存时消灭。 (二)债务人与提存机关之间的效力 债务人在符合提存条件时,有权向提存机关提出申请,并将给付的标的物提交提存机关,而提存机关则必须接受,并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所以,债务人与提存机关的关系并非基于意思自治而产生的私法关系。有关提存物的保管费用,债务人不负责支付,而由债权人承担,这与一般的寄托契约关系不同。值得探讨的是,债务人提存后,可否将标的物取回,各国立法对此均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只是限制的程度有别。有的国家民法以债务人可以随时取回为原则,以某些情况下禁止取回为例外。 (三)提存机关与债权人之间的效力 在提存后,债权人与提存机关之间会形成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提存具有使债务人摆脱债务约束的效力,因此自提存之日起,债权人即独立地享有提存所设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债权人在规定期间内,对提存机关享有交付提存物的请求权,同时须承担提存费用。检举

5,法律什么是提存物

《合同法》中提存标的物是合同之债的履行过程中,因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而设立的一种制度。在债务的履行过程中,往往需要债权人的协助。  如债权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不能受领,债权人虽然应负担受领迟延责任,但债务人的债务却因未能履行而不能消灭,债务人仍处于债务拘束之下,殊非公平。为解决此一问题,早在罗马法时期就产生了提存制度,允许债务人在债权人拒绝受领时抛弃标的物而免除债务。  但此种规定未免不利于经济发展,于是后来设立了提存制度,即在债权人拒绝受领或不能受领标的物时,债务人得将标的物提交有关机关,从而免除债务。现代各国民法,一般都将提存规定为债的一种消灭原因。我国《合同法》把提存作为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
1、就是对方应该接受而不接受的东西2、你通过公证处办理,直接交到公证处的物品或者款项就叫提存物
您好,请您放心,a即使去领取了提存款,也不代表他默认了房租不涨 因为: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消灭,债权人取得提存物的所有权,他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提存仅是消灭债务的措施 在双务合同中,只有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合同才能终止。因此,双方的合同纠纷并不因为领取提存款而终结。 《合同法》第一百骇埂粪忌荼涣讽惟釜隶零四条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a有至少5年的时间,这个时间对于这么一点点纠纷的解决,相信应该是足够了,呵呵
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提存人;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标的物为提存物;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存机关。比如A委托B加工一批零件,到合同期满时,B向A交付已加工好的零件,但A不接受,B为避免承担合同规定逾期不交付货物的责任,便将货物交给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在此经济法律关系中的货物就是提存物。

6,合同的提存到底是怎么回事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定义是什么

提存的概念和功能   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给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合同标的物交付提存机关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法律制度。   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提存人;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标的物为提存物;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存机关。   提存制度的建立,使债务人及时了结债务关系,避免产生延迟履行的新债务,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   提存的原因: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又未确定继承人或者监护人。   4、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一时难以履行债务。   5、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提存的要件   ①必须有合法的提存人;   ②有合法的提存原因。   提存的方法   提存应当在合同履行地的提存机关进行。   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提存的效力   ①自提存有效成立时起,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有效的提存,即视为债务人履行了债务;   ②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③债权人享有随时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有法定的除斥期间。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④对债权人领受权的限制:   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时效为不变期间)不行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合同法》规定的提存是以清偿为目的,所以是债消灭的原因。   《担保法》规定的提存并非以清偿为目的,而是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 债权人(Creditors)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债务人(debtor)   债务人,是指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与"债权人"(creditor)相对。   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 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
我借了你的钱,我是债务人,你是债权人。 到了指定的日子,我要还你钱却找不到你人,我就去提存机关把钱还了,提存机关代收。我就算履行了还钱的义务。你要钱就得去提存机关去拿,如果5年内不拿,钱归提存机关。 不仅是钱,还包括货物等一些列合同项下的内容。
债权人loaner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需要为或不为的就是债务人, 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况下,合同终止。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的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提交给提存机构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如下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规定“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提存的程序为:属于债权人拒绝或迟延受领的,债务人于提存后应即将提存的事实通知债权人,否则要承担赔偿责任;属于不知债权人为何人或在何处,则由提存单位以公告方法解决。提存的效力:债务一经依法提存,债务人责任即行消灭;并且所有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与费用都转移给债权人;债权人必须随时直接向提存单位请求交付提存的标的物。
提存就是将标的物交给具有相应保管资质的单位代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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